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安置小区非机动车充电棚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湾沚镇 (略) 非机动车充电棚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2月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原响应文件第四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供应商业绩”依据为“供应商具备同类业务(建筑工程类设计)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4分,加满为止。同 (略) 更新类项目。供应商和项目负责人业绩重合的,可以重复计分。”
现修改为:“供应商业绩”依据为“供应商具备同类业务(建筑工程类设计)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4分,加满为止。供应商和项目负责人业绩重合的,可以重复计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2、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湾沚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略) 湾沚 (略)
联系方式:0553-(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天门山41号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湾沚镇 (略) 非机动车充电棚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2月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原响应文件第四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供应商业绩”依据为“供应商具备同类业务(建筑工程类设计)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4分,加满为止。同 (略) 更新类项目。供应商和项目负责人业绩重合的,可以重复计分。”
现修改为:“供应商业绩”依据为“供应商具备同类业务(建筑工程类设计)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4分,加满为止。供应商和项目负责人业绩重合的,可以重复计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2、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湾沚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略) 湾沚 (略)
联系方式:0553-(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天门山41号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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