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区道路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及公共卫生间管理、绿化管养服务-1标段答疑公告
蜀山区道路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及公共卫生间管理、绿化管养服务-1标段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及公共卫生间管理、绿化管养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5BFSBZ*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及公共卫生间管理、绿化管养服务-1标段
招标文件补疑2
2025*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定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中,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要求,3.技术文件评审标准中各评审因素方案内容建议整体累计不超过200页。页数是否作为评审得分的评审因素?
答: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各评审因素方案内容的针对性、可行性、语言精练度进行评审。
2.在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1.4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1.4.4项: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条款,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法查询到 (略) 信息,我司反馈此情况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部门,得到回复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全国统一标准,合并升级。原企业类型“ (略) ( (略)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私营)”在升级后系统中不再保留,故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的信息。需完成企业类型变更后方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正常显示,企业变更办理时效约45天。” 因系统升级导致的查询异常属不可抗力,非投标人原因,此项能否采取承诺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变更,确保能够正常查询?
答:投标人针对此情况作书面承诺,承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如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确保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能够正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招标文件第30页附录5
请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提供相关职业资格或岗位证书?
答: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审查条件不作相关职业资格或岗位证书要求。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100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5年01月2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7日
附件:2025*补疑2.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及公共卫生间管理、绿化管养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5BFSBZ*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及公共卫生间管理、绿化管养服务-1标段
招标文件补疑2
2025*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定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中,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要求,3.技术文件评审标准中各评审因素方案内容建议整体累计不超过200页。页数是否作为评审得分的评审因素?
答: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各评审因素方案内容的针对性、可行性、语言精练度进行评审。
2.在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1.4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1.4.4项: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条款,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法查询到 (略) 信息,我司反馈此情况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部门,得到回复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全国统一标准,合并升级。原企业类型“ (略) ( (略)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私营)”在升级后系统中不再保留,故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的信息。需完成企业类型变更后方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正常显示,企业变更办理时效约45天。” 因系统升级导致的查询异常属不可抗力,非投标人原因,此项能否采取承诺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变更,确保能够正常查询?
答:投标人针对此情况作书面承诺,承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如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确保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能够正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招标文件第30页附录5
请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提供相关职业资格或岗位证书?
答: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审查条件不作相关职业资格或岗位证书要求。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100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5年01月2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7日
附件:2025*补疑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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