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类2025年220千伏挂绿输变电工程110千伏线路部分跨越增江河服务公开招标流标公示
贵州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类2025年220千伏挂绿输变电工程(110千伏线路部分)跨越增江河服务公开招标流标公示(招标编号:CG(略)9)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2月8 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2月11日
一、具体情况
贵 (略) 服务类2025年220千伏挂绿输变电工程(11 (略) 部分)跨越增江河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于2025年1月23日开标,本项目标包【1-1】初评流标,后续事宜请关注相关公告,请各投标人知悉。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开标情况、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受理部门: (略) 供应链(贵州)有限公司监督审计部
●异议递交电话:(略);
●受理邮箱:*@*26.com
(二)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 (略) 供应链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851-(略);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ttp://**
(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开标和评审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 (略) (略) 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 (略) 理。
三、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供应链(贵州)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粑粑街7号
●联系电话:4008-100-1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廖翼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供应链(贵州)有限公司
2025年2月8日
附件1: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 | ||
联系邮箱/传真 | 联系电话 | ||
异议的对象 | |||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和有效线索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附件2:
×××××××项目的投诉书(模板)
投诉提出日期:××××年××月××日
投诉人名称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 ||
联系邮箱/传真 | 联系电话 | ||
投诉对象 | |||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和有效线索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 (略) (略) 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 (略) 理。
贵州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类2025年220千伏挂绿输变电工程(110千伏线路部分)跨越增江河服务公开招标流标公示(招标编号:CG(略)9)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2月8 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2月11日
一、具体情况
贵 (略) 服务类2025年220千伏挂绿输变电工程(11 (略) 部分)跨越增江河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于2025年1月23日开标,本项目标包【1-1】初评流标,后续事宜请关注相关公告,请各投标人知悉。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开标情况、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受理部门: (略) 供应链(贵州)有限公司监督审计部
●异议递交电话:(略);
●受理邮箱:*@*26.com
(二)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 (略) 供应链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851-(略);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ttp://**
(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开标和评审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 (略) (略) 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 (略) 理。
三、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供应链(贵州)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粑粑街7号
●联系电话:4008-100-1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廖翼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供应链(贵州)有限公司
2025年2月8日
附件1: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 | ||
联系邮箱/传真 | 联系电话 | ||
异议的对象 | |||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和有效线索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附件2:
×××××××项目的投诉书(模板)
投诉提出日期:××××年××月××日
投诉人名称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 ||
联系邮箱/传真 | 联系电话 | ||
投诉对象 | |||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和有效线索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 (略) (略) 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 (略)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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