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17线雀儿山隧道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变更
国道317线雀儿山隧道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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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 (略) 省川 (略) 有限公司 | ||||||
发布时间 | 点击查看>> | ||||||
涉及项目名称、标段 | 国道317 (略) 通知书(第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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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17 (略) 通知书(第1号) 招标人现发布通知书第1号,对国道317 (略) 进行补充,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量清单中增加“工程量清单说明”。( 更正后的格式和内容详见附件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省川 (略) 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国道317线雀儿山隧道工程工程 (略) 文件 第一卷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合同段号:SS1 甘孜州 (略) 二〇一六 年 十二 月 (略) 前 言 本招标文件是以《 (略) 投标法》、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 (略) 委2003年第30号令《 (略) 投标办法》、《 (略) 文件》(2007年版) (略) 委56号令、 (略) 《关 (略)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 * 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第1号)、《 (略) 文件》(2009年版)交公路发( * 号、 (略)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略) 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交函〔2005〕9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 (略) 串标、围标、转包 (略) 为的通知》(川交发〔2006〕66号)、《转发 (略) 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川交函[ * 号)为依据,由招标人编写。 (略) 人书面同意。 (略) 人。 本招标文件未经许可,不得翻印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将依法予以追究。 A. (略) 分说明 1.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 2.工 (略) 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数量和工程量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的规定,由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 (略) 需的设计与联合设计、技术培训、制造、购置、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调试、 (略) 、缺陷责任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 (略) 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4.工程量清单中本合同工程的每一个细目,都需填入单价;对于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或总额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5.符合合同条 (略) 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 (略) 列各细目之中,未列细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6.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技术规范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细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7.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细目标价前,应参阅招标文件中技术 (略) 分。 8.对于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方面的算术性差错,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予以修正。 9.工 (略) 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 (略) 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0.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11.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暂估价,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由监理工程师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经业主批 (略) 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12.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暂列金,按业主给定值报价。 13. 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安全生产费,按业主给定值报价,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使用。 14、单位名称定义: a.“套”、“台”:指能够满足技术规 (略) 设备及随机安装配件。 b.用于安装材料的“项”:指为 (略) (略) 有的安装材料和辅材。 c.用于软件的“项”:指能够成功安装在合同中各台用户终端,满足技术规范及使用要求,并获得 (略) 正版软件。 15、工程量清单中各设备、材料规格、技术指标详见第二卷技术规范及相应工程数量表中内容。 16.计量方法 a.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计量方法,应符合技术规范中相应章节的“计量与支付”条款的规定。 b. (略) 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 (略) 列数量不一致时,以 (略) 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17.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18.工程量清单中对某些设备安装用的立柱、基础和其他材料未作为单项列出,承包人报价时应根据经验将安装材料(立柱、基础、支架或/和其他材料)价格计入设备或安装价格中,不单独报价且施工 (略) 增加项目变更。 19.所有用电的机电设备均可能需要接地,从设备至机房接地汇流排/隧道内接地干线的保护接地用铜线不单独计量,包含在各设备安装费用中。 20.清单中(100章除外)数量为“0”(或为空格)的项目,单价、合价均填“0” 或“/”,品牌、型号、制造地及供货商等项不填。 B. (略) 分说明 1、 (略) 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 (略) 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 (略) 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3、本工 (略) 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条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4、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细目的范围与计量应与技术规范相对应章次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5、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和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细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 6、工 (略) 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 (略) 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7、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8、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实施和完 (略) 需的劳务、材料、运输、机械、试验、质检(自检)、安装、对原有构造物(挡墙、硬路肩、石砌护坡等)的损坏修复、缺陷修复、管理、分包管理、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各种税金及规费、物价上涨费、不可预见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 (略) 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9、本工程的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要求投标人必须投保,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在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中单独报价。 