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公司2024年中国移动贵阳数据中心四期土建工程施工澄清公告
贵州公司2024年中国移动贵阳数据中心四期土建工程施工澄清公告6
第一部分 澄清回复
1、排水沟内侧及沟底抹灰及防水的项目特征描述包含沟体做法相关信息,但是项目名称仅抹灰及防水,(见下图)
问题 1 报价是否需包含沟体 C20 商品砼的相关报价?
答:本清单项只包含排水沟内侧及沟底抹灰及防水的报价,不包含排水沟墙体的报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有排水沟墙体 C30清单项,投标人在该项对墙体进行报价。
问题 2 此处的工程量面积为沟体投影面积还是抹灰及防水的实际工作面积?。
答:均不属于。清单工程量面积为排水沟截面施工展开面积。
2、项目特征与项目名称不一致时按哪个执行报价?
答: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描述均构成该清单项的要求。若投标人认为存在不一致影响报价的,请明确工程量清单中需要招标人澄清的具体项。
3、天棚-腻子顶棚中“2.2-3 厚面层时水腻子刮平”描述错误,请招标人更新清单。(见下图)
答:该清单项投标人按“2.2-3厚面层耐水腻子刮平”为准考虑报价。
投标人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否则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无效标条件B2.8的规定作 (略) 理,请投标人在制作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时按上述要求执行。
4、预埋 10#槽钢的项目特征描述为“超钢”,是否有误?报价时如何考虑?(见下图)
答:“预埋10#槽钢”清单项投标人按“钢材品种、规格:10#槽钢”为准考虑报价。“预埋8#槽钢”清单项投标人按“钢材品种、规格:8#槽钢”为准考虑报价。
投标人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否则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无效标条件B2.8的规定作 (略) 理,请投标人在制作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时按上述要求执行。
5、柱模板清单仅 1 项目,但是同一栋楼存在不同层高(均超 3.6),报价时若安最高的高度考虑报价,结算时否可以按中标清单综合单价结算?(见下图)
答:项目特征描述中已明确本项的支撑高度由投标人综合考虑,投标人可以结合图纸进行测算后综合报价。本项目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结算时该项的综合单价不做调整。
6、措施清单中仅体现塔吊的措施项,未见施工电梯的清单子目,请问是报价施工电梯部分的费用是包含在“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塔吊)”中吗?或是其他部分?,请招标人明确或补充施工电梯的相关的清单。(见下图)
答:本次项目清单不包含施工电梯的进出场及安拆费用,若实际施工时需要考虑,则按进出场及安拆方案及签证根据合同条款按实结算。
7、招标清单的措施费仅以下三条(且均明确了机械名称),其余大型机械(施工电梯、推土机,压路机等)费用如何考虑?(见下图)
答:本项目清单包含常规机械,若实际施工时有常规机械以外的机械设备,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实结算。
8、请明确止水带规格信息。(见下图)
答:详见结构设计总说明(二)图7.9。
9、请明确清单中回填方材料。(见下图)
答:项目特征已描述,结合结构设计总说明(一)“6.地基及基础”中第6.6等相关要求请投标人综合考虑。
10、请明确清单项目特征与项目名称不一致按照哪一个为准(见下图)
答:两处清单项投标人均按“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P8(泵送方式综合考虑)”为准考虑报价。
投标人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否则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无效标条件B2.8的规定作 (略) 理,请投标人在制作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时按上述要求执行。
11、请明确钢化玻璃厚度 (见下图)
答:钢化玻璃厚度详见图纸FJ-03-1建筑节能设计说明以及《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及相关规范要求。
12、招标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为:“1.5 厚聚氨酯防水涂料两层。”的如下:表示此防水施工两遍总厚度为 1.5 厚还是 1.5 厚的防水施工两遍(总 3mm 厚)?(见下图)
答:“1.5 厚聚氨酯防水涂料两层”表示1.5mm厚做两层,总厚度3mm。
13、请提供该项目的地勘报告
答:本项目已发布的施工图中包含本项目地质基础资料,能够满足投标报价的要求,因此在招投标阶段不另行提供地勘报告。
14、招标清单中未见主要材料设置最高限价,如有,请明确(见下图)
答:招标文件未设置主要材料设备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14款 三、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9、因招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附件B:无效标条件”无法编辑及修改,本项目的无效标条件以第三章A7.补充条款中的无效标条件为准。你单位提供的截图内容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附件B:无效标条件”不适用本项目,本项目的无效标条件以第三章A7.补充条款中的无效标条件为准。
15、根据合同内注明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需由承包人包管、安装等,在此期间的损耗以什么方式计算,请明确。(见下图)
答:损耗按照定额规范标准进行计算。
16、铜价波动较大,如后期价格超过基准价的±5%是否进行调差?(见下图)
答:铜不属于主要材料,价格不予调整。
17、现施工单位多要求使用建设部公安厅发布的《房屋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范本)》,此范本无体现项目金额,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及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中要求项目金额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投标方认为此要求具有指向性,应修改为“项目金额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相关资料为准”?
