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泽普县半矮化密植园建设项目单一来源公示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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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泽普县半矮化密植园建设项目单一来源公示更正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泽普县 (略)

项目名称:泽普县半矮化密植园建设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泽普县半矮化密植园建设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需求名称:苹果苗木
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定植半矮化密植园2430亩
需满足的要求:青砧一号+瑞雪,青砧一号秦脆,青砧一号+香妃海棠,两年生单杆苗,地径大于1.5cm,高度大于1.5m根系完整,根长大于30cm,无病毒;青砧一号+秋实,两年生芽苗,地径大于1cm,高度大于60cm,根系完整,根长大于25cm,无病毒。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次公开采购意向为“青砧一号”苹果无融合生殖砧木植物新品种苗木,其生产经营权为陕西铜川照金 (略) ,而新疆 (略) 为陕西铜川照金 (略) (略) 域唯一经销商,独家代理青砧苹果苗木。新疆 (略) 为单一来源苗木采购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新疆 (略)

地址:新疆阿 (略) 温宿县国家农业 (略) (略) 6号科创大楼316室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2月13日2025年02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即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20日止。公示期内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监督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王闯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泽普县团结西街118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岳荣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泽 (略)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葛晨阳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西二环玉吉米 (略) 5组-02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泽普县 (略)

项目名称:泽普县半矮化密植园建设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泽普县半矮化密植园建设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需求名称:苹果苗木
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定植半矮化密植园2430亩
需满足的要求:青砧一号+瑞雪,青砧一号秦脆,青砧一号+香妃海棠,两年生单杆苗,地径大于1.5cm,高度大于1.5m根系完整,根长大于30cm,无病毒;青砧一号+秋实,两年生芽苗,地径大于1cm,高度大于60cm,根系完整,根长大于25cm,无病毒。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次公开采购意向为“青砧一号”苹果无融合生殖砧木植物新品种苗木,其生产经营权为陕西铜川照金 (略) ,而新疆 (略) 为陕西铜川照金 (略) (略) 域唯一经销商,独家代理青砧苹果苗木。新疆 (略) 为单一来源苗木采购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新疆 (略)

地址:新疆阿 (略) 温宿县国家农业 (略) (略) 6号科创大楼316室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2月13日2025年02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即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20日止。公示期内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监督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王闯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泽普县团结西街118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岳荣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泽 (略)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葛晨阳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西二环玉吉米 (略) 5组-02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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