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配套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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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配套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0元
控制价(最高限价) 1,846,000元
评标办法 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绵竹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配套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招标补遗01

致各投标人:

现对绵竹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配套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9条补充条款。

第9条补充条款内容增加如下:1、9.2.13:监理人应根据《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印发等四个标准的通知》(中建监协〔2020〕15号)规定和本项目工程特征合理配置监理人员,高峰期时人员配备需满足监理工作要求,如委托人认为监理人的现场管理人员数量达不到管理要求,有权要求监理人增加监理人员数量,监理费用不调整。监理工程师应持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员应持有四川省监理行业从业人员监理业务培训证。2、9.2.14:未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不得更换主要监理人员。监理人需更换主要监理人员的,均应提前14天书面报告,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和胜任岗位的能力,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未经委托人同意的,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的或因监理人员存在2.3.4款情形导致更换的:(1)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处监理人*元/人·次违约金,直至终止监理合同;(2)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处监理人*元/人·次违约金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指派监理人员到岗的,委托人有权根据未到岗人员职位按照上述约 (略) 监理人违约金,且监理人还应立即按约定委派监理人员到岗。3、9.2.15:本合同项目投资为国有资金,监理人既要对委托人负责,还必须对政府管理部门负责,在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监理人应严格按“守法、公正、科学”的准则开展监理工作。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4条违约责任。

第4条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内容增加如下:1、4.1.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监理人违约:(1)监理文件不符合规范标准以及合同约定;(2)监理人转让监理工作;(3)监理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4)监理人未按照双方约定配齐相关人员或派遣的总监理工程师与合同约定不一致;(5)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若有)、专业工程师和各专业主要监理人员在工地现场累计时间不满足合同规定;未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未按合同约定在工程现场提供监理服务;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若有)、专业工程师和各专业主要监理人员未经允许,擅自离开施工现场;(6)违反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监理人有上述违约行为之一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继续履行、承担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2、4.1.2:若因监理人原因造成投资增加的,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金额按以下方式计算,直接从后续支付的监理费中扣除,即:违约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建筑安装工程费,是否属于监理人原因、直接损失均由委托人认定。3、4.1.3:监理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未按照双方约定派遣的总监理工程师的,每发生一次,应向委托人支付*元作为违约金,在监理资源投入上没有满足本合同约定和现场施工监理要求的,且在委托人指令要求增派监理人员仍未落实的,每发生一次,应向委托人支付*元作为违约金;(2)监理文件不符合规范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或监理文件未按委托人要求按时提交,每发生一次,监理人应按照委托人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全部费用,并向委托人支付2000元违约金。若由于监理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按合同约定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3)因监理人工作失职导致在监理范围内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的,每发生一次,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元违约金;发生较大质量事故的,每发生一次,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元违约金;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每发生一次,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元违约金;发生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每发生一次,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元违约金。监理人并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建筑安装工程费,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4)因监理人工作失职导致在监理范围内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每发生一次,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元违约金;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每发生一次,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元违约金;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每发生一次,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元违约金;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每发生一次,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元违约金。监理人并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建筑安装工程费,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8条其他。

第8条其他增加如下:1、8.1 外出考察费用: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监理人正常服务酬金中,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

第8条其他8.3咨询费用修改为: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中,委托人不再另行付款。

第8条其他8.4奖金修改为:合理化建议的奖金: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采纳,委托人按节约价值的一定比例奖励给监理人,是否属于合理化建议、造价节省额、奖励具体比例及支付时间均由委托人认定。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新增附件

附件一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函

致: (委托人名称)

鉴于 (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与贵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 的绵竹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配套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合同(以下简称“监理合同”),由监理单位负责 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及贵方在监理合同中要求监理单位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的银行保函,作为监理单位履行施工监理合同的担保。

为此,根据监理单位的申请,本银行 (银行名称及法定地址),特向贵方出具本履约保函,并在此声明:

1. 本履约保函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

2. 本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3. 如果由于监理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作为或不作为、故意、疏忽或过失、过错等原因,使贵方遭受任何损失时,贵方即可向本行发出要求支付的书面通知。本行在收到该通知后将立即按该书面通知所要求的支付金额和时间进行支付。贵方在发出此类通知时无需随附任何证据或证据性材料,也无需说明任何理由。