答:本澄清文件对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职称与业绩要求、技术负责人职称与业绩要求及2.2.4(3)其他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业绩时间证明标准及业绩金额证明标准作了相应调整,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任一金额满足业绩金额即可。具体详见本澄清文件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修改部分内容。
18、澄清公告 4 中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修改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及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项目金额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名字。”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而项目金额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前后不一致,建议修改为“项目金额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相关资料为准”。
答:本澄清文件对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职称与业绩要求、技术负责人职称与业绩要求及2.2.4(3)其他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业绩时间证明标准及业绩金额证明标准作了相应调整,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任一金额满足业绩金额即可。具体详见本澄清文件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修改部分内容。
19、招标文件要求技术负责人业绩在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名字。 (略) 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模板不一致,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备案表里无法体现技术负责人名字;是否提供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等验收资料能体现技术负责人满足文件要求?
答: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属于“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若“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能体现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名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0、招标文件第三章综合评估法其他人员备注要求“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岗位证(或注册证)······”此处是否可理解为增加的主要人员(高级工程师)提供职称证即可,资格要求的岗位人员无需提供职称证?(见下图)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商务部分-其他主要人员评审标准要求的“注”中的“职称证”为投标人增加的主要管理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审查和资格审查-其他要求评审标准要求中的主要管理人员证明材料不需要提供“职称证”。
2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及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请问业绩若为直接发包项目,提供项目发包书或证明发包文件是否可以?
答: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直接发包项目,则无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即可。投标人是否提供项目发包书或证明发包文件不作强制要求。
22、P45/P46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职称与业绩和技术负责人职称与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项目金额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项目经理的名字。”
问 1:因各地住建系统要求不一致,竣工项目并非同时具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请问证明材料中“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是否应该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受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答:本澄清文件对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职称与业绩要求、技术负责人职称与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作了相应调整。具体详见本澄清文件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修改部分内容。
23、P49 页 2.2.4(3)企业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项目金额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缺项不得分。”
因各地住建系统要求不一致,竣工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并非同时具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请问证明材料中“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是否应该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受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答:本澄清文件对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其他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业绩时间证明标准及业绩金额证明标准作了相应调整。具体详见本澄清文件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修改部分内容。
24、项目金额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同一项目分为两次或多次验收, 项目金额是否应按累计金额计算。
答:同一个合同项目,分批验收累计金额达到要求予以认可。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中涉及提供人员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的要求修改如下:
