堰桥街道中惠大道南侧、风能路西南侧地块管控环境整治项目补充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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堰桥街道中惠大道南侧、风能路西南侧地块管控环境整治项目补充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堰桥街道中惠大道南侧、风能路西南侧地块管控(环境整治)项目补充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招标人:无锡惠开 (略)

项目名称:堰桥街道中惠大道南侧、 (略) 西南侧地块管控(环境整治)项目补充项目

采购标的的说明 (略) (略) 堰桥街道中惠大道南侧、 (略) 西南侧地块管控(环境整治)项目于2024年8月招标完毕,9月与中标单位( (略) 太湖 (略) )签订合同后实施至今,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夹层土异常、止水帷幕无法成孔、固废比例较原设计存在较大差距等多项与项目前期方案存在偏差的情况;此外项目总体方案未进行特高压线及9米深基坑支护的专业设计及专家论证,经设计单位设计论证后的实施方案与原设计存在补充项目情况。

鉴于地块管控(环境整治)项目的特殊性和专业性,结合本项目的现场实际情况,即将实施的补充项目必须保证与原项目的一致性并满足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由原中标单位实施,故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原中标单位继续实施补充项目内容。为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性和专业性,特组织专家论证会,对单一来源采购方案进行评审。

采购的整治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确保服务连续,避免对施工配套造成不可逆影响:

新旧整治工程无法独立分割

本项目补充工程量内容与原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内容相互包容,存在物理连接且不可独立分割,如专项设计和后续施工、 (略) 内原夹层土开挖等。

(2)配套流程无法继承延续

项目整治工作开始,已进行了临时用地办理,筛分场地建设, (略) 置转运手续办理及备案、 (略) 理设施建设及临时排水许可办理等诸多管理事项,如增加整治单位,将拖延整体整治工作进度。此外现场不具备多个整治单位同时作业的硬件条件。原整治作业单位充分了解项目实际情况,能更好地保证整体项目的连续性和时效性。

(3)作业平面无法额外扩容

项目因特 (略) 域用地属性影响,目前已最大限度完成临时用地申请,且利用率达100%。若后续由多整治主体进行作业,因工作界面需求增加,作业用地矛盾显著,导致双方在工作界面上和可利用界面上产生冲突,严重阻碍后续工作开展,使得项目无法正常开展。

2、确保界面清晰,保障各责任主体权责明确

(1)风险点多,需压实主体责任

地块环境整治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过程,各个环节之间紧密相连。为了确保项目的补充部分与原有工程在质量、安全等方面保持高度一致,实现补充部分与原有工程的无缝对接,提高项目的整体性和协调性,本项目涉及深基坑开挖、支护及500KV电力防护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重要工序,需明确安全责任主体,避免因多家整治单位造成管理及作业界面混乱,产生安全隐患。

(2)销号目标,需保证验收过程合理性

因本项目是统筹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事项转办清单(第十八批)举报内容的整改项目,验收销号的时效性和材料的合理性至关重要。因多作业主体产生的多工作界面和验收界面,对项目竣工效果评估产生较大阻碍。如验收界面衔接不合理,将影响销号工作。

3、确保工序合理,避免衍生不可逆后果

新整治单位可能需要重新进行部分或全部前期准备工作,如设计、手续办理,导致成本和工期增加,且新整治单位需要时间来熟悉项目背景、进度和具体要求,这可能导致初期效率低下和成本超支。在交接过程中,项目可能会暂时停滞,导致人力、设备等资源的闲置和浪费,从而使工作效率下降;交接工作不明确,可能会导致双方在工作界面上产生冲突,影响项目的整体推进。在后续阶段,若出现问题或需要改进,新旧实施单位之间可能会因责任划分不清而产生纠纷,影响项目的顺利进行。更换实施单位需谨慎考虑并充分准备,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最终成功。

本补充项目不沿用原实施单位而采用新的实施单位,可能会造成经济损失、资源浪费、责任不清、工作面上无法同时实施,新旧工程无法独立分割等负面影响,会带来一系列负面的,甚至不可挽回的损失,这些损失可能会影响项目的进度、成本、质量和整体可行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太湖 (略)

地址:无锡惠山经 (略) 前 (略) (略)

三、公示期限

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17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联 系 人:无锡惠开 (略)

