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一批专项法律诉讼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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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一批专项法律诉讼招标变更

延期公告

北京 (略) 天津嘉品Mall项目部-2025年第一批专项法律诉讼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5-02-17 09:15:04

┃ 竞争性磋商基础信息

竞争性磋商编号:*-JC-2025-0019

采购单位:北京 (略)

采购类别:管理咨询

┃变更事项及内容

原报名截止时间: 2025-02-15 11:00:00
原报价截止时间: 2025-02-17 10:00:00
原咨询截止时间: 2025-02-15 18:00:00
变更为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2-15 11:00: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5-02-17 11:30:00
咨询截止时间: 2025-02-15 18:00:00

┃延期原因

案件疑虑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JC-2025-0019)

保证金收款账户: //

┃详情描述

天津【幸福树】【*星童】案件专项律师服务选聘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章 邀请函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天津 (略) (略) 】(以下简称“公司”)
2.采购内容:天津【幸福树】【*星童】案件专项律师服务选聘
3.采购预算:人民币【5】万元,具体如下:
律师服务费用以“基础代理费用+风险代理费用”模式计费。其中,①基础代理费用:最高不超过【0.8】万元/案件。基础代理费用由律师报价,并纳入评分标准。②风险代理费用:以回款金额乘以“固定风险比例”确定该笔费用,即风险代理费用=回款金额*“固定风险比例”。回款金额是指*方最终收回的除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之外的费用。以目前【幸福树】案件涉案金额约【15】万元计,【*星童】案件涉案金额约【16】万元计,风险代理费用最高不超过【3】万元。
4.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部完成合同约定事项之日止。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7.投标保证金(如需):无
8.案件概况:
序号 项目 标的额
1 “幸福树”案件 *元
2 “*星童”案件 *元
上述两案件均为依据租赁合同等材料,向承租人追收租金等费用的案件。
现拟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选聘专项律师开展应诉工作,服务范围为代理一审诉讼、二审诉讼、反诉(如需)及执行,不含再审。
二、响应人资质要求:
1.响应人经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批准成立3年以上;
2.响应人最近3年以内没有受 (略) 罚、 (略) 分或不良记录;
3.有较强的执业团队、丰富的执业经历和执业业绩,能够组建相对固定的优秀律师团队,能够保证法律服务的时间和质量;
4.响应人应至少委派1位合伙人律师并应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响应人委派律师均应具有律师执业证并已按时办理年检手续,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沟通能力和良好的社会协调能力,具有所委托事项的相关专业经验、成功案例。
三、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免费发售,时间:2025年2月11日下午17:00至2025年2月15日上午9:00时止
2.发售地点:供应商登 (略) (略) ,按照操作提示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3.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2月17日13:30止。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通 (略) (略) (http://**)递交。除此之外,磋商现场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份。
3.磋商地点: (略) (略) 杭州道街道增1195号天津滨海金隅 (略) 地下一层。现场需携带盖章版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件。
4.递交响应文件如下:
(1)报价函
(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资格证明文件
①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②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单位负责人提供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③无利益冲突及保密承诺函
(5)同类项目业绩
(6)委派律师情况一览表
(7)服务方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藜
联系电话:022-*
电子邮箱:*@*yipm.com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与修改
1.响应人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所列资质条件。凡参加的响应人均视为已充分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困难和风险等情况。
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遗漏、词义表述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报价提出的各种问题。
3.响应人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根据情况采用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并在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每一位响应人。该答复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人有约束力。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改。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接收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人有约束力。
二、关于报价及评定标准
1.响应人的报价应包含本竞争性磋商项目的全部费用,如有遗漏或缺项视为已包含在报价金额中。
2.报价金额需明确含税报价、不含税报价及税率。
3.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
4. (略) (略) 线上提交的与线下提交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线上提交的文件为准。
5.响应人所报的价格在协议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响应人应充分考虑其中的风险因素。
6.评定标准: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人名单,并发布结果公告。评定标准见附件。
三、资质审核
采购人将在竞争性磋商前对响应人进行资质审查,资质审查不符的响应人,不予以进入磋商环节。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也视为无效响应,不予以进入磋商环节:
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资质证明材料或提供无效材料。
2.响应文件没有签字和盖章、没有密封。
3.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4.响应人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出现两个或多个报价。
5.有拒绝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部分内容的声明,或承担的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相符。
6.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四、磋商
1.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公开进行首轮报价。
2.竞争性磋商以响应人签到顺序确定磋商顺序,依据相应文件的要求和各响应人响应文件的应答情况,与参加的响应人逐一进行两轮磋商,首轮为公开报价,第二轮为封闭报价(报价和承诺不公开),磋商小组将给予所有参加的响应人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进入磋商程序的响应人。
3.磋商内容:响应人企业基本情况、服务方案、价格因素、服务承诺措施等与磋商有关的事项。
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特别说明
1.建议磋商当天各响应人携带电脑至现场进行磋商,或保证磋商现场可以及时提供盖章版二次报价。
2.阳光招采系统自动检测串标:响应人报价过程中存在IP地址相同、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相同、报价联系人身份证号相同情况时,系统视其为围串标行为。一旦检测到围串标行为,响应人进入黑名单库, (略) 范围内生效,无法参 (略) 所属所有企业的任何类型采购。请参与的响应人合理合法参与此次采购。
五、签订协议
成交人须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采购人:【天津 (略) (略) 】
日期:2025年2月14日