4. 本行特此放弃所有因贵方与监理单位之间发生争议或相互索赔而享有的任何抗辩权。

5. 本行进一步同意,如果监理合同发生任何情况的修改、修订、补充或其他变化,本行在本履约保函中的责任将不会发生任何变化,监理合同的前述变化也无须通知本行。

6. 本履约保函自签发之日起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含缺陷责任期的延长,但最长不超过2年)届满之日起28日前有效。

银行名称:(盖章)

银行地址:

负 责 人: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廉政协议书

廉洁协议书

委托人:

监理人: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促进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和 四川省有关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委托人、监理人双方应当共同自觉遵守国家和四川 (略)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的各项规定。

二、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应做到

(一)委托人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监理人方索要赞助和收受回 (略) 费。

(二)委托人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监理人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监理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向监理人索要(或接受)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不得在监理人报销任何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委托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四)委托人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监理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提供方便。

(五)委托人工作人员不得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监理人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

(六)委托人工作人员不得向监理人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委托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三、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做到

(一)监理人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委托人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二)监理人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委托人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 (略) 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三)监理人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协议等为借口,邀请委托人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四)监理人不得为委托人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四、监理人如发现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当向委托人领导或者委托人上级单位举报,委托人不得找任何借口对监理人进行报复或刁难、延误工作。

五、委托人发现监理人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贿赂委托人工作人员,委托人应向监理人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均由监理人承担。

六、本协议作为工程承发包协议的附件,经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与主合同同时生效。

委托人: 监理人: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三 安全生产协议

绵竹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配套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安全生产协议

委托人(*方):

监理人(*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明确有关责任如下:

一、安全管理的目标

1.防止和避免发生*方监理人员及参与(配合)监理的其他现场人员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防止和避免因*方监管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第三方人员发生伤亡、机械设备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垮塌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或其他各类安全事故。

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1.应当向*方提供施工现场 (略) 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不得对*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将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并严格按照规定拨付。

4.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应在工程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包括工程基本情况、参建单位基本情况、安全组织及管理措施、安全投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应急预案等内容向建设工程所在地有关监管部门备案。

6.应当监督*方履行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及时协调和解决总承包人、*方、安全生产监督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提出的影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三、*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1.在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按法规和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职责,严格执行*方的安全管理制度或文件要求。

2.*方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监理服务过程中各人员、设备等的安全,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

3.*方应按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要求足额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方资源配置应当满足工程监理要求,依据合同约定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监理与工程质量控制、工期控制、投资控制的同步实施。

5.*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制度,编制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人员安全职责以及相关工作安全监理措施和目标,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执行。

6.应组织或参加各类安全检查活动,掌握现场安全生产动态,建立安全管理台帐,重点审查、监督下列工作:

(1)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及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2)审查和验证分包单位的资质文件和拟签订的分包合同、人员资质、安全协议;

(3)审查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明文件和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证明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及设备配置是否满足安全施工的要求;

(4)对大中型起重机械、脚手架、跨越架、施工用电、危险品库房等重要施工设施投入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签证。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及整套启动等重大工序交接前进行安全检查签证;

(5)对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特殊作业和危险作业进行旁站监理;对复杂自然条件、复杂结构、技术难度大及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进行现场监理;监督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的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

(6)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的使用、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7.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或部分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方或 (略) 派出机构、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8.*方应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

9.*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监理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职业健康防护用品、用具,并监督其正确使用,同时按有关标准或规定对劳动、职业健康防护用品、用具进行定期检验、试验,并承担由于此项工作不到位引起的相关责任。

10.*方要针对监理服务过程中的危险分析制定相应安全应急预案,配备必要应急物资和器材。

11.*方在履行合同责任过程中,由于*方方面人员违章或过失导致自身或他人伤害的,*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期间,*方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负责为其雇用的所有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方应承担其所雇用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责任,并免除*方因*方人员伤亡的赔偿等责任。

12.*方人员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 (略) 理部门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并参加建设单位等组织的事故分析 (略) 理。

四、考核和奖励

在合同履行期间,*方有权按*方安全生产考核奖罚有关规定对*方的安全管 (略) 罚和奖励。

五、法律效力

本协议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委托人:(盖单位章) 监理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四 监理单位项目文件编制及竣工档案整理移交协议

监理单位项目文件编制及竣工档案整理移交协议

委托人: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委托人”)

监理人: (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人”)

