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信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望仙乡D-01-A地块和D-01-B地块规划条件变更的公示/
D-01-A地块和D-01-B地块位 (略) 望仙乡集镇胡昭大道东侧。D-01-A地块用地面积9635.16平方米,D-01-B地块用地面积6385.8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 (略) ,土地用途为商业、居住用地(居住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5%),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规划条件变更理由
(1)优 (略)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当前集镇建设过程中,存在着“有多少用地指标,就批多少用地面积”的历史问题,一个完整的地块被切割成多块,用地较为零碎,用地指标和用地性质不统一,导致后续项目引入时,无法有效落地。本次规划通过对D-01-A地块和D-01-B地块的优化调整,不仅有助于推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地,同时 (略) 土地利用效率。
(2)完善望仙乡商业服务,提升旅游服务品质的原则
D-01-A地块和D-01-B地块地性质相同、边界相邻且同为一个建设单位,通过对地块优化调整,不仅有利于集约节约土地利用,同时有助于提升望仙乡旅游服务接待能力,完善望仙乡商业服务配套。
二、规划条件变更依据
(1)《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3月31日通过);
(2)《 (略) 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24版)》;
(3)《 (略) 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4)《江西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办法(试行)》;
(5)《 (略) 望仙乡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
三、变更前用地规划条件
(1)D-01-A地块规划条件
用地面积9635.1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用地(居住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5%),容积率:0.5<容积率≤1.5,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建筑限高≤15米,建筑退距:D-01-A地块南侧退用地红线8米,东侧退用地红线6米。
D-01-A地块配套设施
1)按照其容量配置环卫设施(公厕及垃圾收集点);
2)地块内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 (略) 场。
(2)D-01-B地块规划条件
用地面积6385.8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用地(居住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5%),容积率:0.5<容积率≤1.5,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建筑限高≤18米。建筑退距:D-01-B地块北侧退用地红线3米,东侧退用地红线3米。
D-01-B地块配套设施
1)社区服务中心: (略) (略) 建设情况统筹安排;
2)养老服务设施:住宅按每百户不少于20㎡建筑面积配建, (略) 用房面积不得少于300㎡;
3)物业管理用房:住宅按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0.2%配建,最小不少于120㎡;
4)体育健身活动场所和设施:住宅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设健身设施。
四、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
1)两宗用地的用地性质、容积率、绿地率等核心指标均不做变更;
2)D-01-A地块建筑限高调整为18米,取消D-01-A地块和D-01-B地块用 (略) 的建筑退距,将D-01-A地块东侧建筑退距调整为3米;
3)D-01-A地块和D-01-B地块用地公服配套根据原规划条件进行设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七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 (略) (略) 旭日中大道30 (略) (略) ,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用地 (略) 图
联系人:郑永飞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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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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