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湛高铁佛山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市政道路匝道及站前路工程监理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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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湛高铁佛山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市政道路匝道及站前路工程监理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公告

广湛高铁佛山站综合交通枢 (略) (略) (匝 (略) )工程监理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A02-#-2024-0007-03-01

项目名称:广湛高铁佛山站综合交通枢 (略) (略) (匝 (略) )工程监理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1月26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2月11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信标(招标文件P35页)的诚信状况设置:按招标项目有效投标人的动态信用得分高低划分档次,动态信用得分排名(按中式排名)前 25%(含 25%)的投标人为第一档,25%~50%(含 50%)的为第二档,50%~75%(含 75%)的为第三档,75%~100%的为第四档,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每档分差为 3 分。 招标文件采用诚信动态分排名且每一档分差设置为3分,分差巨大,技术标及经济标的分值也无法影响诚信状况的分差,变相圈定项目的中标人为广东 (略) 、 (略) 合创 (略) 、广东建诚 (略) 、广东 (略) 、广东省 (略) 。 以上设置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已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签证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同时,《 (略) (略) (略) 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以诚信等级划分,对企业进行考评,且明确写到“对于政 (略) 道路工程项目,鼓励招标人坚持择优原则选用A级企业”,对诚信等级考评和应用以诚信等级为准,不以诚信得分排名为准。招标文件用诚信分值排名设档限制项目的公平竞争,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违反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4年12月4日发布的《 (略) 场建设指引(试行)》的要求,与国家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背道而驰,请招标人纠正!!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诚信状况设置完全符合《佛政数〔2024〕18号》的相关规定。

2、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的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招标文件P8页)“5.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招标文件P54页)的“2.3.7 监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开展工作并接受考核”以及“2.3.8 监理人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制定监理管理人员定期签到制度并报委托人确认后及时执行。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主要监理人员若需要暂时离开现场时,必须提请委托人批准后方可离开,原则上工作日上班时间每人每月不少于 21.5 天(每日上下班签到)。”合同要求与资格要求设置前后矛盾,如总监同时担任三个项目,如何确保总监能按合同要求实际履约到位,如何保证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带班监理时间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 60%?本项目总监要求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具有2项类似业绩,同时获得过省级以上质量类奖项,总监要求高,但允许其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总监,存在度身定做的嫌疑,不利于总监专职于本项目的工作,为后续履约总监不到岗履职只做实名制打卡总监提供便利。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资格条件设置完全符合《佛政数〔2024〕18号》的相关规定,至于如何确保总监能按合同要求实际履约到位的问题,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本项目按设计标准为大型工程。

3、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的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招标文件P8页)的5.7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投标人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 (略) 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以退休、离职为由,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以开标 (略) 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经了解,本项设置的“ (略) 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未上线,开标当天如何确定总监是否满足本项设置的要求?此项设置是否形同虚设?

回复: (略) 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 (略) 于开发和完善阶段,如果在开标当天未能正常查询到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信息,则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5.7 项作“通过”处理;如果在开标当天能正常查询,以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经济标(招标文件P37页)报价得分计算公式设置:F:偏离扣分分值,F2= F1(F2≥2F1)。 未写明F2及F1的比例是多少,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关键信息缺失,是否有意而为?

回复:F:偏离扣分分值,F2=2F1(F2≥2F1)。

5、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的开标时间为2025年02月11日09时30分;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的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26日17时00分前。 时间设置前后矛盾,请明确开标时间。

回复: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6日17时00分前。

6、招标文件对于总监的监理业绩要求是提供近三年签订的建安费1亿元或以上的监理业绩,必须同时提供2项才能得满分,且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但是项目如果只签订了合同存在很多不确定性,有可能未实施或者因为工程变更规模达不到招标要求或者总监产生变更等情况。因此业绩条件设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合理,建议总监业绩同时提供竣工或完工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或完工时间为准才能确保业绩是满足规模要求且能证明是有能力实施的。本项目要求总监近三年有2项建安费1亿元或以上的监理业绩本身就很难达到,一般建设单位为了项目更好的管理,要求投标人的总监是无在建项目或者不作特别说明,而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对总监业绩要求的描述更像是鼓励总监同时担任多个在建项目。如果满足得分条件的2项工程没有在三年内完成竣工验收,则本项目若中标,总监将同时有3个在建项目,若其他 (略) 外,根据《 (略)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考勤监督的规定,总监将如何同时履职3个项目?因此总监的业绩设置不合理。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完全符合《佛政数〔2024〕18号》的相关规定。

7、招标文件第93页,附表三的备注内容:“3.表后须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无在在建项目任职或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声明(格式自拟,须提交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请问:如果总监有在建项目,是否应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只有这样才有 (略) 建设项目标后履约考勤的要求。

回复:是。

二、澄清修改内容

1.就《招标文件》P12,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款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5 年 02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前。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5 年 01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前。

2.就《招标文件》P37页,第四章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报价得分计算公式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F:偏离扣分分值,F2= F1(F2≥2F1)。

F:偏离扣分分值,F2= 2 F1(F2≥2F1)。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4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广湛 (略)

