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第一批次片区开发咨询及城市设计项目-澄清
原项目名称:合肥城建第一 (略) 开 (略) 设计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5BFFBZ(略)
原公告日期:2025-01-23
合肥城建第一 (略) 开 (略) 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5BFFBZ(略)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本项目涉及策划咨询、城市设计等工作内容,参照一般惯例以及类似招标经验,上述两项工作一般无需资质要求。若联合体牵头方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承担策划咨询、城市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无资质,请问这种情况是否符合招标要求?
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根据招标文件第80页内容,“ (略) (略) 设计: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立即启动招标人委派 (略) (略) 设计咨询工作,并提供两套不同的方案成果。”本次招标工作内容涵盖规划设计、策划咨询、城市设计等内容,但同时要求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鉴于对高标准、高要求 (略) 设计方案成果的考量,请问中标人是否能够委托一家具备相 (略) 设计单位, (略) 设计工作?
答:不允许。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1.7”现变更如下:“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超过4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3条中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4日10时00分”,现延期到“2025年02月21日10时0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5年02月21日10时00分”;
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延期到“2025年02月10日17时30分前”;
4.开标地点变更为: (略) (略) (略) 2588 (略) (略) (徽州大 (略) 交口)2楼5号开标室。
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 (略)
地址:合 (略) (略) 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10-14层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略)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略)、(略)
2025年2月7日
0天2小时51分16秒
原项目名称:合肥城建第一 (略) 开 (略) 设计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5BFFBZ(略)
原公告日期:2025-01-23
合肥城建第一 (略) 开 (略) 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5BFFBZ(略)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本项目涉及策划咨询、城市设计等工作内容,参照一般惯例以及类似招标经验,上述两项工作一般无需资质要求。若联合体牵头方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承担策划咨询、城市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无资质,请问这种情况是否符合招标要求?
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根据招标文件第80页内容,“ (略) (略) 设计: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立即启动招标人委派 (略) (略) 设计咨询工作,并提供两套不同的方案成果。”本次招标工作内容涵盖规划设计、策划咨询、城市设计等内容,但同时要求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鉴于对高标准、高要求 (略) 设计方案成果的考量,请问中标人是否能够委托一家具备相 (略) 设计单位, (略) 设计工作?
答:不允许。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1.7”现变更如下:“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超过4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3条中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4日10时00分”,现延期到“2025年02月21日10时0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5年02月21日10时00分”;
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延期到“2025年02月10日17时30分前”;
4.开标地点变更为: (略) (略) (略) 2588 (略) (略) (徽州大 (略) 交口)2楼5号开标室。
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 (略)
地址:合 (略) (略) 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10-14层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略)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略)、(略)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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