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值医用耗材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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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值医用耗材招标变更



(略) ,委属各医疗单位, (略) ,有关民营医疗机构:
 根据 (略) 省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工 (略) 《关于公布 (略) 省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药采发〔2016〕6号)和省卫计委《关于领取 (略) 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用户名密码及上报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信息的通知》(甘卫药政函〔 * 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通过“ (略) 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采购高值医用耗材(第一批暂为血管介入类和骨科植入类),为了尽快建立医疗机构采购通道,收集医疗采购数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用户名和密码
 (一)平台登录方式
 目前,仅限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 (略) 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耗材阳光采购平台”),并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登 * 。
 1、通过 (略) 省药品和医用耗 (略) (http:/ 点击查看>> ),点击登录“ (略) 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http:/ 点击查看>> );
 2、通过 (略) 省公 (略) (http:/ 点击查看>> ),点击“ (略) 平台”,选择登录“ (略) 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http:/ 点击查看>> )。
 特别提示:原 (略) 省药品和医用耗 (略) 中的医用耗材采购系统( (略) 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可继续使用,待阳光采购工作全面覆盖该类别耗材时,将不再使用。
 (二)用户名和密码
 平台用户名和密码已经分配至各县区和各相关医疗机构,各县区务必于12月26日前将用户名发至辖区内医疗机构,用户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并妥善保管。县级妇幼保健 (略) 矿医疗机构本次暂不发放,有需求的机构可与市卫计委药管办联系。
 (三)信息维护
 医疗机构领取用户名后,要及时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用户管理”栏目“医疗信息管理”子栏目中维护完善医疗机构基本信息,包括填报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以方便联系、接受平台通知和信息提示。
 二、医用耗材采购信息上报
 本次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信息上报和维护均应在新的阳光采购平台完成。
 (一)上报产品范围
 本次仅上报本医疗机构正在使用的血管介入和骨科植入两大类耗材,其他类别暂不上报。血管介入和骨科植入类耗材目录及数 (略) 联盟省份 (略) 省的数据,由医疗机构核对后勾选本机构使用耗材,并填报2016年使用的数量和价格。
 (二)医疗机构范围
 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全部参加采购信息上报工作。
 (三)上报方式
 1、网上填报。耗材阳光采购平台已将两类目录详细内容(如产品类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材质、生产企业、注册证信息、产品性能组成、产品适用范围、产品使用方法等)全部导入阳光采购平台数据库。医疗机构选择对应产品(名称、规格、材质、型号、生产企业均要求一致),填报 * 日—12月31日(12月份按11月份数据填报)采购数量和实际购进价格,确认无误后 (略) 上提交。
 2、纸质填报。医疗机构已采购使用但在阳光采购平台数据库无产品或有产品而规格、型号、生产企业等信息不相符的,要求按现采购耗材填写纸质材料(同时报电子版),报送至市卫计委药管办,全市汇总后报至省公 (略) 。纸质版格式按照平台数据库目录中序号、大类别、类别、名称、材质、规格范围、备 (略) 填报。
 (四)操作及要求
 1、医疗机构登录“ (略) 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选择采购计划上报栏,按照“大类别、小类别、名称、材质、规格范围”从大到小逐步选择,无误后填报2016年度采购数量和原实际采购价格。
 2、上报采购信息时应使用数据库标准编码,若需对HIS系统编码和采购平台识别码对比转换的,可一并维护入系统。
 3、各医疗机构要对其上报结果承担责任。请各县区、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网上医疗机构上报信息操作说明》(见附件),于 * 日前完成信息上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三、 (略) 及网络技术支持
 (一) (略)
 省公 (略) (略)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省卫生 (略)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市卫生计生委药管办 点击查看>>
 (二)网上支持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医疗机构QQ群: 点击查看>>

  附件:医疗机构上报信息操作说明http:/ 点击查看>> />     

 

 

