长兴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提质强能项目拟补充立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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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提质强能项目拟补充立项公示

长兴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提质强能项目拟补充立项公示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能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长兴县农民合作社提质强能试点县创建实施方案》(长农发〔2024〕54号)与《长兴县乡村振兴财政专项资金与农业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农、 (略) 研究确定长兴稻丰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提升项目为长兴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提质强能拟补充立项项目(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6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长兴县 (略) 联系。

地 址:长兴县兴国商务楼3号楼,邮编:(略)

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572-(略)


长兴县 (略)

二○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2)


(略)-(略)-268-公告公示

长兴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提质强能项目拟补充立项公示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能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长兴县农民合作社提质强能试点县创建实施方案》(长农发〔2024〕54号)与《长兴县乡村振兴财政专项资金与农业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农、 (略) 研究确定长兴稻丰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提升项目为长兴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提质强能拟补充立项项目(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6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长兴县 (略) 联系。

地 址:长兴县兴国商务楼3号楼,邮编:(略)

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572-(略)


长兴县 (略)

二○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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