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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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4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1,124,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ZYGCZHPG[ZF]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 (略) 部分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包一、肉类水产类)(重新招标)招标文件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重庆 (略) 部分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包一、肉类水产类)(重新招标)招标文件答疑及补遗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请招标人公示终止评标的原因?是意向中标单位没能入围吗?还是说没有达到意向中标单位的条件。 答:本项目第一次招标评标因故终止,已完成的评审内容及投标文件信息存在泄密的客观风险,为保证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组织本项目重新招标。 质疑2:既然是公平公正,为什么因故不能公开原因? 答:本项目第一次招标评标因故终止,已完成的评审内容及投标文件信息存在泄密的客观风险,为保证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组织本项目重新招标。 质疑3:为什么要从新招标?因什么故? (略) 设计的门槛。 答:本项目第一次招标评标因故终止,已完成的评审内容及投标文件信息存在泄密的客观风险,为保证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组织本项目重新招标。 质疑4:冻库为什么需要这么大的面积?难道是用来装冻猪肉的吗? (略) 设置的吗? 答: 本项目共需给9个学校供给食堂食材,点位多、供货量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中仓储能力提供的是食品冷藏或冷冻仓库的累计面积,设置条件符合本项目需求。 质疑5:冻库为什么需要这么大的面积?难道是用来装冻猪肉的吗? (略) 设置的吗? 答:详见质疑4回复。 质疑6:请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13号发出的本项目终止评标的通知中,“评标因故终止”是因为什么原因呢?难道有什么不能公开说明的吗? (略) 没有中标而重新组织招标吧 答:本项目第一次招标评标因故终止,已完成的评审内容及投标文件信息存在泄密的客观风险,为保证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组织本项目重新招标。 质疑7:请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13号发出的本项目终止评标的通知中,“评标因故终止”是因为什么原因呢?难道有什么不能公开说明的吗? 答:本项目第一次招标评标因故终止,已完成的评审内容及投标文件信息存在泄密的客观风险,为保证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组织本项目重新招标。 质疑8:1、业绩要求中“对应合同未被行业监督管 (略) 罚过。”需提供证明材料吗,如需提供,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2、“如车辆产权证明无法体现车辆属于冷链运输车辆或普通运输车辆的可提供 (略) 运输证或车辆的保险合同等有效资料。“普通运输车辆行驶证上写的轻型封闭式货车能证明吗。 答:1、投标阶段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但需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做出承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部分(五)承诺 一、9、“我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项目并未被行业监督管 (略) 罚过,如承诺内容不属实,招标人核实后有权取消供货资格。” 2、可以。 质疑9: (略) 或控股公司都可以参与投标,是允许分包吗? 答: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1。 质疑10:投 (略) 范围内,自有或租赁的用于食品冷藏(冻)库建筑面积≥2500㎡,请问配送学校需要这么大的冻库吗?是要全部装冻货配送到学校吗? 答:详见质疑4回复。 质疑11: 根据重庆相关部门的政策规定和历史遗留问题,部分房屋只办理了土地证,房产证正在办理中或者因历史问题无法办理,其房屋也不属于违法建筑,政府部门也承认其存在和正常使用,为什么招标人本次改动过后,需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共有权证?难道招标人可以大过国家和政府部门的规定吗? 答:详见补遗。 质疑12:根据重庆相关部门的政策规定和历史遗留问题,部分房屋只办理了土地证,房产证正在办理中或者因历史问题无法办理,其房屋也不属于违法建筑,政府部门也承认其存在和正常使用,为什么招标人本次改动过后,需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共有权证?难道招标人可以大过国家和政府部门的规定吗? 答:详见补遗。 质疑13:原招标文件2.2.4类似业绩“投标人对该 (略) 罚情况自行承诺函”,在重新招标中去删除了,作为学校的食品安全最重要,从未受过合同购货人或相 (略) 罚的供货人是比较诚信的供货人,学校也应择优选择这样的供货人,才更能保障学生食材的食品安全,也是倡导和引导社会诚信经营之举。然而本次新的招标文件却把这个删除了,其用意是什么?是 (略) ,而某公司 (略) 罚才删除的吗?这样的公司招来后,学生的食品安全还有保障吗? (略) (略) 自行修改还是业主修改的?真的只为利益不顾学生的食品安全吗?连 (略) 都不愿 (略) ,学校还敢要他供货吗?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中3.业绩要求及 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商务部分均要求业绩未被行业监督管 (略) 罚过,且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资格审查部分(五)承诺,需投标人对此做出承诺。 