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稀凉山磁性材料有限公司除尘除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变更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中稀凉山磁性材料有限公司除尘除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变更

中稀(凉山) (略) 除尘除氟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0747-2560SCCZAA216)


一、更正内容:

1、投标报名时间由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8日,每天上午0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调整为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由: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 (略) 酒店( (略) (略) 天仁北二街299号)花园会议室。 调整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24日9时30分,请所有投标人采用邮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收件信息如下: 收件人: (略) ; 收件联系人电话:(略); 收件地址: (略) (略) 丽 (略) 平安幸福中心B座2 (略) 。 逾期送达的、未邮寄到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采用线上开唱标形式,请投标人于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入线上会议室等候(#腾讯会议:242-205-963)。 3、项目付款方式由: 合同生效后,卖方想买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或提供合同金额10%的银行履约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生效后,卖方生产完毕书面通知买方,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提货款,卖方发货至买方现场,货物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以第三方权威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为准),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验收款,同时无息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余10%合同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无息清算。 调整为: 1.合同生效后,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或提供合同金额10%的银行履约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2.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其中20%作为合同定金,10%作为预付款),卖方组织生产;3.卖方生产完毕后书面通知买方,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提货款,卖方发货至买方现场。4.货物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以第三方权威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为准),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验收款,同时无息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5.余10%合同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无息清算。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中稀(凉山) (略) 。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稀(凉山) (略)

地 址:四川省冕宁县复兴镇稀土 (略)

联 系 人:安成(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

联 系 人: 闫广精

电 话: 010-(略)

电子邮件: *@*inochem.com



,四川, (略) ,冕宁县, (略) , (略) ,成都

中稀(凉山) (略) 除尘除氟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0747-2560SCCZAA216)


一、更正内容:

1、投标报名时间由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8日,每天上午0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调整为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由: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 (略) 酒店( (略) (略) 天仁北二街299号)花园会议室。 调整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24日9时30分,请所有投标人采用邮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收件信息如下: 收件人: (略) ; 收件联系人电话:(略); 收件地址: (略) (略) 丽 (略) 平安幸福中心B座2 (略) 。 逾期送达的、未邮寄到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采用线上开唱标形式,请投标人于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入线上会议室等候(#腾讯会议:242-205-963)。 3、项目付款方式由: 合同生效后,卖方想买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或提供合同金额10%的银行履约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生效后,卖方生产完毕书面通知买方,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提货款,卖方发货至买方现场,货物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以第三方权威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为准),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验收款,同时无息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余10%合同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无息清算。 调整为: 1.合同生效后,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或提供合同金额10%的银行履约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2.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其中20%作为合同定金,10%作为预付款),卖方组织生产;3.卖方生产完毕后书面通知买方,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提货款,卖方发货至买方现场。4.货物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以第三方权威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为准),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验收款,同时无息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5.余10%合同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无息清算。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中稀(凉山) (略) 。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稀(凉山) (略)

地 址:四川省冕宁县复兴镇稀土 (略)

联 系 人:安成(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

联 系 人: 闫广精

电 话: 010-(略)

电子邮件: *@*inochem.com



,四川, (略) ,冕宁县, (略) , (略) ,成都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