为保证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规范、安全,满足项目建设、管理、监督、工程创优、档案专项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巡视、审计、生产运行、设备维护等活动在证据、责任和信息等方面的需要,合同双方就项目文件编制及竣工档案移交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项目文件编制及竣工档案整理移交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1.《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

2.《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 28-2018)

3.《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GB/T *)

4.《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

5.《档案级可录类光盘CD-R、DVD-R、DVD+R 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DA/T 38)

6.《企业档案工作规范》(DA/T 42)

7.《文书类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DA/T 46 )

8.《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2016)

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10.《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DL/T 5111-2000)

11.《水电水利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 5278 )

12.《水电工程项目档案验收工作导则》(NB/T *)

13.《水电工程验收规程》 (NB/T *)

14.《水电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程》(NB/T *)

15.《建设电子档案元数据标准》(CJJ/T 187 )

16.《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

17.《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2002)

18.《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 (DA/T50-2014 )

19.《档案数字化光盘标识规范》 (DA/T52-2014)

20.《照片类电子档案元数据方案》(DA/T 54)

21.《录音录像类电子档案元数据方案》 (DA/T 63)

22.《电子档案存储用可录类蓝光光盘(BD-R)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 (DA/T 74)

23.《水电建设项目文件收集与档案整理规范》(DL/T1396-2014)

24.《抽水蓄能发电企业档案分类导则》(GB/T *-2018)

25. 《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档发〔2006〕2号】

26.《 (略) 水利部 (略) 关于印发〈http://**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档发〔2012〕4号】

27. 《 (略) 关于印发的通知》【档发〔2012〕7号】

28. 四川省能 (略) (略) 档案管理办法

29. 四川能投 (略) 档案管理标准、规范及制度

30. 四川能投绵竹 (略) 档案管理标准、规范及制度

二、项目文件及档案管理职责

1.委托人应将监理人纳入项目 (略) 络,监理人应接收委托人监督管理。

2.监理人应配置满足项目档案管理要求的档案管理人员或资料员,档案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资料员应培训上岗,工程建设期间不得随意更换。

3.监理人应执行委托人发布的各项目档案管理相关制度,形成的项目文件、竣工档案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规范规程要求。

4.监理人负责项目归档文件用表格式及工程编号的制定;配合委托人定期对施工、调试单位形成的项目文件进行检查和指导。

5.监理人应负责收集、整理工作范围内形成的监理文件,经委托人审核后向委托人移交归档。

6.监理人应对形成的项目文件进行审核确认,履行签章手续,并对移交的项目文件质量负责。

7.审核监督各参建单位项目文件的形成以及竣工档案的编制,对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有效性和规范性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履行签字手续。

8.设备监造单位(若有)应按照合同约定,收集、整理设备监造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并在设备投运后,向项目建设单位移交归档。

9.监理人应配合委托人做好工程建设各阶段、达标投产、创优等各类检查活动,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按时整改闭环。

三、项目文件编制及收集整理要求

1.监理人应将项目建设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及声像、实物等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移交委托人归档。

2.项目文件应完整、准确、系统、规范,签章手续完备,签字工整易辨认,印章清晰,日期填写完整;内容真实可靠,与工程实际相符。

3.项目文件应为原件,所有字迹材料一律使用碳素墨水、签字笔书写或激光打印,印章使用红色印泥。记录纸张统一使用A4幅面70克以上,超过A4幅面的应折叠成A4幅面,小于A4幅面的应粘贴于A4幅面上。

4.监理人应汇总监理范围内单位工程总清单,按专业、系统、单位工程汇总监理范围内质量项目划分表。

5.用于记录的专业施工与验收表格式文件,应符合现行水电行业标准的格式,没有填写内容的空白格应划线或加盖“以下空白”章。

6.项目文件组卷应按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 组卷合理。卷内文件内容应相对独立完整。

7.监理人应收集工程建设原始地貌、重点工序、隐蔽工程、主要节点工程照片;按照国家、行业现行的照片档案管理规范及委托人照片档案管理要求,按标段、专业、单位工程整理项目照片档案,与纸质项目档案、电子项目档案建立互见关系。

8.监理人档案人员应及时将项目管理中已形成项目文件录入委托人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中,并扫描挂接相应的电子文件。

9.委托人定期对纸质项目文件、电子项目文件质量进行检查、审核,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监理人进行整改。