质疑14:招标人在重新招标文件2.2.4把原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资料: 食品加工及仓储、管理用房或冷藏(冻)库租赁合同或房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明复印件。 房产证列明的房产权属人或土地使用证明列明权利人或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应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把土地使用证明复印件删除了,国家很多地方都存在工业出让地(即有土地证)上修建的冷藏(冻)库为板式建筑物,不办理或者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其政府并未列入违法建筑,其功能上完全具有冷藏冷冻能力,本次修改是否不当?还是上次开标后,看了其他人的投标文件后某些人针对限制其他投标人而修改的?! 答:详见补遗通知。 质疑15:健康证是指由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健康状况符合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要求的证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也明确规定。“健康证”是食品从业人员的必备证件。本次从新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中把“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健康证......”改为“人员健康证明(如健康证)等”,请问这样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略) 得分修改的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因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健康证明符合相关要求。 质疑16:请问招标人:2025年1月10日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于1月13日挂出公告“评标因故终止”,未说明具体原因,1月17日又挂出重新招标,其修改的条款大多数是某些人控标的!其修改条款明显是看了其他多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后,针对性改变分值构成及具备的内容。这样做还有公平性吗?这个项目既然是为某个人特定的,何必又拿出来公开招投标,把大家当猴子耍! 答:本项目第一次招标评标因故终止,已完成的评审内容及投标文件信息存在泄密的客观风险,为保证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组织本项目重新招标。 质疑17:请问招标人:2025年1月10日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于1月13日挂出公告“评标因故终止”,未说明具体原因,1月17日又挂出重新招标,其修改的条款大多数是某些人控标的!其修改条款明显是看了其他多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后,针对性改变分值构成及具备的内容。这样做还有公平性吗?这个项目既然是为某个人特定的,何必又拿出来公开招投标,把大家当猴子耍! 答:本项目第一次招标评标因故终止,已完成的评审内容及投标文件信息存在泄密的客观风险,为保证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组织本项目重新招标。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2.2.4(2)仓储能力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资料:自有的提供:食品加工及仓储、管理用房或冷藏(冻)库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共有权证等【产权证明材料列明的房产产权人(所有权人、权利人)应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如为共同共有产权人均可)】。租赁的提供:食品加工及仓储、管理用房或冷藏(冻)库租赁合同(协议)(承租方应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被出租建筑物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共有权证等【证明材料列明的房产产权人(所有权人、权利人或共有产权人)应为出租方】。”修改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资料:自有的提供:食品加工及仓储、管理用房或冷藏(冻)库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共有权证等【产权证明材料列明的房产产权人(所有权人、权利人)应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如为共同共有产权人均可)】。租赁的提供:食品加工及仓储、管理用房或冷藏(冻)库租赁合同(协议)(承租方应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被出租建筑物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共有权证等【证明材料列明的房产产权人(所有权人、权利人或共有产权人)应为出租方】。备注:1、如食品加工及仓储、管理用房或冷藏(冻)库的产权证明正在办理中,可提供不动产登记机构或房屋所有权登记机构出具的业务受理通知或回执资料以及房屋测绘报告等能体现房屋或库房面积的证明材料。2、如食品加工及仓储、管理用房或冷藏(冻)库属于暂未办理上述产权证明的,可提供各级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对该房屋或库房使用予以认可的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面积则需另行提供房屋测绘报告等能体现房屋或库房面积的证明材料。” 