承包人的雇员及装备的保险,承包人必须投保,其确定投保的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和支付,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关细目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及承包人的雇员及装备的保险均要求承包人应 (略) 出具的保单及付款证明,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以证实承包人确已投保,才能予以支付。 10、工程量清单中本合同工程的每一个细目,不论数量是否标出,都须填入单价。投标时没有填入单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工程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11、符合合同条 (略) 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 (略) 列各细目之中,未列细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12、对于符合要求的投标书,在签定合同协议书前,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和汇总方面的算术性差错,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1条规定修正。 13、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施工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之中。 15、计量方法 a.用于支付已完成工程的计量方法,应符合技术规范中相应章节的“计量与支付”条款的规定。 b. (略) 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扩大或延伸。当图纸与 (略) 列数量不一致时,以 (略) 列数量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 16、工程量清单中各项数据保留两位小数,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国道317线雀儿山隧道工程工程 (略) 文件 第一卷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合同段号:SS2 孜州 (略) 二〇一六 年 十二 月 (略) 前 言 本招标文件是以《 (略) 投标法》、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 (略) 委2003年第30号令《 (略) 投标办法》、《 (略) 文件》(2007年版) (略) 委56号令、 (略) 《关 (略)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 * 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第1号)、《 (略) 文件》(2009年版)交公路发( * 号、 (略)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略) 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交函〔2005〕9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 (略) 串标、围标、转包 (略) 为的通知》(川交发〔2006〕66号)、《转发 (略) 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川交函[ * 号)为依据,由招标人编写。 (略) 人书面同意。 (略) 人。 本招标文件未经许可,不得翻印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将依法予以追究。 A. (略) 分说明 1.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 2.工 (略) 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数量和工程量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的规定,由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 (略) 需的设计与联合设计、技术培训、制造、购置、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调试、 (略) 、缺陷责任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 (略) 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4.工程量清单中本合同工程的每一个细目,都需填入单价;对于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或总额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5.符合合同条 (略) 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 (略) 列各细目之中,未列细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6.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技术规范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细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7.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细目标价前,应参阅招标文件中技术 (略) 分。 8.对于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方面的算术性差错,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予以修正。 9.工 (略) 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 (略) 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0.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11.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暂估价,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由监理工程师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经业主批 (略) 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12.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暂列金,按业主给定值报价。 13. 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安全生产费,按业主给定值报价,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使用。 14、单位名称定义: a.“套”、“台”:指能够满足技术规 (略) 设备及随机安装配件。 b.用于安装材料的“项”:指为 (略) (略) 有的安装材料和辅材。 c.用于软件的“项”:指能够成功安装在合同中各台用户终端,满足技术规范及使用要求,并获得 (略) 正版软件。 15、工程量清单中各设备、材料规格、技术指标详见第二卷技术规范及相应工程数量表中内容。 16.计量方法 a.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计量方法,应符合技术规范中相应章节的“计量与支付”条款的规定。 b. (略) 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 (略) 列数量不一致时,以 (略) 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17.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18.工程量清单中对某些设备安装用的立柱、基础和其他材料未作为单项列出,承包人报价时应根据经验将安装材料(立柱、基础、支架或/和其他材料)价格计入设备或安装价格中,不单独报价且施工 (略) 增加项目变更。 19.所有用电的机电设备均可能需要接地,从设备至机房接地汇流排/隧道内接地干线的保护接地用铜线不单独计量,包含在各设备安装费用中。 20.清单中(100章除外)数量为“0”(或为空格)的项目,单价、合价均填“0” 或“/”,品牌、型号、制造地及供货商等项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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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17 (略) 通知书(第1号) 招标人现发布通知书第1号,对国道317 (略) 进行补充,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量清单中增加“工程量清单说明”。( 更正后的格式和内容详见附件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省川 (略) 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国道317线雀儿山隧道工程工程 (略) 文件 第一卷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合同段号:SS1 甘孜州 (略) 二〇一六 年 十二 月 (略) 前 言 本招标文件是以《 (略) 投标法》、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 (略) 委2003年第30号令《 (略) 投标办法》、《 (略) 文件》(2007年版) (略) 委56号令、 (略) 《关 (略)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 * 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第1号)、《 (略) 文件》(2009年版)交公路发( * 号、 (略)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略) 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交函〔2005〕9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 (略) 串标、围标、转包 (略) 为的通知》(川交发〔2006〕66号)、《转发 (略) 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川交函[ * 号)为依据,由招标人编写。 (略) 人书面同意。 (略) 人。 本招标文件未经许可,不得翻印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将依法予以追究。 