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冲湖路新蚌埠路-祥和路供水管道工程监理答疑公告
梅冲湖路新蚌埠路-祥和路供水管道工程监理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 (略) - (略) )(略)供水管道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5BFFBZ(略)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0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 (略) - (略) )(略)供水管道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5BFFBZ(略)
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业绩:单个合同中含口径不小于DN1000的给水(或供水)管道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略)元);投标人评审、人员业绩之一:具有给水(或供水)管道口径不小于DN1000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略)元的工程监理业绩。
我方疑问:因合同金额只是合同指标之一,对于管道工程,其管径和长度更能体现其技术特点和实际情况。故,我方建议,上述资格和评审业绩能否酌情修改为“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略)元(或口径不小于DN1000的给水(或供水)管道累计长度不少于6000米)”?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业绩:单个合同中含口径不小于DN1000的给水(或供水)管道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略)元);投标人评审、人员业绩之一:具有给水(或供水)管道口径不小于DN1000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略)元的工程监理业绩。
我方疑问:单个监理合同中包含给水(或供水)管道,但因合同为总价合同,无法单独体现给水(或供水)管道部分的监理费用,我方另行提供合同(略)方盖章的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另行提供的(略)方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能体现具有给水(或供水)管道口径不小于DN1000,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略)元则予以认可。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对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合同协议书。
(2)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略) )官网招标和中标公 (略) 址和中标通知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 (略) 址评审时查询不到,不予认可。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
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工程类型、管道口径等)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我方疑问:根据我们对自身及行业内类似业绩的实际情况,上述证明材料很难完整体现评审要求,比如:监理费费率合同不体现合同金额、管道口径无法在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体现等。故,我方建议,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工程类型、管道口径、管道累计长度等)的,应允许另附合同(略)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略)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并予以认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4、《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中对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合同协议书。
(2)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略) )官网招标和中标公 (略) 址和中标通知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 (略) 址评审时查询不到,不予认可。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
(4)其他材料:中标通知书。
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工程类型、管道累计长度等)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我方疑问:问题同“疑问三”。我方建议,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工程类型、管道口径、管道累计长度等)的,应允许另附合同(略)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略)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并予以认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5、《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人员业绩”中对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合同协议书。
(2)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略) )官网招标和中标公 (略) 址和中标通知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 (略) 址评审时查询不到,不予认可。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
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工程类型、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姓名等)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我方疑问:问题同“疑问三”。我方建议,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工程类型、管道口径、管道累计长度、总监理工程师等)的,应允许另附合同(略)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略)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并予以认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6、《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人员业绩”中“2.投标人拟任总监代表1名,具有单个合同中含有口径不小于DN1000的给水(或供水)管道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略)元,该拟任总监代表须在业绩中担任总监。每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分6分”。
我方疑问:作为拟任总监代表,具备2个上述业绩的要求太高,可否参考投标人业绩调整为:
自201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
(1)具有给水(或供水)管道口径不小于DN1000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略)元(或口径不小于DN1000的给水(或供水)管道累计长度不少于6000米)的工程监理业绩,该拟任总监代表须在业绩中担任总监。每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分3分;
(2)具有单个合同中含有口径不小于DN1000的给水(或供水)管道顶管工程监理业绩,该拟任总监代表须在业绩中担任总监。每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分3分。
回复: 按招标文件执行。
7、《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荣誉及奖项”和“人员奖项、荣誉”中要求奖项获“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获奖证明 (略) 截图应同时体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同 (略) (略) 址链接)”。
我方疑问:各类奖项的颁奖证明文件( (略) 截图)并不是都能同时体现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比如,中国建筑业协会的鲁班奖颁奖文件(官网截图)不体现监理单位,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的鲁班奖颁奖文件仅体现监理单位;部分年度的安徽省优黄山杯(如2020年度由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单独向参建监理单位颁发); (略) 政工程优质奖仅向施工单位颁发。
故,建议删除“(获奖证明 (略) 截图应同时体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同 (略) (略) 址链接)”的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8、《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荣誉及奖项”和“人员奖项、荣誉”。
我方疑问:获市级及以上工程质量奖的雨水调蓄工程(含泵房、顶管等)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不满足,按招标文件执行。
9、关于招标文件第60页投标人奖项、荣誉“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监理的给水(或供水)工程(给水管道或供水管道或自来水厂或泵站)或污水厂工程或净水厂工程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获奖证明 (略) 截图应同时体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同 (略) (略) 址链接),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 2 分,满分 6 分。”
现提出疑问:优质工程奖颁奖文件也需体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吗?颁奖文件如果只体现监理单位是否予以认可?
有获奖文件还需 (略) (略) 址吗?
关于招标文件第61页,人员奖项、荣誉“自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任总监或总代(总监或总代须在获奖项目中任职总监或总代)所监理的给水(或供水)工程(给水管道或供水管道或自来水厂或泵站)或污水厂工程或净水厂工程获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获奖证明 (略) 截图应同时体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同 (略) (略) 址链接),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 2 分,本项满分 4分。”
现提出疑问:优质工程奖颁奖文件也需体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吗?颁奖文件如果只体现监理单位是否予以认可?