注:本答疑及补遗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公共 (略) 上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招标过程和招标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重庆 (略) 教育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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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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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4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1,124,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ZYGCZHPG[ZF]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 (略) 部分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包一、肉类水产类)(重新招标)招标文件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重庆 (略) 部分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包一、肉类水产类)(重新招标)招标文件答疑及补遗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请招标人公示终止评标的原因?是意向中标单位没能入围吗?还是说没有达到意向中标单位的条件。 答:本项目第一次招标评标因故终止,已完成的评审内容及投标文件信息存在泄密的客观风险,为保证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组织本项目重新招标。 质疑2:既然是公平公正,为什么因故不能公开原因? 答:本项目第一次招标评标因故终止,已完成的评审内容及投标文件信息存在泄密的客观风险,为保证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组织本项目重新招标。 质疑3:为什么要从新招标?因什么故? (略) 设计的门槛。 答:本项目第一次招标评标因故终止,已完成的评审内容及投标文件信息存在泄密的客观风险,为保证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组织本项目重新招标。 质疑4:冻库为什么需要这么大的面积?难道是用来装冻猪肉的吗? (略) 设置的吗? 答: 本项目共需给9个学校供给食堂食材,点位多、供货量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中仓储能力提供的是食品冷藏或冷冻仓库的累计面积,设置条件符合本项目需求。 质疑5:冻库为什么需要这么大的面积?难道是用来装冻猪肉的吗? (略) 设置的吗? 答:详见质疑4回复。 质疑6:请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13号发出的本项目终止评标的通知中,“评标因故终止”是因为什么原因呢?难道有什么不能公开说明的吗? (略) 没有中标而重新组织招标吧 答:本项目第一次招标评标因故终止,已完成的评审内容及投标文件信息存在泄密的客观风险,为保证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组织本项目重新招标。 质疑7:请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13号发出的本项目终止评标的通知中,“评标因故终止”是因为什么原因呢?难道有什么不能公开说明的吗? 答:本项目第一次招标评标因故终止,已完成的评审内容及投标文件信息存在泄密的客观风险,为保证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组织本项目重新招标。 质疑8:1、业绩要求中“对应合同未被行业监督管 (略) 罚过。”需提供证明材料吗,如需提供,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2、“如车辆产权证明无法体现车辆属于冷链运输车辆或普通运输车辆的可提供 (略) 运输证或车辆的保险合同等有效资料。“普通运输车辆行驶证上写的轻型封闭式货车能证明吗。 答:1、投标阶段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但需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做出承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部分(五)承诺 一、9、“我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项目并未被行业监督管 (略) 罚过,如承诺内容不属实,招标人核实后有权取消供货资格。” 2、可以。 质疑9: (略) 或控股公司都可以参与投标,是允许分包吗? 答: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1。 质疑10:投 (略) 范围内,自有或租赁的用于食品冷藏(冻)库建筑面积≥2500㎡,请问配送学校需要这么大的冻库吗?是要全部装冻货配送到学校吗? 答:详见质疑4回复。 质疑11: 根据重庆相关部门的政策规定和历史遗留问题,部分房屋只办理了土地证,房产证正在办理中或者因历史问题无法办理,其房屋也不属于违法建筑,政府部门也承认其存在和正常使用,为什么招标人本次改动过后,需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共有权证?难道招标人可以大过国家和政府部门的规定吗? 答:详见补遗。 质疑12:根据重庆相关部门的政策规定和历史遗留问题,部分房屋只办理了土地证,房产证正在办理中或者因历史问题无法办理,其房屋也不属于违法建筑,政府部门也承认其存在和正常使用,为什么招标人本次改动过后,需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共有权证?难道招标人可以大过国家和政府部门的规定吗? 答:详见补遗。 质疑13:原招标文件2.2.4类似业绩“投标人对该 (略) 罚情况自行承诺函”,在重新招标中去删除了,作为学校的食品安全最重要,从未受过合同购货人或相 (略) 罚的供货人是比较诚信的供货人,学校也应择优选择这样的供货人,才更能保障学生食材的食品安全,也是倡导和引导社会诚信经营之举。然而本次新的招标文件却把这个删除了,其用意是什么?是 (略) ,而某公司 (略) 罚才删除的吗?这样的公司招来后,学生的食品安全还有保障吗? (略) (略) 自行修改还是业主修改的?真的只为利益不顾学生的食品安全吗?连 (略) 都不愿 (略) ,学校还敢要他供货吗?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中3.业绩要求及 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商务部分均要求业绩未被行业监督管 (略) 罚过,且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资格审查部分(五)承诺,需投标人对此做出承诺。 