A. (略) 分说明 1.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 2.工 (略) 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数量和工程量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的规定,由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 (略) 需的设计与联合设计、技术培训、制造、购置、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调试、 (略) 、缺陷责任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 (略) 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4.工程量清单中本合同工程的每一个细目,都需填入单价;对于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或总额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5.符合合同条 (略) 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 (略) 列各细目之中,未列细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6.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技术规范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细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7.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细目标价前,应参阅招标文件中技术 (略) 分。 8.对于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方面的算术性差错,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予以修正。 9.工 (略) 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 (略) 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0.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11.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暂估价,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由监理工程师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经业主批 (略) 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12.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暂列金,按业主给定值报价。 13. 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安全生产费,按业主给定值报价,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使用。 14、单位名称定义: a.“套”、“台”:指能够满足技术规 (略) 设备及随机安装配件。 b.用于安装材料的“项”:指为 (略) (略) 有的安装材料和辅材。 c.用于软件的“项”:指能够成功安装在合同中各台用户终端,满足技术规范及使用要求,并获得 (略) 正版软件。 15、工程量清单中各设备、材料规格、技术指标详见第二卷技术规范及相应工程数量表中内容。 16.计量方法 a.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计量方法,应符合技术规范中相应章节的“计量与支付”条款的规定。 b. (略) 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 (略) 列数量不一致时,以 (略) 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17.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18.工程量清单中对某些设备安装用的立柱、基础和其他材料未作为单项列出,承包人报价时应根据经验将安装材料(立柱、基础、支架或/和其他材料)价格计入设备或安装价格中,不单独报价且施工 (略) 增加项目变更。 19.所有用电的机电设备均可能需要接地,从设备至机房接地汇流排/隧道内接地干线的保护接地用铜线不单独计量,包含在各设备安装费用中。 20.清单中(100章除外)数量为“0”(或为空格)的项目,单价、合价均填“0” 或“/”,品牌、型号、制造地及供货商等项不填。 B. (略) 分说明 1、 (略) 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 (略) 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 (略) 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3、本工 (略) 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条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4、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细目的范围与计量应与技术规范相对应章次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5、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和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细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 6、工 (略) 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 (略) 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7、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8、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实施和完 (略) 需的劳务、材料、运输、机械、试验、质检(自检)、安装、对原有构造物(挡墙、硬路肩、石砌护坡等)的损坏修复、缺陷修复、管理、分包管理、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各种税金及规费、物价上涨费、不可预见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 (略) 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9、本工程的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要求投标人必须投保,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在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中单独报价。 承包人的雇员及装备的保险,承包人必须投保,其确定投保的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和支付,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关细目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及承包人的雇员及装备的保险均要求承包人应 (略) 出具的保单及付款证明,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以证实承包人确已投保,才能予以支付。 10、工程量清单中本合同工程的每一个细目,不论数量是否标出,都须填入单价。投标时没有填入单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工程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11、符合合同条 (略) 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 (略) 列各细目之中,未列细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12、对于符合要求的投标书,在签定合同协议书前,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和汇总方面的算术性差错,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1条规定修正。 13、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施工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之中。 15、计量方法 a.用于支付已完成工程的计量方法,应符合技术规范中相应章节的“计量与支付”条款的规定。 b. (略) 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扩大或延伸。当图纸与 (略) 列数量不一致时,以 (略) 列数量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 16、工程量清单中各项数据保留两位小数,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国道317线雀儿山隧道工程工程 (略) 文件 第一卷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合同段号:SS2 孜州 (略) 二〇一六 年 十二 月 (略) 前 言 本招标文件是以《 (略) 投标法》、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 (略) 委2003年第30号令《 (略) 投标办法》、《 (略) 文件》(2007年版) (略) 委56号令、 (略) 《关 (略)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 * 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第1号)、《 (略) 文件》(2009年版)交公路发( * 号、 (略)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略) 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交函〔2005〕9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 (略) 串标、围标、转包 (略) 为的通知》(川交发〔2006〕66号)、《转发 (略) 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川交函[ * 号)为依据,由招标人编写。 (略) 人书面同意。 (略) 人。 本招标文件未经许可,不得翻印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将依法予以追究。 A. (略) 分说明 1.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 2.工 (略) 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数量和工程量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的规定,由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 (略) 需的设计与联合设计、技术培训、制造、购置、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调试、 (略) 、缺陷责任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 (略) 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4.工程量清单中本合同工程的每一个细目,都需填入单价;对于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或总额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5.符合合同条 (略) 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 (略) 列各细目之中,未列细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6.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技术规范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细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7.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细目标价前,应参阅招标文件中技术 (略) 分。 8.对于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方面的算术性差错,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予以修正。 9.工 (略) 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 (略) 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0.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11.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暂估价,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由监理工程师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经业主批 (略) 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12.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暂列金,按业主给定值报价。 13. 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安全生产费,按业主给定值报价,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使用。 14、单位名称定义: a.“套”、“台”:指能够满足技术规 (略) 设备及随机安装配件。 b.用于安装材料的“项”:指为 (略) (略) 有的安装材料和辅材。 c.用于软件的“项”:指能够成功安装在合同中各台用户终端,满足技术规范及使用要求,并获得 (略) 正版软件。 15、工程量清单中各设备、材料规格、技术指标详见第二卷技术规范及相应工程数量表中内容。 16.计量方法 a.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计量方法,应符合技术规范中相应章节的“计量与支付”条款的规定。 b. (略) 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 (略) 列数量不一致时,以 (略) 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17.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18.工程量清单中对某些设备安装用的立柱、基础和其他材料未作为单项列出,承包人报价时应根据经验将安装材料(立柱、基础、支架或/和其他材料)价格计入设备或安装价格中,不单独报价且施工 (略) 增加项目变更。 19.所有用电的机电设备均可能需要接地,从设备至机房接地汇流排/隧道内接地干线的保护接地用铜线不单独计量,包含在各设备安装费用中。 20.清单中(100章除外)数量为“0”(或为空格)的项目,单价、合价均填“0” 或“/”,品牌、型号、制造地及供货商等项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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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 (略) 省川 (略) 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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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项目名称、标段 | 国道317 (略) 通知书(第1号) | ||||||
变更内容 |
国道317 (略) 通知书(第1号) 招标人现发布通知书第1号,对国道317 (略) 进行补充,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量清单中增加“工程量清单说明”。( 更正后的格式和内容详见附件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省川 (略) 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国道317线雀儿山隧道工程工程 (略) 文件 第一卷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合同段号:SS1 甘孜州 (略) 二〇一六 年 十二 月 (略) 前 言 本招标文件是以《 (略) 投标法》、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 (略) 委2003年第30号令《 (略) 投标办法》、《 (略) 文件》(2007年版) (略) 委56号令、 (略) 《关 (略)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 * 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第1号)、《 (略) 文件》(2009年版)交公路发( * 号、 (略)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略) 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交函〔2005〕9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 (略) 串标、围标、转包 (略) 为的通知》(川交发〔2006〕66号)、《转发 (略) 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川交函[ * 号)为依据,由招标人编写。 (略) 人书面同意。 (略) 人。 本招标文件未经许可,不得翻印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将依法予以追究。 A. (略) 分说明 1.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 2.工 (略) 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数量和工程量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的规定,由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 (略) 需的设计与联合设计、技术培训、制造、购置、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调试、 (略) 、缺陷责任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 (略) 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4.工程量清单中本合同工程的每一个细目,都需填入单价;对于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或总额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5.符合合同条 (略) 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 (略) 列各细目之中,未列细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6.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技术规范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细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7.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细目标价前,应参阅招标文件中技术 (略) 分。 8.对于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方面的算术性差错,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予以修正。 9.工 (略) 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 (略) 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0.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11.