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通盛置业有限公司望湖揽胜小区10kV配电工程外线部分澄清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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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通盛置业有限公司望湖揽胜小区10kV配电工程外线部分澄清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略) (略) 望湖 (略) 10kV配电工程(外线部分)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 (略) (略) 望湖 (略) 10kV配电工程(外线部分)(招标项目编号:H0GC25A01G010)”招标文件澄清说明如下:

一、澄清说明

招标文件中第四章第三节合同专用条款12.4.1 付款周期:经监理、跟踪审计及发包人审定后,按月已完成形象进度(其质量须经报验合格)额的80%支付给承包人;本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5%,经发包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完成竣工结算审核,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定案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保险有效期与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形式可为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现更正为:经监理、跟踪审计及发包人审定后,按月已完成形象进度(其质量须经报验合格)额的85%支付给承包人;本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5%,经发包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完成竣工结算审核,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定案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保险有效期与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形式可为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

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庆 (略)

地 址: (略) (略) 与中山大道交叉口宜 (略) 管委会综合楼

邮 编:*

联 系 人:殷先生

电 话:189 5691 500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正华 (略)

地 址: (略) (略) 189号三楼

邮 编: *

联 系 人:杨启红

电 话: 0556-*

(略) (略) 望湖 (略) 10kV配电工程(外线部分)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 (略) (略) 望湖 (略) 10kV配电工程(外线部分)(招标项目编号:H0GC25A01G010)”招标文件澄清说明如下:

一、澄清说明

招标文件中第四章第三节合同专用条款12.4.1 付款周期:经监理、跟踪审计及发包人审定后,按月已完成形象进度(其质量须经报验合格)额的80%支付给承包人;本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5%,经发包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完成竣工结算审核,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定案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保险有效期与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形式可为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现更正为:经监理、跟踪审计及发包人审定后,按月已完成形象进度(其质量须经报验合格)额的85%支付给承包人;本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5%,经发包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完成竣工结算审核,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定案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保险有效期与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形式可为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

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庆 (略)

地 址: (略) (略) 与中山大道交叉口宜 (略) 管委会综合楼

邮 编:*

联 系 人:殷先生

电 话:189 5691 500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正华 (略)

地 址: (略) (略) 189号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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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杨启红

电 话: 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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