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热电金源分公司煤粉炉耦合生物质直燃二氧化碳减排项目答疑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合肥热电金源分公司煤粉炉耦合生物质直燃二氧化碳减排项目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煤粉炉耦合生物质直燃二氧化碳减排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5BFFGZ#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煤粉炉耦合生物质直燃二氧化碳减排项目补疑

项目编号:2025BFFGZ#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

1、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3条“②第2类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 (略) )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元的火力发电生物质掺烧改造工程(或新建生物质锅炉项目)设计业绩”,生物质项目设计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元 (略) 场情况,请问:是否可以修改为“②第2类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 (略) )具备单台锅炉不低于120t/h的火力发电生物质掺烧改造工程(或新建生物质锅炉项目)设计业绩”?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8.1条“开标时间:2025年2月12日10时00分”,请问:鉴于中间有中国最隆重的春节(法定假日8天),是否可以延期,修改为“开标时间:2025年2月20日10时00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7: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4)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占比不得低于30%;”;

现修改为: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须满足3.1.1(1)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满足3.1.1(2)施工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4)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占比不得低于30%;”。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66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5年1月2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4日

附件:2025BFFGZ#补疑.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煤粉炉耦合生物质直燃二氧化碳减排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5BFFGZ#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煤粉炉耦合生物质直燃二氧化碳减排项目补疑

项目编号:2025BFFGZ#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

1、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3条“②第2类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 (略) )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元的火力发电生物质掺烧改造工程(或新建生物质锅炉项目)设计业绩”,生物质项目设计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元 (略) 场情况,请问:是否可以修改为“②第2类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 (略) )具备单台锅炉不低于120t/h的火力发电生物质掺烧改造工程(或新建生物质锅炉项目)设计业绩”?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8.1条“开标时间:2025年2月12日10时00分”,请问:鉴于中间有中国最隆重的春节(法定假日8天),是否可以延期,修改为“开标时间:2025年2月20日10时00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7: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4)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占比不得低于30%;”;

现修改为: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须满足3.1.1(1)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满足3.1.1(2)施工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4)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占比不得低于30%;”。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66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5年1月2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4日

附件:2025BFFGZ#补疑.pdf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