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暂估价,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由监理工程师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经业主批 (略) 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12.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暂列金,按业主给定值报价。 13. 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安全生产费,按业主给定值报价,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使用。 14、单位名称定义: a.“套”、“台”:指能够满足技术规 (略) 设备及随机安装配件。 b.用于安装材料的“项”:指为 (略) (略) 有的安装材料和辅材。 c.用于软件的“项”:指能够成功安装在合同中各台用户终端,满足技术规范及使用要求,并获得 (略) 正版软件。 15、工程量清单中各设备、材料规格、技术指标详见第二卷技术规范及相应工程数量表中内容。 16.计量方法 a.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计量方法,应符合技术规范中相应章节的“计量与支付”条款的规定。 b. (略) 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 (略) 列数量不一致时,以 (略) 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17.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18.工程量清单中对某些设备安装用的立柱、基础和其他材料未作为单项列出,承包人报价时应根据经验将安装材料(立柱、基础、支架或/和其他材料)价格计入设备或安装价格中,不单独报价且施工 (略) 增加项目变更。 19.所有用电的机电设备均可能需要接地,从设备至机房接地汇流排/隧道内接地干线的保护接地用铜线不单独计量,包含在各设备安装费用中。 20.清单中(100章除外)数量为“0”(或为空格)的项目,单价、合价均填“0” 或“/”,品牌、型号、制造地及供货商等项不填。 B. (略) 分说明 1、 (略) 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 (略) 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 (略) 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3、本工 (略) 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条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4、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细目的范围与计量应与技术规范相对应章次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5、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和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细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 6、工 (略) 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 (略) 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7、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8、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实施和完 (略) 需的劳务、材料、运输、机械、试验、质检(自检)、安装、对原有构造物(挡墙、硬路肩、石砌护坡等)的损坏修复、缺陷修复、管理、分包管理、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各种税金及规费、物价上涨费、不可预见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 (略) 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9、本工程的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要求投标人必须投保,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在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中单独报价。 承包人的雇员及装备的保险,承包人必须投保,其确定投保的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和支付,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关细目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及承包人的雇员及装备的保险均要求承包人应 (略) 出具的保单及付款证明,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以证实承包人确已投保,才能予以支付。 10、工程量清单中本合同工程的每一个细目,不论数量是否标出,都须填入单价。投标时没有填入单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工程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11、符合合同条 (略) 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 (略) 列各细目之中,未列细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12、对于符合要求的投标书,在签定合同协议书前,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和汇总方面的算术性差错,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1条规定修正。 13、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施工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之中。 15、计量方法 a.用于支付已完成工程的计量方法,应符合技术规范中相应章节的“计量与支付”条款的规定。 b. (略) 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扩大或延伸。当图纸与 (略) 列数量不一致时,以 (略) 列数量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 16、工程量清单中各项数据保留两位小数,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国道317线雀儿山隧道工程工程 (略) 文件 第一卷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合同段号:SS2 孜州 (略) 二〇一六 年 十二 月 (略) 前 言 本招标文件是以《 (略) 投标法》、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 (略) 委2003年第30号令《 (略) 投标办法》、《 (略) 文件》(2007年版) (略) 委56号令、 (略) 《关 (略)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 * 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第1号)、《 (略) 文件》(2009年版)交公路发( * 号、 (略)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略) 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交函〔2005〕9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 (略) 串标、围标、转包 (略) 为的通知》(川交发〔2006〕66号)、《转发 (略) 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川交函[ * 号)为依据,由招标人编写。 (略) 人书面同意。 (略) 人。 本招标文件未经许可,不得翻印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将依法予以追究。 A. (略) 分说明 1.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 2.工 (略) 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数量和工程量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的规定,由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 (略) 需的设计与联合设计、技术培训、制造、购置、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调试、 (略) 、缺陷责任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 (略) 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4.工程量清单中本合同工程的每一个细目,都需填入单价;对于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或总额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5.符合合同条 (略) 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 (略) 列各细目之中,未列细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6.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技术规范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细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7.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细目标价前,应参阅招标文件中技术 (略) 分。 8.对于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方面的算术性差错,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予以修正。 9.