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龙兴寺片区地块商住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01号
彭州市龙兴寺片区地块商住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01号
(略) 龙 (略) (略)地块商住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现有修改如下: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02月24日09时30分”。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02月08日12时00分之前”。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注修改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本次联合体协议书中牵头人提供施工企业类似业绩,由本次联合体协议书中设计单位提供设计企业类似业绩,设计-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由牵头人或设计单位提供均可。”
四、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二、工程建设费用支付中:“4、工程款按工程进度节点支付:达到相应节点后,按已完工程产值(安全文明施工费需按进度比例扣除预付部分)的80%支付进度款。具体支付节点如下:(1)±0结构层施工完成;(2)取得预售证(地上以单栋为产值核算单元);(3)主体结构封顶(地上以单栋为产值核算单元);”
修改为:“4、工程款按工程进度节点支付:达到相应节点后,按已完工程产值(安全文明施工费需按进度比例扣除预付部分)的80%支付进度款。具体支付节点如下(本项目多栋建筑逐栋实施,付款节点以单栋节点进行核算支付):(1)±0结构层施工完成;(2)取得预售证(地上以单栋为产值核算单元);(3)主体结构封顶(地上以单栋为产值核算单元);”
五、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 (略)
2025年01月27日
(略) 龙 (略) (略)地块商住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现有修改如下: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02月24日09时30分”。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02月08日12时00分之前”。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注修改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本次联合体协议书中牵头人提供施工企业类似业绩,由本次联合体协议书中设计单位提供设计企业类似业绩,设计-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由牵头人或设计单位提供均可。”
四、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二、工程建设费用支付中:“4、工程款按工程进度节点支付:达到相应节点后,按已完工程产值(安全文明施工费需按进度比例扣除预付部分)的80%支付进度款。具体支付节点如下:(1)±0结构层施工完成;(2)取得预售证(地上以单栋为产值核算单元);(3)主体结构封顶(地上以单栋为产值核算单元);”
修改为:“4、工程款按工程进度节点支付:达到相应节点后,按已完工程产值(安全文明施工费需按进度比例扣除预付部分)的80%支付进度款。具体支付节点如下(本项目多栋建筑逐栋实施,付款节点以单栋节点进行核算支付):(1)±0结构层施工完成;(2)取得预售证(地上以单栋为产值核算单元);(3)主体结构封顶(地上以单栋为产值核算单元);”
五、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 (略)
2025年01月27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