有获奖文件还需 (略) (略) 址吗?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略) 70 号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略)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588号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略)
2025年1月2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6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 (略) - (略) )(略)供水管道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5BFFBZ(略)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0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 (略) - (略) )(略)供水管道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5BFFBZ(略)
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业绩:单个合同中含口径不小于DN1000的给水(或供水)管道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略)元);投标人评审、人员业绩之一:具有给水(或供水)管道口径不小于DN1000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略)元的工程监理业绩。
我方疑问:因合同金额只是合同指标之一,对于管道工程,其管径和长度更能体现其技术特点和实际情况。故,我方建议,上述资格和评审业绩能否酌情修改为“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略)元(或口径不小于DN1000的给水(或供水)管道累计长度不少于6000米)”?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业绩:单个合同中含口径不小于DN1000的给水(或供水)管道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略)元);投标人评审、人员业绩之一:具有给水(或供水)管道口径不小于DN1000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略)元的工程监理业绩。
我方疑问:单个监理合同中包含给水(或供水)管道,但因合同为总价合同,无法单独体现给水(或供水)管道部分的监理费用,我方另行提供合同(略)方盖章的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另行提供的(略)方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能体现具有给水(或供水)管道口径不小于DN1000,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略)元则予以认可。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对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合同协议书。
(2)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略) )官网招标和中标公 (略) 址和中标通知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 (略) 址评审时查询不到,不予认可。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
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工程类型、管道口径等)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我方疑问:根据我们对自身及行业内类似业绩的实际情况,上述证明材料很难完整体现评审要求,比如:监理费费率合同不体现合同金额、管道口径无法在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体现等。故,我方建议,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工程类型、管道口径、管道累计长度等)的,应允许另附合同(略)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略)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并予以认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4、《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中对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合同协议书。
(2)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略) )官网招标和中标公 (略) 址和中标通知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 (略) 址评审时查询不到,不予认可。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
(4)其他材料:中标通知书。
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工程类型、管道累计长度等)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我方疑问:问题同“疑问三”。我方建议,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工程类型、管道口径、管道累计长度等)的,应允许另附合同(略)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略)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并予以认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5、《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人员业绩”中对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合同协议书。
(2)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略) )官网招标和中标公 (略) 址和中标通知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 (略) 址评审时查询不到,不予认可。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
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工程类型、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姓名等)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我方疑问:问题同“疑问三”。我方建议,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工程类型、管道口径、管道累计长度、总监理工程师等)的,应允许另附合同(略)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略)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并予以认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6、《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人员业绩”中“2.投标人拟任总监代表1名,具有单个合同中含有口径不小于DN1000的给水(或供水)管道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略)元,该拟任总监代表须在业绩中担任总监。每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分6分”。
我方疑问:作为拟任总监代表,具备2个上述业绩的要求太高,可否参考投标人业绩调整为:
自201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
(1)具有给水(或供水)管道口径不小于DN1000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略)元(或口径不小于DN1000的给水(或供水)管道累计长度不少于6000米)的工程监理业绩,该拟任总监代表须在业绩中担任总监。每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分3分;
(2)具有单个合同中含有口径不小于DN1000的给水(或供水)管道顶管工程监理业绩,该拟任总监代表须在业绩中担任总监。每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分3分。
回复: 按招标文件执行。
7、《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荣誉及奖项”和“人员奖项、荣誉”中要求奖项获“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获奖证明 (略) 截图应同时体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同 (略) (略) 址链接)”。
我方疑问:各类奖项的颁奖证明文件( (略) 截图)并不是都能同时体现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比如,中国建筑业协会的鲁班奖颁奖文件(官网截图)不体现监理单位,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的鲁班奖颁奖文件仅体现监理单位;部分年度的安徽省优黄山杯(如2020年度由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单独向参建监理单位颁发); (略) 政工程优质奖仅向施工单位颁发。
故,建议删除“(获奖证明 (略) 截图应同时体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同 (略) (略) 址链接)”的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8、《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荣誉及奖项”和“人员奖项、荣誉”。
我方疑问:获市级及以上工程质量奖的雨水调蓄工程(含泵房、顶管等)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不满足,按招标文件执行。
9、关于招标文件第60页投标人奖项、荣誉“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监理的给水(或供水)工程(给水管道或供水管道或自来水厂或泵站)或污水厂工程或净水厂工程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获奖证明 (略) 截图应同时体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同 (略) (略) 址链接),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 2 分,满分 6 分。”
现提出疑问:优质工程奖颁奖文件也需体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吗?颁奖文件如果只体现监理单位是否予以认可?
有获奖文件还需 (略) (略) 址吗?
关于招标文件第61页,人员奖项、荣誉“自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任总监或总代(总监或总代须在获奖项目中任职总监或总代)所监理的给水(或供水)工程(给水管道或供水管道或自来水厂或泵站)或污水厂工程或净水厂工程获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获奖证明 (略) 截图应同时体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同 (略) (略) 址链接),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 2 分,本项满分 4分。”
现提出疑问:优质工程奖颁奖文件也需体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吗?颁奖文件如果只体现监理单位是否予以认可?
有获奖文件还需 (略) (略) 址吗?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略) 70 号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略)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588号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略)
2025年1月2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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