(略) 市卫生 (略)
                 * 日

 

 

 



(略) ,委属各医疗单位, (略) ,有关民营医疗机构:
 根据 (略) 省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工 (略) 《关于公布 (略) 省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药采发〔2016〕6号)和省卫计委《关于领取 (略) 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用户名密码及上报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信息的通知》(甘卫药政函〔 * 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通过“ (略) 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采购高值医用耗材(第一批暂为血管介入类和骨科植入类),为了尽快建立医疗机构采购通道,收集医疗采购数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用户名和密码
 (一)平台登录方式
 目前,仅限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 (略) 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耗材阳光采购平台”),并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登 * 。
 1、通过 (略) 省药品和医用耗 (略) (http:/ 点击查看>> ),点击登录“ (略) 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http:/ 点击查看>> );
 2、通过 (略) 省公 (略) (http:/ 点击查看>> ),点击“ (略) 平台”,选择登录“ (略) 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http:/ 点击查看>> )。
 特别提示:原 (略) 省药品和医用耗 (略) 中的医用耗材采购系统( (略) 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可继续使用,待阳光采购工作全面覆盖该类别耗材时,将不再使用。
 (二)用户名和密码
 平台用户名和密码已经分配至各县区和各相关医疗机构,各县区务必于12月26日前将用户名发至辖区内医疗机构,用户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并妥善保管。县级妇幼保健 (略) 矿医疗机构本次暂不发放,有需求的机构可与市卫计委药管办联系。
 (三)信息维护
 医疗机构领取用户名后,要及时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用户管理”栏目“医疗信息管理”子栏目中维护完善医疗机构基本信息,包括填报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以方便联系、接受平台通知和信息提示。
 二、医用耗材采购信息上报
 本次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信息上报和维护均应在新的阳光采购平台完成。
 (一)上报产品范围
 本次仅上报本医疗机构正在使用的血管介入和骨科植入两大类耗材,其他类别暂不上报。血管介入和骨科植入类耗材目录及数 (略) 联盟省份 (略) 省的数据,由医疗机构核对后勾选本机构使用耗材,并填报2016年使用的数量和价格。
 (二)医疗机构范围
 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全部参加采购信息上报工作。
 (三)上报方式
 1、网上填报。耗材阳光采购平台已将两类目录详细内容(如产品类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材质、生产企业、注册证信息、产品性能组成、产品适用范围、产品使用方法等)全部导入阳光采购平台数据库。医疗机构选择对应产品(名称、规格、材质、型号、生产企业均要求一致),填报 * 日—12月31日(12月份按11月份数据填报)采购数量和实际购进价格,确认无误后 (略) 上提交。
 2、纸质填报。医疗机构已采购使用但在阳光采购平台数据库无产品或有产品而规格、型号、生产企业等信息不相符的,要求按现采购耗材填写纸质材料(同时报电子版),报送至市卫计委药管办,全市汇总后报至省公 (略) 。纸质版格式按照平台数据库目录中序号、大类别、类别、名称、材质、规格范围、备 (略) 填报。
 (四)操作及要求
 1、医疗机构登录“ (略) 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选择采购计划上报栏,按照“大类别、小类别、名称、材质、规格范围”从大到小逐步选择,无误后填报2016年度采购数量和原实际采购价格。
 2、上报采购信息时应使用数据库标准编码,若需对HIS系统编码和采购平台识别码对比转换的,可一并维护入系统。
 3、各医疗机构要对其上报结果承担责任。请各县区、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网上医疗机构上报信息操作说明》(见附件),于 * 日前完成信息上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三、 (略) 及网络技术支持
 (一) (略)
 省公 (略) (略)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省卫生 (略)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市卫生计生委药管办 点击查看>>
 (二)网上支持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医疗机构QQ群: 点击查看>>

  附件:医疗机构上报信息操作说明http:/ 点击查看>> />     

 

 

(略) 市卫生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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