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项目——综合楼答疑文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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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项目——综合楼答疑文件四

(略) 慎中实验学校扩建项目——综合楼

答疑纪要(四)

致各位投标人:

(略) 慎中实验学校扩建项目——综合楼(晋建施招#),现发布答疑纪要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9)”内容修改如下:“(9)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具体要求:①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和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和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管理工作的意见》(闽建建(2016)22号)的规定执行。承包人应当确保专款专用:施工单位是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具体工作。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施工承包合同约定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应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对项目部和项目理的考核内容;施工单位应负责所承建项目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组织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并确保扬尘防治费用合理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对预拌混凝土生产、材料储存、运输等过程的扬尘防治工作全程负责;②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具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对工程施工全过程扬尘污染防治进行动态管理:应当将扬尘防治等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工人上岗前的培训教育内容,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环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交底:③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效果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工程项目部应在工程项目的大门口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标牌,公布扬尘污染监督举报电话。”其余内容不变。

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 (略) ,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慎中实验学校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天畅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5年2月8日

(略) 慎中实验学校扩建项目——综合楼

答疑纪要(四)

致各位投标人:

(略) 慎中实验学校扩建项目——综合楼(晋建施招#),现发布答疑纪要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9)”内容修改如下:“(9)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具体要求:①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和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和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管理工作的意见》(闽建建(2016)22号)的规定执行。承包人应当确保专款专用:施工单位是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具体工作。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施工承包合同约定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应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对项目部和项目理的考核内容;施工单位应负责所承建项目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组织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并确保扬尘防治费用合理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对预拌混凝土生产、材料储存、运输等过程的扬尘防治工作全程负责;②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具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对工程施工全过程扬尘污染防治进行动态管理:应当将扬尘防治等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工人上岗前的培训教育内容,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环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交底:③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效果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工程项目部应在工程项目的大门口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标牌,公布扬尘污染监督举报电话。”其余内容不变。

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 (略) ,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慎中实验学校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天畅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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