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某医院肠内营养制剂更正公告第1包
我院于2025年2月7日 (略) (略) 肠内营养制剂竞争性谈判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更正,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
一、项目名称:肠内营养制剂
二、项目编号:2024-(略)
三、更正内容:
原公告中:
1.“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八)1、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特医食品的供应商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应包括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2.“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2月7日至2月12日,工作日8:00至11:30,14:30至17:00。
(二)申领地址:*@*63.com
(三)申领地点:线上领取。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2月21日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1日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电话详询。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4.“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3月14日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电话详询。”
变更为:
1.“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供应特医食品的供应商其证经营项目应包括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2.“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2月7日至2月25日,工作日8:00至11:30,14:30至17:00。
(二)申领地址:*@*63.com
(三)申领地点:线上领取。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供应特医食品的供应商其证经营项目应包括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3.“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3月14日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14日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电话详询。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4.“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3月14日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电话详询。”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赵老师
办公电话:0551-(略)
地 址:电话详询
五、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蒋老师
办公电话: 0551-(略)
我院于2025年2月7日 (略) (略) 肠内营养制剂竞争性谈判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更正,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
一、项目名称:肠内营养制剂
二、项目编号:2024-(略)
三、更正内容:
原公告中:
1.“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八)1、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特医食品的供应商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应包括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2.“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2月7日至2月12日,工作日8:00至11:30,14:30至17:00。
(二)申领地址:*@*63.com
(三)申领地点:线上领取。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2月21日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1日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电话详询。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4.“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3月14日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电话详询。”
变更为:
1.“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供应特医食品的供应商其证经营项目应包括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2.“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2月7日至2月25日,工作日8:00至11:30,14:30至17:00。
(二)申领地址:*@*63.com
(三)申领地点:线上领取。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供应特医食品的供应商其证经营项目应包括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3.“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3月14日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14日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电话详询。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4.“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3月14日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电话详询。”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赵老师
办公电话:0551-(略)
地 址:电话详询
五、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蒋老师
办公电话: 055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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