工 (略) 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 (略) 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0.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11.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暂估价,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由监理工程师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经业主批 (略) 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12.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暂列金,按业主给定值报价。 13. 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安全生产费,按业主给定值报价,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使用。 14、单位名称定义: a.“套”、“台”:指能够满足技术规 (略) 设备及随机安装配件。 b.用于安装材料的“项”:指为 (略) (略) 有的安装材料和辅材。 c.用于软件的“项”:指能够成功安装在合同中各台用户终端,满足技术规范及使用要求,并获得 (略) 正版软件。 15、工程量清单中各设备、材料规格、技术指标详见第二卷技术规范及相应工程数量表中内容。 16.计量方法 a.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计量方法,应符合技术规范中相应章节的“计量与支付”条款的规定。 b. (略) 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 (略) 列数量不一致时,以 (略) 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17.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18.工程量清单中对某些设备安装用的立柱、基础和其他材料未作为单项列出,承包人报价时应根据经验将安装材料(立柱、基础、支架或/和其他材料)价格计入设备或安装价格中,不单独报价且施工 (略) 增加项目变更。 19.所有用电的机电设备均可能需要接地,从设备至机房接地汇流排/隧道内接地干线的保护接地用铜线不单独计量,包含在各设备安装费用中。 20.清单中(100章除外)数量为“0”(或为空格)的项目,单价、合价均填“0” 或“/”,品牌、型号、制造地及供货商等项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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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项目名称、标段 | 国道317 (略) 通知书(第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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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17 (略) 通知书(第1号) 招标人现发布通知书第1号,对国道317 (略) 进行补充,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量清单中增加“工程量清单说明”。( 更正后的格式和内容详见附件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省川 (略) 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国道317线雀儿山隧道工程工程 (略) 文件 第一卷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合同段号:SS1 甘孜州 (略) 二〇一六 年 十二 月 (略) 前 言 本招标文件是以《 (略) 投标法》、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 (略) 委2003年第30号令《 (略) 投标办法》、《 (略) 文件》(2007年版) (略) 委56号令、 (略) 《关 (略)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 * 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第1号)、《 (略) 文件》(2009年版)交公路发( * 号、 (略)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略) 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交函〔2005〕9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 (略) 串标、围标、转包 (略) 为的通知》(川交发〔2006〕66号)、《转发 (略) 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川交函[ * 号)为依据,由招标人编写。 (略) 人书面同意。 (略) 人。 本招标文件未经许可,不得翻印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将依法予以追究。 A. (略) 分说明 1.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 2.工 (略) 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数量和工程量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的规定,由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 (略) 需的设计与联合设计、技术培训、制造、购置、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调试、 (略) 、缺陷责任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 (略) 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4.工程量清单中本合同工程的每一个细目,都需填入单价;对于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或总额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5.符合合同条 (略) 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 (略) 列各细目之中,未列细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6.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技术规范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细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7.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细目标价前,应参阅招标文件中技术 (略) 分。 8.对于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方面的算术性差错,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予以修正。 9.工 (略) 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 (略) 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0.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11.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暂估价,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由监理工程师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经业主批 (略) 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12.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暂列金,按业主给定值报价。 13. 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安全生产费,按业主给定值报价,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使用。 14、单位名称定义: a.“套”、“台”:指能够满足技术规 (略) 设备及随机安装配件。 b.用于安装材料的“项”:指为 (略) (略) 有的安装材料和辅材。 c.用于软件的“项”:指能够成功安装在合同中各台用户终端,满足技术规范及使用要求,并获得 (略) 正版软件。 15、工程量清单中各设备、材料规格、技术指标详见第二卷技术规范及相应工程数量表中内容。 16.计量方法 a.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计量方法,应符合技术规范中相应章节的“计量与支付”条款的规定。 b. (略) 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 (略) 列数量不一致时,以 (略) 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17.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18.工程量清单中对某些设备安装用的立柱、基础和其他材料未作为单项列出,承包人报价时应根据经验将安装材料(立柱、基础、支架或/和其他材料)价格计入设备或安装价格中,不单独报价且施工 (略) 增加项目变更。 19.所有用电的机电设备均可能需要接地,从设备至机房接地汇流排/隧道内接地干线的保护接地用铜线不单独计量,包含在各设备安装费用中。 20.清单中(100章除外)数量为“0”(或为空格)的项目,单价、合价均填“0” 或“/”,品牌、型号、制造地及供货商等项不填。 