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保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校园安保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辽宁职业学院校园安保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金 (略) 发布时间: 2025-02-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2-0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三章服务需求,二、具体服务需求,1、服务内容”中删除:“※所有人员均须持有健康证、无劣迹证明,”;“4、其他要求”中删除:“(有健康证,无传染病及精神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2.“第二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三、符合性证明材料”中增加:“承诺函 ”; 3.“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一 供应商须知表,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服务业”改成“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2月19日下午13时30分 。 5.其余内容详见更正后的磋商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08日15时1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 (略) 理。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 4、供应商须认真研读《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 (略) 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同时准备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 (略) 理。 7、*@*63.com邮箱。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电子版备份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加密文件密码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发送到上述邮箱内,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岭东街一委
联系方式:024-(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0号B1101、B1102、B1103、B1104、B1105、B1106
联系方式:024-(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玉
电 话:(略)
附件:

公告信息

辽宁职业学院校园安保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金 (略) 发布时间: 2025-02-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2-0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三章服务需求,二、具体服务需求,1、服务内容”中删除:“※所有人员均须持有健康证、无劣迹证明,”;“4、其他要求”中删除:“(有健康证,无传染病及精神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2.“第二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三、符合性证明材料”中增加:“承诺函 ”; 3.“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一 供应商须知表,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服务业”改成“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2月19日下午13时30分 。 5.其余内容详见更正后的磋商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08日15时1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 (略) 理。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 4、供应商须认真研读《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 (略) 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同时准备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 (略) 理。 7、*@*63.com邮箱。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电子版备份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加密文件密码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发送到上述邮箱内,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岭东街一委
联系方式:024-(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0号B1101、B1102、B1103、B1104、B1105、B1106
联系方式:024-(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玉
电 话:(略)
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