10.监理人在工作完成,项目文件全部闭环审核后,对项目文件进行整理。形成涵盖档案管理内容的监理工作总结。

四、对施工(调试)文件及竣工图的审核

1.监理人应按监理大纲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将设计、施工、调试单位形成的文件质量和案卷质量纳入工程质量监控范围,对参建单位整理和移交的竣工档案质量负责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2.单位工程施工、调试文件编制完毕,需对项目文件进行技术和档案审查,并填写项目文件审查签字页一并组卷。

3.委托人应组织监理人对各参建单位提出的设计更改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审核,提交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

4监理人应依据现行标准对设计/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进行审查,逐张加盖竣工图审核章,并提交施工(调试)文件及竣工图的审查报告。

五、项目档案移交

(一)移交要求:

1.监理人应向委托人移交完整的纸质项目档案不低于6套,电子项目档案 6套,电子项目档案应使用档案级光盘刻录和U盘。

2.监理人应向委托人移交整理完毕的影像档案 不低于6套,同时移交电子照片档案6套;录音、录像档案6套。

3.监理人移交委托人的全部工程档案所需档案装具,包括档案盒、卷皮、照片档案册、探伤底片册均由委托人制定统一标准。

(二)移交时间:

监理人须在项目完工后三个月内完成全部竣工档案(含影像档案、实物档案)的移交工作。逾期不移交的按 2000元/天标准支付违约金。

(三)交接签证:

1.监理人应编制归档说明,对承包范围内项目文件收集和项目档案整理及归档等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

2.监理人经各方审查签署意见后,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应填写 项目档案交接签证表(附案卷移交目录)。未办理档案移交签证的单位不得进行竣工结算。

3.档案交接签证表应由双方责任人签字盖章方能生效,交接签字表应一式 份,委托人 份、监理人 份,同时归档备查。

六、附则

1.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 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双方均应履行协议中所述之责。凡因一方违反本协议所引起的后果由该方负责, (略) 置。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有利于展开工作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4.本协议书一式 份,分为正本 份(双方各执 份),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委托人: 监理人: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五、本次澄清不改变开标时间。

招 标 人:四川能投绵竹 (略)

招标代理:四川能投 (略)

2025年02月14日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0元
控制价(最高限价) 1,846,000元
评标办法 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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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绵竹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配套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招标补遗01

致各投标人:

现对绵竹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配套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9条补充条款。

第9条补充条款内容增加如下:1、9.2.13:监理人应根据《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印发等四个标准的通知》(中建监协〔2020〕15号)规定和本项目工程特征合理配置监理人员,高峰期时人员配备需满足监理工作要求,如委托人认为监理人的现场管理人员数量达不到管理要求,有权要求监理人增加监理人员数量,监理费用不调整。监理工程师应持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员应持有四川省监理行业从业人员监理业务培训证。2、9.2.14:未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不得更换主要监理人员。监理人需更换主要监理人员的,均应提前14天书面报告,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和胜任岗位的能力,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未经委托人同意的,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的或因监理人员存在2.3.4款情形导致更换的:(1)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处监理人*元/人·次违约金,直至终止监理合同;(2)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处监理人*元/人·次违约金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指派监理人员到岗的,委托人有权根据未到岗人员职位按照上述约 (略) 监理人违约金,且监理人还应立即按约定委派监理人员到岗。3、9.2.15:本合同项目投资为国有资金,监理人既要对委托人负责,还必须对政府管理部门负责,在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监理人应严格按“守法、公正、科学”的准则开展监理工作。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4条违约责任。

