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分子蒸馏系统采购项目分子蒸馏系统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答疑回复
项目分子蒸馏系统采购项目分子蒸馏系统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答疑回复
1,单级2㎡分子蒸馏设 (略) 理量为100L/H,如果是2平方设备, (略) 理量是150L/H(不是轻组分蒸发量),分子蒸馏设备的蒸发面积应该在3㎡才能满足产能需求,若按照轻组分出料量计算,则需要4㎡设备才能满足。
2,单级设备如想达到较高的收率,根据之前的实验数据,需要进行套蒸。
综上所述:如要按照磋商文件需求,2㎡单级分子蒸馏 (略) 理量在100L/H,如按照150L/H产品的产能,需要提高分子蒸馏蒸发面积到4㎡。
回复:5.2技术要求中第一条更改为:设备主要生 (略) 理量(原料进料量)为100L/h,纯度≥97%,铂钴色度≤300(进料原料色度≥500),一次蒸发收率≥85%,二次套蒸总收率≥95%,收率计算方式为:内置冷凝器冷凝轻组分(kg)/进料原料中折纯轻组分(kg)100%1、在磋商文件第一章公告(第 2、3 页)“三、报名时间”中载明“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于 2025 年 02 月 12 日 0:00 到 2025 年 02 月 21 日 08:30 前, (略) 上进行报名,待报名成功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 02 月 12 日 0:00 到 2025 年 02 月 21 日 08:30(北京时间)”,表明磋商(招标)的获取是最晚时间均为 2025 年 02 月 21 日 08:30。而在磋商文件第二章前附表(第 5 页)第 11 栏中载明“磋商文件提交 (1) 时间要求:2025 年 02 月 20日下午 18:00 时(北京时间)前快递到投标地址,以签收时间为准”,以及第 12栏中载明“开标 暂定 02 月 21 日上午 08:30 时(北京时间)”。上述时间存在冲突,是否需要修改磋商文件提交最晚时间和开标时间?
回复:按磋商文件执行
2、在磋商文件第二张前附表(第 5 页)第 7 栏中载明“工期 自行填报”。而在第四章磋商文件附件格式附件四报价表中载明“供货期(日历日) 合同签订后 天(不超过 30 天,可自行填报)”。“不超过 30 天”的限定,明显超出一般分子蒸馏设备供应商的生产能力,有失公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上述限定时间?
回复:供货周期更改为:供货期(日历日) 合同签订后 天(不超过 45 天,可自行填报)”
1,单级2㎡分子蒸馏设 (略) 理量为100L/H,如果是2平方设备, (略) 理量是150L/H(不是轻组分蒸发量),分子蒸馏设备的蒸发面积应该在3㎡才能满足产能需求,若按照轻组分出料量计算,则需要4㎡设备才能满足。
2,单级设备如想达到较高的收率,根据之前的实验数据,需要进行套蒸。
综上所述:如要按照磋商文件需求,2㎡单级分子蒸馏 (略) 理量在100L/H,如按照150L/H产品的产能,需要提高分子蒸馏蒸发面积到4㎡。
回复:5.2技术要求中第一条更改为:设备主要生 (略) 理量(原料进料量)为100L/h,纯度≥97%,铂钴色度≤300(进料原料色度≥500),一次蒸发收率≥85%,二次套蒸总收率≥95%,收率计算方式为:内置冷凝器冷凝轻组分(kg)/进料原料中折纯轻组分(kg)100%1、在磋商文件第一章公告(第 2、3 页)“三、报名时间”中载明“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于 2025 年 02 月 12 日 0:00 到 2025 年 02 月 21 日 08:30 前, (略) 上进行报名,待报名成功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 02 月 12 日 0:00 到 2025 年 02 月 21 日 08:30(北京时间)”,表明磋商(招标)的获取是最晚时间均为 2025 年 02 月 21 日 08:30。而在磋商文件第二章前附表(第 5 页)第 11 栏中载明“磋商文件提交 (1) 时间要求:2025 年 02 月 20日下午 18:00 时(北京时间)前快递到投标地址,以签收时间为准”,以及第 12栏中载明“开标 暂定 02 月 21 日上午 08:30 时(北京时间)”。上述时间存在冲突,是否需要修改磋商文件提交最晚时间和开标时间?
回复:按磋商文件执行
2、在磋商文件第二张前附表(第 5 页)第 7 栏中载明“工期 自行填报”。而在第四章磋商文件附件格式附件四报价表中载明“供货期(日历日) 合同签订后 天(不超过 30 天,可自行填报)”。“不超过 30 天”的限定,明显超出一般分子蒸馏设备供应商的生产能力,有失公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上述限定时间?
回复:供货周期更改为:供货期(日历日) 合同签订后 天(不超过 45 天,可自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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