章节 | 原文为 | 变更后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4)以上所有人员应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3个月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缴纳单位须为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的不予认可),若非投标单位缴纳,还需提供投标单位与第三方缴纳养老保险服务机构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如未提供或提供资料无法体现该员工为本投标单位人员,视为该人员非投标单位员工,不予认可)。 |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4)以上所有人员应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3个月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缴纳养老保险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或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五、项目人员要求★ | 5.以上所有人员应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3个月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缴纳单位须为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的不予认可),若非投标单位缴纳,还需提供投标单位与第三方缴纳养老保险服务机构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如未提供或提供资料无法体现该员工为本投标单位人员,视为该人员非投标单位员工,不予认可) | 5.以上所有人员应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3个月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缴纳养老保险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或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评审标准 | 应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3个月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缴纳单位须为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的不予认可),若非投标单位缴纳,还需提供投标单位与第三方缴纳养老保险服务机构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如未提供或提供资料无法体现该员工为本投标单位人员,视为该人员非投标单位员工,不予认可)。 | 应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3个月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缴纳养老保险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或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1)其他要求评审标准 |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3、以上所有人员应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3个月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缴纳单位须为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的不予认可),若非投标单位缴纳,还需提供投标单位与第三方缴纳养老保险服务机构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如未提供或提供资料无法体现该员工为本投标单位人员,视为该人员非投标单位员工,不予认可)。 |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3、以上所有人员应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3个月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缴纳养老保险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或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
备注:招标文件其他涉及提供人员养老保险的,缴纳养老保险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或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职称与业绩中业绩证明材料修改如下:
原文为 | 变更后 |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 |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 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任一材料载明的工程竣工验收时间满足业绩时间即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任一金额满足业绩金额即可。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项目经理的名字,若上述材料未能体现名字的,则提供该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负责人职称与业绩中业绩证明材料修改如下:
原文为 | 变更后 |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 |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 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任一材料载明的工程竣工验收时间满足业绩时间即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任一金额满足业绩金额即可。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名字,若上述材料未能体现名字的,则提供该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企业业绩中业绩证明材料修改如下:
原文为 | 变更后 |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 1、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 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 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工程 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项目金额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缺项不得分。 |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 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任一材料载明的工程竣工验收时间满足业绩时间即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任一金额满足业绩金额即可。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缺项不得分。 |
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03月06日 9:30。
6、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05日。
7、本项目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24日 9:30。
招 标 人:中国移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公明 (略)
日 期:2025年2月18日
贵州公司2024年中国移动贵阳数据中心四期土建工程施工澄清公告6
第一部分 澄清回复
1、排水沟内侧及沟底抹灰及防水的项目特征描述包含沟体做法相关信息,但是项目名称仅抹灰及防水,(见下图)
问题 1 报价是否需包含沟体 C20 商品砼的相关报价?
答:本清单项只包含排水沟内侧及沟底抹灰及防水的报价,不包含排水沟墙体的报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有排水沟墙体 C30清单项,投标人在该项对墙体进行报价。
问题 2 此处的工程量面积为沟体投影面积还是抹灰及防水的实际工作面积?。
答:均不属于。清单工程量面积为排水沟截面施工展开面积。
2、项目特征与项目名称不一致时按哪个执行报价?
