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公安分局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东城公安分局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C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 (略) 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3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
付款方式 | 第1期为(按月结算支付):支付比例100%,本项目采用先预存油费进行加油后按月结算支付的方式。具体形式如下: 1.每月开始中标人先预存油费给采购人,采购人用预存油费进行加油,该月结束后中标人将采购人该月车辆加油的清单、发票等资料提供给采购人确认,待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核对一致并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结算支付手续(遇国家法定节日顺延)。 2.中标人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车辆资料及要求办理中标人的加油IC卡,使用IC卡为采购人车辆加油,并配合采购人做好车辆加油监督管理。 3.采购人每次结算支付油款前,中标人需将采购人车辆加油的清单(包括加油时间、油品和标号、挂牌价、优惠价、加油金额、加油操作员、驾驶员等)、发票等资料提供给采购人确认。 4.服务期内中标人提供的92#、95#、98#汽油、0﹟柴油等价格,按照加油站当日挂牌零售价(单位:元/升)×(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以采购人实际使用数量计算。该价格包含单位货物价款、运输费、保险费用、税费以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不得另收任何费用。 |
现更正为:
付款方式 | 第1期为(按月结算支付):支付比例100%,采购人根据使用数量,通过对公账户转账到加油服务供应商,加油服务供应商每月提供消费清单,提供给采购人核对后,再开发票。具体形式如下: 1.采购人采用按月结算方式先加油后付款,并确定专人负责油款和票据管理工作。按照转账形式通过银行将油款转入中标人对公账户。 2.采购人每次结算燃油款时,中标人需将采购人车辆加油的清单(包括加油时间、油品和标号、挂牌价、优惠价、加油金额、加油操作员、驾驶员等)及收款发票送至 (略) 。 3.采购人当月车辆加油款项,中标人在次月10号前向采购人提交当月加油资料,经核对后,根据消费金额开具有效发票。 4.服务期内中标人提供的92#、95#、98#汽油、0#柴油等价格,按照加油站当日挂牌零售价(单位:元/升)×(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以采购人实际使用数量计算。该价格包含单位货物价款、运输费、保险费用、税费以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不得另收任何费用。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13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东城街 (略) 12号
联系方式:0769-*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东城街道御景大厦303室(东城政府旁)
联系方式:0769-*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 话:0769-*
(略) (略)
2025年02月13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C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 (略) 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3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
付款方式 | 第1期为(按月结算支付):支付比例100%,本项目采用先预存油费进行加油后按月结算支付的方式。具体形式如下: 1.每月开始中标人先预存油费给采购人,采购人用预存油费进行加油,该月结束后中标人将采购人该月车辆加油的清单、发票等资料提供给采购人确认,待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核对一致并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结算支付手续(遇国家法定节日顺延)。 2.中标人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车辆资料及要求办理中标人的加油IC卡,使用IC卡为采购人车辆加油,并配合采购人做好车辆加油监督管理。 3.采购人每次结算支付油款前,中标人需将采购人车辆加油的清单(包括加油时间、油品和标号、挂牌价、优惠价、加油金额、加油操作员、驾驶员等)、发票等资料提供给采购人确认。 4.服务期内中标人提供的92#、95#、98#汽油、0﹟柴油等价格,按照加油站当日挂牌零售价(单位:元/升)×(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以采购人实际使用数量计算。该价格包含单位货物价款、运输费、保险费用、税费以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不得另收任何费用。 |
现更正为:
付款方式 | 第1期为(按月结算支付):支付比例100%,采购人根据使用数量,通过对公账户转账到加油服务供应商,加油服务供应商每月提供消费清单,提供给采购人核对后,再开发票。具体形式如下: 1.采购人采用按月结算方式先加油后付款,并确定专人负责油款和票据管理工作。按照转账形式通过银行将油款转入中标人对公账户。 2.采购人每次结算燃油款时,中标人需将采购人车辆加油的清单(包括加油时间、油品和标号、挂牌价、优惠价、加油金额、加油操作员、驾驶员等)及收款发票送至 (略) 。 3.采购人当月车辆加油款项,中标人在次月10号前向采购人提交当月加油资料,经核对后,根据消费金额开具有效发票。 4.服务期内中标人提供的92#、95#、98#汽油、0#柴油等价格,按照加油站当日挂牌零售价(单位:元/升)×(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以采购人实际使用数量计算。该价格包含单位货物价款、运输费、保险费用、税费以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不得另收任何费用。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13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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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东城街 (略) 12号
联系方式:0769-*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东城街道御景大厦303室(东城政府旁)
联系方式:0769-*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 话: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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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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