第4条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内容增加如下:1、4.1.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监理人违约:(1)监理文件不符合规范标准以及合同约定;(2)监理人转让监理工作;(3)监理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4)监理人未按照双方约定配齐相关人员或派遣的总监理工程师与合同约定不一致;(5)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若有)、专业工程师和各专业主要监理人员在工地现场累计时间不满足合同规定;未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未按合同约定在工程现场提供监理服务;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若有)、专业工程师和各专业主要监理人员未经允许,擅自离开施工现场;(6)违反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监理人有上述违约行为之一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继续履行、承担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2、4.1.2:若因监理人原因造成投资增加的,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金额按以下方式计算,直接从后续支付的监理费中扣除,即:违约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建筑安装工程费,是否属于监理人原因、直接损失均由委托人认定。3、4.1.3:监理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未按照双方约定派遣的总监理工程师的,每发生一次,应向委托人支付*元作为违约金,在监理资源投入上没有满足本合同约定和现场施工监理要求的,且在委托人指令要求增派监理人员仍未落实的,每发生一次,应向委托人支付*元作为违约金;(2)监理文件不符合规范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或监理文件未按委托人要求按时提交,每发生一次,监理人应按照委托人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全部费用,并向委托人支付2000元违约金。若由于监理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按合同约定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3)因监理人工作失职导致在监理范围内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的,每发生一次,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元违约金;发生较大质量事故的,每发生一次,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元违约金;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每发生一次,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元违约金;发生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每发生一次,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元违约金。监理人并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建筑安装工程费,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4)因监理人工作失职导致在监理范围内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每发生一次,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元违约金;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每发生一次,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元违约金;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每发生一次,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元违约金;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每发生一次,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元违约金。监理人并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建筑安装工程费,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8条其他。

第8条其他增加如下:1、8.1 外出考察费用: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监理人正常服务酬金中,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

第8条其他8.3咨询费用修改为: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中,委托人不再另行付款。

第8条其他8.4奖金修改为:合理化建议的奖金: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采纳,委托人按节约价值的一定比例奖励给监理人,是否属于合理化建议、造价节省额、奖励具体比例及支付时间均由委托人认定。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新增附件

附件一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函

致: (委托人名称)

鉴于 (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与贵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 的绵竹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配套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合同(以下简称“监理合同”),由监理单位负责 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及贵方在监理合同中要求监理单位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的银行保函,作为监理单位履行施工监理合同的担保。

为此,根据监理单位的申请,本银行 (银行名称及法定地址),特向贵方出具本履约保函,并在此声明:

1. 本履约保函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

2. 本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3. 如果由于监理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作为或不作为、故意、疏忽或过失、过错等原因,使贵方遭受任何损失时,贵方即可向本行发出要求支付的书面通知。本行在收到该通知后将立即按该书面通知所要求的支付金额和时间进行支付。贵方在发出此类通知时无需随附任何证据或证据性材料,也无需说明任何理由。

4. 本行特此放弃所有因贵方与监理单位之间发生争议或相互索赔而享有的任何抗辩权。

5. 本行进一步同意,如果监理合同发生任何情况的修改、修订、补充或其他变化,本行在本履约保函中的责任将不会发生任何变化,监理合同的前述变化也无须通知本行。

6. 本履约保函自签发之日起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含缺陷责任期的延长,但最长不超过2年)届满之日起28日前有效。

银行名称:(盖章)

银行地址:

负 责 人: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廉政协议书

廉洁协议书

委托人:

监理人: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促进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和 四川省有关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委托人、监理人双方应当共同自觉遵守国家和四川 (略)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的各项规定。

二、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应做到

(一)委托人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监理人方索要赞助和收受回 (略) 费。

(二)委托人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监理人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监理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向监理人索要(或接受)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不得在监理人报销任何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委托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四)委托人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监理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提供方便。

(五)委托人工作人员不得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监理人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

(六)委托人工作人员不得向监理人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委托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三、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做到

(一)监理人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委托人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二)监理人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委托人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 (略) 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三)监理人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协议等为借口,邀请委托人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四)监理人不得为委托人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四、监理人如发现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当向委托人领导或者委托人上级单位举报,委托人不得找任何借口对监理人进行报复或刁难、延误工作。

五、委托人发现监理人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贿赂委托人工作人员,委托人应向监理人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均由监理人承担。

六、本协议作为工程承发包协议的附件,经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与主合同同时生效。

委托人: 监理人: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三 安全生产协议

绵竹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配套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安全生产协议

委托人(*方):

监理人(*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明确有关责任如下:

一、安全管理的目标

1.防止和避免发生*方监理人员及参与(配合)监理的其他现场人员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防止和避免因*方监管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第三方人员发生伤亡、机械设备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垮塌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或其他各类安全事故。

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1.应当向*方提供施工现场 (略) 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不得对*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将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并严格按照规定拨付。

4.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应在工程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包括工程基本情况、参建单位基本情况、安全组织及管理措施、安全投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应急预案等内容向建设工程所在地有关监管部门备案。

6.应当监督*方履行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及时协调和解决总承包人、*方、安全生产监督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提出的影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三、*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1.在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按法规和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职责,严格执行*方的安全管理制度或文件要求。