答: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描述均构成该清单项的要求。若投标人认为存在不一致影响报价的,请明确工程量清单中需要招标人澄清的具体项。
3、天棚-腻子顶棚中“2.2-3 厚面层时水腻子刮平”描述错误,请招标人更新清单。(见下图)
答:该清单项投标人按“2.2-3厚面层耐水腻子刮平”为准考虑报价。
投标人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否则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无效标条件B2.8的规定作 (略) 理,请投标人在制作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时按上述要求执行。
4、预埋 10#槽钢的项目特征描述为“超钢”,是否有误?报价时如何考虑?(见下图)
答:“预埋10#槽钢”清单项投标人按“钢材品种、规格:10#槽钢”为准考虑报价。“预埋8#槽钢”清单项投标人按“钢材品种、规格:8#槽钢”为准考虑报价。
投标人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否则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无效标条件B2.8的规定作 (略) 理,请投标人在制作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时按上述要求执行。
5、柱模板清单仅 1 项目,但是同一栋楼存在不同层高(均超 3.6),报价时若安最高的高度考虑报价,结算时否可以按中标清单综合单价结算?(见下图)
答:项目特征描述中已明确本项的支撑高度由投标人综合考虑,投标人可以结合图纸进行测算后综合报价。本项目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结算时该项的综合单价不做调整。
6、措施清单中仅体现塔吊的措施项,未见施工电梯的清单子目,请问是报价施工电梯部分的费用是包含在“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塔吊)”中吗?或是其他部分?,请招标人明确或补充施工电梯的相关的清单。(见下图)
答:本次项目清单不包含施工电梯的进出场及安拆费用,若实际施工时需要考虑,则按进出场及安拆方案及签证根据合同条款按实结算。
7、招标清单的措施费仅以下三条(且均明确了机械名称),其余大型机械(施工电梯、推土机,压路机等)费用如何考虑?(见下图)
答:本项目清单包含常规机械,若实际施工时有常规机械以外的机械设备,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实结算。
8、请明确止水带规格信息。(见下图)
答:详见结构设计总说明(二)图7.9。
9、请明确清单中回填方材料。(见下图)
答:项目特征已描述,结合结构设计总说明(一)“6.地基及基础”中第6.6等相关要求请投标人综合考虑。
10、请明确清单项目特征与项目名称不一致按照哪一个为准(见下图)
答:两处清单项投标人均按“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P8(泵送方式综合考虑)”为准考虑报价。
投标人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否则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无效标条件B2.8的规定作 (略) 理,请投标人在制作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时按上述要求执行。
11、请明确钢化玻璃厚度 (见下图)
答:钢化玻璃厚度详见图纸FJ-03-1建筑节能设计说明以及《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及相关规范要求。
12、招标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为:“1.5 厚聚氨酯防水涂料两层。”的如下:表示此防水施工两遍总厚度为 1.5 厚还是 1.5 厚的防水施工两遍(总 3mm 厚)?(见下图)
答:“1.5 厚聚氨酯防水涂料两层”表示1.5mm厚做两层,总厚度3mm。
13、请提供该项目的地勘报告
答:本项目已发布的施工图中包含本项目地质基础资料,能够满足投标报价的要求,因此在招投标阶段不另行提供地勘报告。
14、招标清单中未见主要材料设置最高限价,如有,请明确(见下图)
答:招标文件未设置主要材料设备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14款 三、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9、因招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附件B:无效标条件”无法编辑及修改,本项目的无效标条件以第三章A7.补充条款中的无效标条件为准。你单位提供的截图内容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附件B:无效标条件”不适用本项目,本项目的无效标条件以第三章A7.补充条款中的无效标条件为准。
15、根据合同内注明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需由承包人包管、安装等,在此期间的损耗以什么方式计算,请明确。(见下图)
答:损耗按照定额规范标准进行计算。
16、铜价波动较大,如后期价格超过基准价的±5%是否进行调差?(见下图)
答:铜不属于主要材料,价格不予调整。
17、现施工单位多要求使用建设部公安厅发布的《房屋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范本)》,此范本无体现项目金额,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及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中要求项目金额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投标方认为此要求具有指向性,应修改为“项目金额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相关资料为准”?
答:本澄清文件对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职称与业绩要求、技术负责人职称与业绩要求及2.2.4(3)其他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业绩时间证明标准及业绩金额证明标准作了相应调整,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任一金额满足业绩金额即可。具体详见本澄清文件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修改部分内容。
18、澄清公告 4 中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修改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及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项目金额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名字。”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而项目金额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前后不一致,建议修改为“项目金额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相关资料为准”。
答:本澄清文件对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职称与业绩要求、技术负责人职称与业绩要求及2.2.4(3)其他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业绩时间证明标准及业绩金额证明标准作了相应调整,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任一金额满足业绩金额即可。具体详见本澄清文件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修改部分内容。
19、招标文件要求技术负责人业绩在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名字。 (略) 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模板不一致,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备案表里无法体现技术负责人名字;是否提供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等验收资料能体现技术负责人满足文件要求?