代理机构:广东中 (略) 佛山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略) 5号

地址: (略) (略) (略) 后龙二街12座二楼

联系人:卢工

联系人:宋工

联系方式:0757-#

联系方式:0757-#

2025年01月26日

2025年01月26日

广湛高铁佛山站综合交通枢 (略) (略) (匝 (略) )工程监理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A02-#-2024-0007-03-01

项目名称:广湛高铁佛山站综合交通枢 (略) (略) (匝 (略) )工程监理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1月26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2月11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信标(招标文件P35页)的诚信状况设置:按招标项目有效投标人的动态信用得分高低划分档次,动态信用得分排名(按中式排名)前 25%(含 25%)的投标人为第一档,25%~50%(含 50%)的为第二档,50%~75%(含 75%)的为第三档,75%~100%的为第四档,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每档分差为 3 分。 招标文件采用诚信动态分排名且每一档分差设置为3分,分差巨大,技术标及经济标的分值也无法影响诚信状况的分差,变相圈定项目的中标人为广东 (略) 、 (略) 合创 (略) 、广东建诚 (略) 、广东 (略) 、广东省 (略) 。 以上设置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已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签证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同时,《 (略) (略) (略) 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以诚信等级划分,对企业进行考评,且明确写到“对于政 (略) 道路工程项目,鼓励招标人坚持择优原则选用A级企业”,对诚信等级考评和应用以诚信等级为准,不以诚信得分排名为准。招标文件用诚信分值排名设档限制项目的公平竞争,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违反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4年12月4日发布的《 (略) 场建设指引(试行)》的要求,与国家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背道而驰,请招标人纠正!!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诚信状况设置完全符合《佛政数〔2024〕18号》的相关规定。

2、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的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招标文件P8页)“5.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招标文件P54页)的“2.3.7 监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开展工作并接受考核”以及“2.3.8 监理人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制定监理管理人员定期签到制度并报委托人确认后及时执行。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主要监理人员若需要暂时离开现场时,必须提请委托人批准后方可离开,原则上工作日上班时间每人每月不少于 21.5 天(每日上下班签到)。”合同要求与资格要求设置前后矛盾,如总监同时担任三个项目,如何确保总监能按合同要求实际履约到位,如何保证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带班监理时间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 60%?本项目总监要求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具有2项类似业绩,同时获得过省级以上质量类奖项,总监要求高,但允许其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总监,存在度身定做的嫌疑,不利于总监专职于本项目的工作,为后续履约总监不到岗履职只做实名制打卡总监提供便利。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资格条件设置完全符合《佛政数〔2024〕18号》的相关规定,至于如何确保总监能按合同要求实际履约到位的问题,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本项目按设计标准为大型工程。

3、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的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招标文件P8页)的5.7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投标人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 (略) 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以退休、离职为由,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以开标 (略) 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经了解,本项设置的“ (略) 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未上线,开标当天如何确定总监是否满足本项设置的要求?此项设置是否形同虚设?

回复: (略) 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 (略) 于开发和完善阶段,如果在开标当天未能正常查询到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信息,则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5.7 项作“通过”处理;如果在开标当天能正常查询,以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经济标(招标文件P37页)报价得分计算公式设置:F:偏离扣分分值,F2= F1(F2≥2F1)。 未写明F2及F1的比例是多少,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关键信息缺失,是否有意而为?

回复:F:偏离扣分分值,F2=2F1(F2≥2F1)。

5、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的开标时间为2025年02月11日09时30分;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的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26日17时00分前。 时间设置前后矛盾,请明确开标时间。

回复: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6日17时00分前。

6、招标文件对于总监的监理业绩要求是提供近三年签订的建安费1亿元或以上的监理业绩,必须同时提供2项才能得满分,且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但是项目如果只签订了合同存在很多不确定性,有可能未实施或者因为工程变更规模达不到招标要求或者总监产生变更等情况。因此业绩条件设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合理,建议总监业绩同时提供竣工或完工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或完工时间为准才能确保业绩是满足规模要求且能证明是有能力实施的。本项目要求总监近三年有2项建安费1亿元或以上的监理业绩本身就很难达到,一般建设单位为了项目更好的管理,要求投标人的总监是无在建项目或者不作特别说明,而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对总监业绩要求的描述更像是鼓励总监同时担任多个在建项目。如果满足得分条件的2项工程没有在三年内完成竣工验收,则本项目若中标,总监将同时有3个在建项目,若其他 (略) 外,根据《 (略)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考勤监督的规定,总监将如何同时履职3个项目?因此总监的业绩设置不合理。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完全符合《佛政数〔2024〕18号》的相关规定。

7、招标文件第93页,附表三的备注内容:“3.表后须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无在在建项目任职或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声明(格式自拟,须提交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请问:如果总监有在建项目,是否应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只有这样才有 (略) 建设项目标后履约考勤的要求。

回复:是。

二、澄清修改内容

1.就《招标文件》P12,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款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5 年 02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前。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5 年 01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前。

2.就《招标文件》P37页,第四章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报价得分计算公式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F:偏离扣分分值,F2= F1(F2≥2F1)。

F:偏离扣分分值,F2= 2 F1(F2≥2F1)。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4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广湛 (略)

代理机构:广东中 (略) 佛山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略) 5号

地址: (略) (略) (略) 后龙二街12座二楼

联系人:卢工

联系人:宋工

联系方式:0757-#

联系方式:0757-#

2025年01月26日

2025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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