质疑14:招标人在重新招标文件2.2.4把原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资料: 食品加工及仓储、管理用房或冷藏(冻)库租赁合同或房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明复印件。 房产证列明的房产权属人或土地使用证明列明权利人或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应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把土地使用证明复印件删除了,国家很多地方都存在工业出让地(即有土地证)上修建的冷藏(冻)库为板式建筑物,不办理或者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其政府并未列入违法建筑,其功能上完全具有冷藏冷冻能力,本次修改是否不当?还是上次开标后,看了其他人的投标文件后某些人针对限制其他投标人而修改的?! 答:详见补遗通知。 质疑15:健康证是指由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健康状况符合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要求的证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也明确规定。“健康证”是食品从业人员的必备证件。本次从新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中把“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健康证......”改为“人员健康证明(如健康证)等”,请问这样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略) 得分修改的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因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健康证明符合相关要求。 质疑16:请问招标人:2025年1月10日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于1月13日挂出公告“评标因故终止”,未说明具体原因,1月17日又挂出重新招标,其修改的条款大多数是某些人控标的!其修改条款明显是看了其他多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后,针对性改变分值构成及具备的内容。这样做还有公平性吗?这个项目既然是为某个人特定的,何必又拿出来公开招投标,把大家当猴子耍! 答:本项目第一次招标评标因故终止,已完成的评审内容及投标文件信息存在泄密的客观风险,为保证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组织本项目重新招标。 质疑17:请问招标人:2025年1月10日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于1月13日挂出公告“评标因故终止”,未说明具体原因,1月17日又挂出重新招标,其修改的条款大多数是某些人控标的!其修改条款明显是看了其他多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后,针对性改变分值构成及具备的内容。这样做还有公平性吗?这个项目既然是为某个人特定的,何必又拿出来公开招投标,把大家当猴子耍! 答:本项目第一次招标评标因故终止,已完成的评审内容及投标文件信息存在泄密的客观风险,为保证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组织本项目重新招标。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2.2.4(2)仓储能力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资料:自有的提供:食品加工及仓储、管理用房或冷藏(冻)库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共有权证等【产权证明材料列明的房产产权人(所有权人、权利人)应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如为共同共有产权人均可)】。租赁的提供:食品加工及仓储、管理用房或冷藏(冻)库租赁合同(协议)(承租方应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被出租建筑物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共有权证等【证明材料列明的房产产权人(所有权人、权利人或共有产权人)应为出租方】。”修改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资料:自有的提供:食品加工及仓储、管理用房或冷藏(冻)库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共有权证等【产权证明材料列明的房产产权人(所有权人、权利人)应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如为共同共有产权人均可)】。租赁的提供:食品加工及仓储、管理用房或冷藏(冻)库租赁合同(协议)(承租方应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被出租建筑物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共有权证等【证明材料列明的房产产权人(所有权人、权利人或共有产权人)应为出租方】。备注:1、如食品加工及仓储、管理用房或冷藏(冻)库的产权证明正在办理中,可提供不动产登记机构或房屋所有权登记机构出具的业务受理通知或回执资料以及房屋测绘报告等能体现房屋或库房面积的证明材料。2、如食品加工及仓储、管理用房或冷藏(冻)库属于暂未办理上述产权证明的,可提供各级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对该房屋或库房使用予以认可的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面积则需另行提供房屋测绘报告等能体现房屋或库房面积的证明材料。” 注:本答疑及补遗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公共 (略) 上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招标过程和招标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重庆 (略) 教育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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