2.*方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监理服务过程中各人员、设备等的安全,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

3.*方应按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要求足额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方资源配置应当满足工程监理要求,依据合同约定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监理与工程质量控制、工期控制、投资控制的同步实施。

5.*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制度,编制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人员安全职责以及相关工作安全监理措施和目标,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执行。

6.应组织或参加各类安全检查活动,掌握现场安全生产动态,建立安全管理台帐,重点审查、监督下列工作:

(1)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及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2)审查和验证分包单位的资质文件和拟签订的分包合同、人员资质、安全协议;

(3)审查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明文件和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证明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及设备配置是否满足安全施工的要求;

(4)对大中型起重机械、脚手架、跨越架、施工用电、危险品库房等重要施工设施投入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签证。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及整套启动等重大工序交接前进行安全检查签证;

(5)对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特殊作业和危险作业进行旁站监理;对复杂自然条件、复杂结构、技术难度大及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进行现场监理;监督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的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

(6)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的使用、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7.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或部分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方或 (略) 派出机构、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8.*方应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

9.*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监理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职业健康防护用品、用具,并监督其正确使用,同时按有关标准或规定对劳动、职业健康防护用品、用具进行定期检验、试验,并承担由于此项工作不到位引起的相关责任。

10.*方要针对监理服务过程中的危险分析制定相应安全应急预案,配备必要应急物资和器材。

11.*方在履行合同责任过程中,由于*方方面人员违章或过失导致自身或他人伤害的,*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期间,*方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负责为其雇用的所有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方应承担其所雇用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责任,并免除*方因*方人员伤亡的赔偿等责任。

12.*方人员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 (略) 理部门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并参加建设单位等组织的事故分析 (略) 理。

四、考核和奖励

在合同履行期间,*方有权按*方安全生产考核奖罚有关规定对*方的安全管 (略) 罚和奖励。

五、法律效力

本协议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委托人:(盖单位章) 监理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四 监理单位项目文件编制及竣工档案整理移交协议

监理单位项目文件编制及竣工档案整理移交协议

委托人: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委托人”)

监理人: (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人”)

为保证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规范、安全,满足项目建设、管理、监督、工程创优、档案专项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巡视、审计、生产运行、设备维护等活动在证据、责任和信息等方面的需要,合同双方就项目文件编制及竣工档案移交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项目文件编制及竣工档案整理移交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1.《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

2.《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 28-2018)

3.《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GB/T *)

4.《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

5.《档案级可录类光盘CD-R、DVD-R、DVD+R 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DA/T 38)

6.《企业档案工作规范》(DA/T 42)

7.《文书类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DA/T 46 )

8.《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2016)

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10.《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DL/T 5111-2000)

11.《水电水利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 5278 )

12.《水电工程项目档案验收工作导则》(NB/T *)

13.《水电工程验收规程》 (NB/T *)

14.《水电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程》(NB/T *)

15.《建设电子档案元数据标准》(CJJ/T 187 )

16.《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

17.《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2002)

18.《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 (DA/T50-2014 )

19.《档案数字化光盘标识规范》 (DA/T52-2014)

20.《照片类电子档案元数据方案》(DA/T 54)

21.《录音录像类电子档案元数据方案》 (DA/T 63)

22.《电子档案存储用可录类蓝光光盘(BD-R)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 (DA/T 74)

23.《水电建设项目文件收集与档案整理规范》(DL/T1396-2014)

24.《抽水蓄能发电企业档案分类导则》(GB/T *-2018)

25. 《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档发〔2006〕2号】

26.《 (略) 水利部 (略) 关于印发〈http://**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档发〔2012〕4号】

27. 《 (略) 关于印发的通知》【档发〔2012〕7号】

28. 四川省能 (略) (略) 档案管理办法

29. 四川能投 (略) 档案管理标准、规范及制度

30. 四川能投绵竹 (略) 档案管理标准、规范及制度

二、项目文件及档案管理职责

1.委托人应将监理人纳入项目 (略) 络,监理人应接收委托人监督管理。

2.监理人应配置满足项目档案管理要求的档案管理人员或资料员,档案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资料员应培训上岗,工程建设期间不得随意更换。

3.监理人应执行委托人发布的各项目档案管理相关制度,形成的项目文件、竣工档案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规范规程要求。

