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七天地2025年第一批专项法律诉讼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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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七天地2025年第一批专项法律诉讼招标变更

澄清公告

北京 (略) 合肥南七天地2025年第一批专项法律诉讼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5-02-05 16:59:03

┃ 竞争性磋商基础信息

竞争性磋商编号:*-JC-2025-0014

采购单位:北京 (略)

报名截止时间:2025-02-06 18: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5-02-07 16: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5-02-07 12:00:00

价格开启时间: 2025-02-07 16:00:00

采购类别:其他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JC-2025-0014)

保证金收款账户: //

┃澄清内容如下

关于响应文件中首次 / 二次报价函的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为保障本次招标工作有序、高效地推进,确保各潜在投标人能够准确理解并执行报价要求,现就报价函相关事宜澄清如下: 一、澄清事项 1.律师服务费计费模式:律师服务费用以“基础代理费用+风险代理费用”模式计费。其中,①基础代理费用:最高不超过【0.5】万元。基础代理费用由律师报价,并纳入评分标准。②风险代理费用:以实际回款金额的【3%】确定该笔费用。以目前案件涉案金额约【12.5】万元计,风险代理费用最高不超过【0.375】万元。律师服务费用依据代理诉讼案件情况据实结算,最终结算的合计费用不超过0.*元;超过的部分不予支付,已经支付的应当退还。 2.报价函编制要求:报价函中必须明确列示基础代理费用的具体金额。需注意的是,风险代理费用为固定费率,即实际回款金额的3%(最高不超过0.*元),此次无需在报价函中单独对风险代理费用进行报价。 二、其他说明 本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者不一致时以本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按要求编制和提交报价函。如有疑问,在2025年2月7日12:00前书面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该澄清为所对应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采购文件有冲突,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联系人

杜小凤 / *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551-*

监督举报邮箱:*@*yipm.com

澄清公告

北京 (略) 合肥南七天地2025年第一批专项法律诉讼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5-02-05 16:59:03

┃ 竞争性磋商基础信息

竞争性磋商编号:*-JC-2025-0014

采购单位:北京 (略)

报名截止时间:2025-02-06 18: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5-02-07 16: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5-02-07 12:00:00

价格开启时间: 2025-02-07 16:00:00

采购类别:其他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JC-2025-0014)

保证金收款账户: //

┃澄清内容如下

关于响应文件中首次 / 二次报价函的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为保障本次招标工作有序、高效地推进,确保各潜在投标人能够准确理解并执行报价要求,现就报价函相关事宜澄清如下: 一、澄清事项 1.律师服务费计费模式:律师服务费用以“基础代理费用+风险代理费用”模式计费。其中,①基础代理费用:最高不超过【0.5】万元。基础代理费用由律师报价,并纳入评分标准。②风险代理费用:以实际回款金额的【3%】确定该笔费用。以目前案件涉案金额约【12.5】万元计,风险代理费用最高不超过【0.375】万元。律师服务费用依据代理诉讼案件情况据实结算,最终结算的合计费用不超过0.*元;超过的部分不予支付,已经支付的应当退还。 2.报价函编制要求:报价函中必须明确列示基础代理费用的具体金额。需注意的是,风险代理费用为固定费率,即实际回款金额的3%(最高不超过0.*元),此次无需在报价函中单独对风险代理费用进行报价。 二、其他说明 本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者不一致时以本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按要求编制和提交报价函。如有疑问,在2025年2月7日12:00前书面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该澄清为所对应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采购文件有冲突,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联系人

杜小凤 / *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551-*

监督举报邮箱:*@*yip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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