联系地址: (略) 惠山经 (略) 政和大道189号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无锡梁溪建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明都大厦1-1515

联系电话:051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堰桥街道中惠大道南侧、风能路西南侧地块管控(环境整治)项目补充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招标人:无锡惠开 (略)

项目名称:堰桥街道中惠大道南侧、 (略) 西南侧地块管控(环境整治)项目补充项目

采购标的的说明 (略) (略) 堰桥街道中惠大道南侧、 (略) 西南侧地块管控(环境整治)项目于2024年8月招标完毕,9月与中标单位( (略) 太湖 (略) )签订合同后实施至今,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夹层土异常、止水帷幕无法成孔、固废比例较原设计存在较大差距等多项与项目前期方案存在偏差的情况;此外项目总体方案未进行特高压线及9米深基坑支护的专业设计及专家论证,经设计单位设计论证后的实施方案与原设计存在补充项目情况。

鉴于地块管控(环境整治)项目的特殊性和专业性,结合本项目的现场实际情况,即将实施的补充项目必须保证与原项目的一致性并满足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由原中标单位实施,故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原中标单位继续实施补充项目内容。为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性和专业性,特组织专家论证会,对单一来源采购方案进行评审。

采购的整治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确保服务连续,避免对施工配套造成不可逆影响:

新旧整治工程无法独立分割

本项目补充工程量内容与原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内容相互包容,存在物理连接且不可独立分割,如专项设计和后续施工、 (略) 内原夹层土开挖等。

(2)配套流程无法继承延续

项目整治工作开始,已进行了临时用地办理,筛分场地建设, (略) 置转运手续办理及备案、 (略) 理设施建设及临时排水许可办理等诸多管理事项,如增加整治单位,将拖延整体整治工作进度。此外现场不具备多个整治单位同时作业的硬件条件。原整治作业单位充分了解项目实际情况,能更好地保证整体项目的连续性和时效性。

(3)作业平面无法额外扩容

项目因特 (略) 域用地属性影响,目前已最大限度完成临时用地申请,且利用率达100%。若后续由多整治主体进行作业,因工作界面需求增加,作业用地矛盾显著,导致双方在工作界面上和可利用界面上产生冲突,严重阻碍后续工作开展,使得项目无法正常开展。

2、确保界面清晰,保障各责任主体权责明确

(1)风险点多,需压实主体责任

地块环境整治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过程,各个环节之间紧密相连。为了确保项目的补充部分与原有工程在质量、安全等方面保持高度一致,实现补充部分与原有工程的无缝对接,提高项目的整体性和协调性,本项目涉及深基坑开挖、支护及500KV电力防护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重要工序,需明确安全责任主体,避免因多家整治单位造成管理及作业界面混乱,产生安全隐患。

(2)销号目标,需保证验收过程合理性

因本项目是统筹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事项转办清单(第十八批)举报内容的整改项目,验收销号的时效性和材料的合理性至关重要。因多作业主体产生的多工作界面和验收界面,对项目竣工效果评估产生较大阻碍。如验收界面衔接不合理,将影响销号工作。

3、确保工序合理,避免衍生不可逆后果

新整治单位可能需要重新进行部分或全部前期准备工作,如设计、手续办理,导致成本和工期增加,且新整治单位需要时间来熟悉项目背景、进度和具体要求,这可能导致初期效率低下和成本超支。在交接过程中,项目可能会暂时停滞,导致人力、设备等资源的闲置和浪费,从而使工作效率下降;交接工作不明确,可能会导致双方在工作界面上产生冲突,影响项目的整体推进。在后续阶段,若出现问题或需要改进,新旧实施单位之间可能会因责任划分不清而产生纠纷,影响项目的顺利进行。更换实施单位需谨慎考虑并充分准备,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最终成功。

本补充项目不沿用原实施单位而采用新的实施单位,可能会造成经济损失、资源浪费、责任不清、工作面上无法同时实施,新旧工程无法独立分割等负面影响,会带来一系列负面的,甚至不可挽回的损失,这些损失可能会影响项目的进度、成本、质量和整体可行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太湖 (略)

地址:无锡惠山经 (略) 前 (略) (略)

三、公示期限

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17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联 系 人:无锡惠开 (略)

联系地址: (略) 惠山经 (略) 政和大道189号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无锡梁溪建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明都大厦1-1515

联系电话:051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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