答: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属于“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若“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能体现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名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0、招标文件第三章综合评估法其他人员备注要求“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岗位证(或注册证)······”此处是否可理解为增加的主要人员(高级工程师)提供职称证即可,资格要求的岗位人员无需提供职称证?(见下图)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商务部分-其他主要人员评审标准要求的“注”中的“职称证”为投标人增加的主要管理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审查和资格审查-其他要求评审标准要求中的主要管理人员证明材料不需要提供“职称证”。
2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及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请问业绩若为直接发包项目,提供项目发包书或证明发包文件是否可以?
答: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直接发包项目,则无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即可。投标人是否提供项目发包书或证明发包文件不作强制要求。
22、P45/P46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职称与业绩和技术负责人职称与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项目金额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项目经理的名字。”
问 1:因各地住建系统要求不一致,竣工项目并非同时具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请问证明材料中“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是否应该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受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答:本澄清文件对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职称与业绩要求、技术负责人职称与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作了相应调整。具体详见本澄清文件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修改部分内容。
23、P49 页 2.2.4(3)企业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项目金额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缺项不得分。”
因各地住建系统要求不一致,竣工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并非同时具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请问证明材料中“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是否应该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受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答:本澄清文件对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其他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业绩时间证明标准及业绩金额证明标准作了相应调整。具体详见本澄清文件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修改部分内容。
24、项目金额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同一项目分为两次或多次验收, 项目金额是否应按累计金额计算。
答:同一个合同项目,分批验收累计金额达到要求予以认可。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中涉及提供人员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的要求修改如下:
章节 | 原文为 | 变更后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4)以上所有人员应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3个月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缴纳单位须为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的不予认可),若非投标单位缴纳,还需提供投标单位与第三方缴纳养老保险服务机构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如未提供或提供资料无法体现该员工为本投标单位人员,视为该人员非投标单位员工,不予认可)。 |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4)以上所有人员应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3个月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缴纳养老保险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或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五、项目人员要求★ | 5.以上所有人员应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3个月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缴纳单位须为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的不予认可),若非投标单位缴纳,还需提供投标单位与第三方缴纳养老保险服务机构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如未提供或提供资料无法体现该员工为本投标单位人员,视为该人员非投标单位员工,不予认可) | 5.以上所有人员应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3个月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缴纳养老保险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或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评审标准 | 应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3个月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缴纳单位须为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的不予认可),若非投标单位缴纳,还需提供投标单位与第三方缴纳养老保险服务机构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如未提供或提供资料无法体现该员工为本投标单位人员,视为该人员非投标单位员工,不予认可)。 | 应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3个月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缴纳养老保险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或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1)其他要求评审标准 |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3、以上所有人员应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3个月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缴纳单位须为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的不予认可),若非投标单位缴纳,还需提供投标单位与第三方缴纳养老保险服务机构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如未提供或提供资料无法体现该员工为本投标单位人员,视为该人员非投标单位员工,不予认可)。 |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3、以上所有人员应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3个月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缴纳养老保险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或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
备注:招标文件其他涉及提供人员养老保险的,缴纳养老保险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或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职称与业绩中业绩证明材料修改如下:
原文为 | 变更后 |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 |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 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任一材料载明的工程竣工验收时间满足业绩时间即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任一金额满足业绩金额即可。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项目经理的名字,若上述材料未能体现名字的,则提供该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负责人职称与业绩中业绩证明材料修改如下:
原文为 | 变更后 |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 |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 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任一材料载明的工程竣工验收时间满足业绩时间即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任一金额满足业绩金额即可。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名字,若上述材料未能体现名字的,则提供该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企业业绩中业绩证明材料修改如下:
原文为 | 变更后 |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 1、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 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 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工程 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项目金额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缺项不得分。 |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 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任一材料载明的工程竣工验收时间满足业绩时间即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任一金额满足业绩金额即可。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缺项不得分。 |
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03月06日 9:30。
6、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05日。
7、本项目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24日 9:30。
招 标 人:中国移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公明 (略)
日 期: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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