4.监理人负责项目归档文件用表格式及工程编号的制定;配合委托人定期对施工、调试单位形成的项目文件进行检查和指导。

5.监理人应负责收集、整理工作范围内形成的监理文件,经委托人审核后向委托人移交归档。

6.监理人应对形成的项目文件进行审核确认,履行签章手续,并对移交的项目文件质量负责。

7.审核监督各参建单位项目文件的形成以及竣工档案的编制,对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有效性和规范性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履行签字手续。

8.设备监造单位(若有)应按照合同约定,收集、整理设备监造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并在设备投运后,向项目建设单位移交归档。

9.监理人应配合委托人做好工程建设各阶段、达标投产、创优等各类检查活动,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按时整改闭环。

三、项目文件编制及收集整理要求

1.监理人应将项目建设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及声像、实物等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移交委托人归档。

2.项目文件应完整、准确、系统、规范,签章手续完备,签字工整易辨认,印章清晰,日期填写完整;内容真实可靠,与工程实际相符。

3.项目文件应为原件,所有字迹材料一律使用碳素墨水、签字笔书写或激光打印,印章使用红色印泥。记录纸张统一使用A4幅面70克以上,超过A4幅面的应折叠成A4幅面,小于A4幅面的应粘贴于A4幅面上。

4.监理人应汇总监理范围内单位工程总清单,按专业、系统、单位工程汇总监理范围内质量项目划分表。

5.用于记录的专业施工与验收表格式文件,应符合现行水电行业标准的格式,没有填写内容的空白格应划线或加盖“以下空白”章。

6.项目文件组卷应按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 组卷合理。卷内文件内容应相对独立完整。

7.监理人应收集工程建设原始地貌、重点工序、隐蔽工程、主要节点工程照片;按照国家、行业现行的照片档案管理规范及委托人照片档案管理要求,按标段、专业、单位工程整理项目照片档案,与纸质项目档案、电子项目档案建立互见关系。

8.监理人档案人员应及时将项目管理中已形成项目文件录入委托人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中,并扫描挂接相应的电子文件。

9.委托人定期对纸质项目文件、电子项目文件质量进行检查、审核,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监理人进行整改。

10.监理人在工作完成,项目文件全部闭环审核后,对项目文件进行整理。形成涵盖档案管理内容的监理工作总结。

四、对施工(调试)文件及竣工图的审核

1.监理人应按监理大纲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将设计、施工、调试单位形成的文件质量和案卷质量纳入工程质量监控范围,对参建单位整理和移交的竣工档案质量负责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2.单位工程施工、调试文件编制完毕,需对项目文件进行技术和档案审查,并填写项目文件审查签字页一并组卷。

3.委托人应组织监理人对各参建单位提出的设计更改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审核,提交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

4监理人应依据现行标准对设计/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进行审查,逐张加盖竣工图审核章,并提交施工(调试)文件及竣工图的审查报告。

五、项目档案移交

(一)移交要求:

1.监理人应向委托人移交完整的纸质项目档案不低于6套,电子项目档案 6套,电子项目档案应使用档案级光盘刻录和U盘。

2.监理人应向委托人移交整理完毕的影像档案 不低于6套,同时移交电子照片档案6套;录音、录像档案6套。

3.监理人移交委托人的全部工程档案所需档案装具,包括档案盒、卷皮、照片档案册、探伤底片册均由委托人制定统一标准。

(二)移交时间:

监理人须在项目完工后三个月内完成全部竣工档案(含影像档案、实物档案)的移交工作。逾期不移交的按 2000元/天标准支付违约金。

(三)交接签证:

1.监理人应编制归档说明,对承包范围内项目文件收集和项目档案整理及归档等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

2.监理人经各方审查签署意见后,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应填写 项目档案交接签证表(附案卷移交目录)。未办理档案移交签证的单位不得进行竣工结算。

3.档案交接签证表应由双方责任人签字盖章方能生效,交接签字表应一式 份,委托人 份、监理人 份,同时归档备查。

六、附则

1.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 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双方均应履行协议中所述之责。凡因一方违反本协议所引起的后果由该方负责, (略) 置。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有利于展开工作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4.本协议书一式 份,分为正本 份(双方各执 份),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委托人: 监理人: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五、本次澄清不改变开标时间。

招 标 人:四川能投绵竹 (略)

招标代理:四川能投 (略)

2025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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