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盛景明都三期规划指标部分变更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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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盛景明都三期规划指标部分变更的批前公示

盛景明都建设项目,位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 (略) 阳光城北面。建设分为三期,建筑总占地面积为*.09㎡,建筑总面积为*.48㎡,容积率为3.09,建筑密度为27.12%,总住户为1036户,其余指标详见公示图纸(附件1)。现依据《关于优化规划管控 (略) 住宅品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河自然资规〔2024〕5号)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开发需求,调整项目三期部分指标,三期建筑占地面积由1625.82㎡变为1801.19㎡,建筑总面积由*.02㎡变为*.44㎡,项目容积率保持3.09不变,建筑密度由27.12%变为27.46%,总住户数量由原1036户变更为1038户,其余指标保持不变(详见公示图纸附件2)。 (略) 审查,原则同意此变更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盛景明都总平面规划调整图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 (略) 阳光城北面。

二、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7日

四、公示地点:

(1)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略) (环 (略) 72号)。

(2)广西河池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 (略) 站(http://**)

(3)盛景明都项目建设地点

规划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7日)将意见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及通信地址)反映至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略) 四楼建筑工程规划股。(地址:环 (略) 72号,邮编:*,联系电话:*)。

附件 1:盛景明都总平面规划图

2:盛景明都总平面规划调整图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略)

2025年2月8日


关联文件:

盛景明都建设项目,位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 (略) 阳光城北面。建设分为三期,建筑总占地面积为*.09㎡,建筑总面积为*.48㎡,容积率为3.09,建筑密度为27.12%,总住户为1036户,其余指标详见公示图纸(附件1)。现依据《关于优化规划管控 (略) 住宅品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河自然资规〔2024〕5号)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开发需求,调整项目三期部分指标,三期建筑占地面积由1625.82㎡变为1801.19㎡,建筑总面积由*.02㎡变为*.44㎡,项目容积率保持3.09不变,建筑密度由27.12%变为27.46%,总住户数量由原1036户变更为1038户,其余指标保持不变(详见公示图纸附件2)。 (略) 审查,原则同意此变更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盛景明都总平面规划调整图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 (略) 阳光城北面。

二、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7日

四、公示地点:

(1)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略) (环 (略) 72号)。

(2)广西河池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 (略) 站(http://**)

(3)盛景明都项目建设地点

规划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7日)将意见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及通信地址)反映至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略) 四楼建筑工程规划股。(地址:环 (略) 72号,邮编:*,联系电话:*)。

附件 1:盛景明都总平面规划图

2:盛景明都总平面规划调整图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略)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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