B. (略) 分说明 1、 (略) 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 (略) 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 (略) 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3、本工 (略) 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条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4、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细目的范围与计量应与技术规范相对应章次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5、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和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细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 6、工 (略) 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 (略) 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7、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8、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实施和完 (略) 需的劳务、材料、运输、机械、试验、质检(自检)、安装、对原有构造物(挡墙、硬路肩、石砌护坡等)的损坏修复、缺陷修复、管理、分包管理、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各种税金及规费、物价上涨费、不可预见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 (略) 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9、本工程的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要求投标人必须投保,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在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中单独报价。 承包人的雇员及装备的保险,承包人必须投保,其确定投保的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和支付,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关细目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及承包人的雇员及装备的保险均要求承包人应 (略) 出具的保单及付款证明,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以证实承包人确已投保,才能予以支付。 10、工程量清单中本合同工程的每一个细目,不论数量是否标出,都须填入单价。投标时没有填入单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工程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11、符合合同条 (略) 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 (略) 列各细目之中,未列细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12、对于符合要求的投标书,在签定合同协议书前,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和汇总方面的算术性差错,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1条规定修正。 13、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施工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之中。 15、计量方法 a.用于支付已完成工程的计量方法,应符合技术规范中相应章节的“计量与支付”条款的规定。 b. (略) 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扩大或延伸。当图纸与 (略) 列数量不一致时,以 (略) 列数量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 16、工程量清单中各项数据保留两位小数,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国道317线雀儿山隧道工程工程 (略) 文件 第一卷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合同段号:SS2 孜州 (略) 二〇一六 年 十二 月 (略) 前 言 本招标文件是以《 (略) 投标法》、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 (略) 委2003年第30号令《 (略) 投标办法》、《 (略) 文件》(2007年版) (略) 委56号令、 (略) 《关 (略)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 * 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第1号)、《 (略) 文件》(2009年版)交公路发( * 号、 (略)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略) 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交函〔2005〕9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 (略) 串标、围标、转包 (略) 为的通知》(川交发〔2006〕66号)、《转发 (略) 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川交函[ * 号)为依据,由招标人编写。 (略) 人书面同意。 (略) 人。 本招标文件未经许可,不得翻印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将依法予以追究。 A. (略) 分说明 1.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 2.工 (略) 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数量和工程量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的规定,由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 (略) 需的设计与联合设计、技术培训、制造、购置、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调试、 (略) 、缺陷责任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 (略) 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4.工程量清单中本合同工程的每一个细目,都需填入单价;对于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或总额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5.符合合同条 (略) 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 (略) 列各细目之中,未列细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6.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技术规范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细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7.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细目标价前,应参阅招标文件中技术 (略) 分。 8.对于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方面的算术性差错,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予以修正。 9.工 (略) 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 (略) 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0.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11.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暂估价,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由监理工程师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经业主批 (略) 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12.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暂列金,按业主给定值报价。 13. 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安全生产费,按业主给定值报价,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使用。 14、单位名称定义: a.“套”、“台”:指能够满足技术规 (略) 设备及随机安装配件。 b.用于安装材料的“项”:指为 (略) (略) 有的安装材料和辅材。 c.用于软件的“项”:指能够成功安装在合同中各台用户终端,满足技术规范及使用要求,并获得 (略) 正版软件。 15、工程量清单中各设备、材料规格、技术指标详见第二卷技术规范及相应工程数量表中内容。 16.计量方法 a.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计量方法,应符合技术规范中相应章节的“计量与支付”条款的规定。 b. (略) 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 (略) 列数量不一致时,以 (略) 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17.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18.工程量清单中对某些设备安装用的立柱、基础和其他材料未作为单项列出,承包人报价时应根据经验将安装材料(立柱、基础、支架或/和其他材料)价格计入设备或安装价格中,不单独报价且施工 (略) 增加项目变更。 19.所有用电的机电设备均可能需要接地,从设备至机房接地汇流排/隧道内接地干线的保护接地用铜线不单独计量,包含在各设备安装费用中。 20.清单中(100章除外)数量为“0”(或为空格)的项目,单价、合价均填“0” 或“/”,品牌、型号、制造地及供货商等项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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