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及配套工程设计“评定分离”答疑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地块及配套工程设计“评定分离”答疑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E**Z02
投标资格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资质。 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 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0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 5.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所有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招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 个标段。 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7.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2-13 10:15:00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线上投递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定性评审法)
开标时间 2025-02-13 10:15:00
开标地点 (略) (略)
开标方式 在线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2025-02-13 10:15: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略) (略)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X1{text-align:justify;}span.X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p.X4{margin-top:13.0pt;margin-bottom:13.0pt;}span.X4{font-family:"Arial";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p.X5{margin-top:13.0pt;margin-bottom:13.0pt;}span.X5{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p.X13{margin-left:0.0pt;margin-right:0.0pt;margin-top:0.0pt;margin-bottom:0.0pt;}span.X13{font-family:"Calibri";font-size:10.0pt;}p.X2{text-indent:21.0pt;}p.X3{text-align:justify;margin-bottom:6.0pt;}p.X6{text-indent:21.0pt;}p.X7{text-align:center;}span.X7{font-size:9.0pt;}p.X8{text-align:left;}span.X8{font-size:10.0pt;}p.X9{margin-left:21.0pt;margin-bottom:6.0pt;}span.X9{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span.X10{font-size:9.0pt;}p.X11{text-align:left;}span.X11{font-size:9.0pt;}p.X12{text-indent:21.0pt;}p.X14{text-align:justify;}span.X16{color:#0000ff;text-decoration:underline;}span.X17{font-family:"Arial";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span.X18{font-size:10.0pt;}span.X20{font-size:9.0pt;}span.X21{font-size:10.0pt;}p.X22{text-indent:21.0pt;}span.X22{font-family:"Calibri";}span.X23{font-size:10.0pt;}span.X25{font-family:"Tahoma";font-size:12.0pt;}p.X26{margin-left:0.0pt;margin-right:0.0pt;text-indent:21.0pt;text-align:justify;margin-top:0.0pt;margin-bottom:0.0pt;}span.X26{font-family:"Calibri";font-size:10.0pt;}span.X27{font-size:10.0pt;}span.X28{font-family:"Tahoma";font-size:12.0pt;}span.X29{font-size:10.0pt;}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2024JP01地块及配套工程(设计“评定分离”)

招标阶段

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1.2.工程建设规模”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4项建设规模”的内容修改为“本工程总用地面积*.127㎡,总建筑面积约*.93㎡(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上部建筑面积约*.93㎡,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 ㎡,商业建筑面积约850㎡,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1002㎡,其他建筑面积约9360.93㎡)。容积率:≤2.299,绿地率:≥30%,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地下层数为1层,地上层数为1-33层,同时需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以下空白)

招标人(项目法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1月25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1月25日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E**Z02
投标资格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资质。 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 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0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 5.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所有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招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 个标段。 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7.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2-13 10:15:00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线上投递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定性评审法)
开标时间 2025-02-13 10:15:00
开标地点 (略) (略)
开标方式 在线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2025-02-13 10:15: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略) (略)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X1{text-align:justify;}span.X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p.X4{margin-top:13.0pt;margin-bottom:13.0pt;}span.X4{font-family:"Arial";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p.X5{margin-top:13.0pt;margin-bottom:13.0pt;}span.X5{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p.X13{margin-left:0.0pt;margin-right:0.0pt;margin-top:0.0pt;margin-bottom:0.0pt;}span.X13{font-family:"Calibri";font-size:10.0pt;}p.X2{text-indent:21.0pt;}p.X3{text-align:justify;margin-bottom:6.0pt;}p.X6{text-indent:21.0pt;}p.X7{text-align:center;}span.X7{font-size:9.0pt;}p.X8{text-align:left;}span.X8{font-size:10.0pt;}p.X9{margin-left:21.0pt;margin-bottom:6.0pt;}span.X9{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span.X10{font-size:9.0pt;}p.X11{text-align:left;}span.X11{font-size:9.0pt;}p.X12{text-indent:21.0pt;}p.X14{text-align:justify;}span.X16{color:#0000ff;text-decoration:underline;}span.X17{font-family:"Arial";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span.X18{font-size:10.0pt;}span.X20{font-size:9.0pt;}span.X21{font-size:10.0pt;}p.X22{text-indent:21.0pt;}span.X22{font-family:"Calibri";}span.X23{font-size:10.0pt;}span.X25{font-family:"Tahoma";font-size:12.0pt;}p.X26{margin-left:0.0pt;margin-right:0.0pt;text-indent:21.0pt;text-align:justify;margin-top:0.0pt;margin-bottom:0.0pt;}span.X26{font-family:"Calibri";font-size:10.0pt;}span.X27{font-size:10.0pt;}span.X28{font-family:"Tahoma";font-size:12.0pt;}span.X29{font-size:10.0pt;}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2024JP01地块及配套工程(设计“评定分离”)

招标阶段

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1.2.工程建设规模”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4项建设规模”的内容修改为“本工程总用地面积*.127㎡,总建筑面积约*.93㎡(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上部建筑面积约*.93㎡,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 ㎡,商业建筑面积约850㎡,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1002㎡,其他建筑面积约9360.93㎡)。容积率:≤2.299,绿地率:≥30%,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地下层数为1层,地上层数为1-33层,同时需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以下空白)

招标人(项目法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1月25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1月25日

递交时间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