┃联系人

黎藜 / 022-*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邮箱:*@*yipm.com

延期公告

北京 (略) 天津嘉品Mall项目部-2025年第一批专项法律诉讼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5-02-17 09:15:04

┃ 竞争性磋商基础信息

竞争性磋商编号:*-JC-2025-0019

采购单位:北京 (略)

采购类别:管理咨询

┃变更事项及内容

原报名截止时间: 2025-02-15 11:00:00
原报价截止时间: 2025-02-17 10:00:00
原咨询截止时间: 2025-02-15 18:00:00
变更为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2-15 11:00: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5-02-17 11:30:00
咨询截止时间: 2025-02-15 18:00:00

┃延期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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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报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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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幸福树】【*星童】案件专项律师服务选聘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章 邀请函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天津 (略) (略) 】(以下简称“公司”)
2.采购内容:天津【幸福树】【*星童】案件专项律师服务选聘
3.采购预算:人民币【5】万元,具体如下:
律师服务费用以“基础代理费用+风险代理费用”模式计费。其中,①基础代理费用:最高不超过【0.8】万元/案件。基础代理费用由律师报价,并纳入评分标准。②风险代理费用:以回款金额乘以“固定风险比例”确定该笔费用,即风险代理费用=回款金额*“固定风险比例”。回款金额是指*方最终收回的除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之外的费用。以目前【幸福树】案件涉案金额约【15】万元计,【*星童】案件涉案金额约【16】万元计,风险代理费用最高不超过【3】万元。
4.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部完成合同约定事项之日止。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7.投标保证金(如需):无
8.案件概况:
序号 项目 标的额
1 “幸福树”案件 *元
2 “*星童”案件 *元
上述两案件均为依据租赁合同等材料,向承租人追收租金等费用的案件。
现拟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选聘专项律师开展应诉工作,服务范围为代理一审诉讼、二审诉讼、反诉(如需)及执行,不含再审。
二、响应人资质要求:
1.响应人经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批准成立3年以上;
2.响应人最近3年以内没有受 (略) 罚、 (略) 分或不良记录;
3.有较强的执业团队、丰富的执业经历和执业业绩,能够组建相对固定的优秀律师团队,能够保证法律服务的时间和质量;
4.响应人应至少委派1位合伙人律师并应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响应人委派律师均应具有律师执业证并已按时办理年检手续,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沟通能力和良好的社会协调能力,具有所委托事项的相关专业经验、成功案例。
三、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免费发售,时间:2025年2月11日下午17:00至2025年2月15日上午9:00时止
2.发售地点:供应商登 (略) (略) ,按照操作提示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3.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2月17日13:30止。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通 (略) (略) (http://**)递交。除此之外,磋商现场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份。
3.磋商地点: (略) (略) 杭州道街道增1195号天津滨海金隅 (略) 地下一层。现场需携带盖章版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件。
4.递交响应文件如下:
(1)报价函
(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资格证明文件
①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②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单位负责人提供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③无利益冲突及保密承诺函
(5)同类项目业绩
(6)委派律师情况一览表
(7)服务方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藜
联系电话:022-*
电子邮箱:*@*yipm.com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与修改
1.响应人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所列资质条件。凡参加的响应人均视为已充分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困难和风险等情况。
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遗漏、词义表述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报价提出的各种问题。
3.响应人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根据情况采用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并在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每一位响应人。该答复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人有约束力。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改。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接收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人有约束力。
二、关于报价及评定标准
1.响应人的报价应包含本竞争性磋商项目的全部费用,如有遗漏或缺项视为已包含在报价金额中。
2.报价金额需明确含税报价、不含税报价及税率。
3.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
4. (略) (略) 线上提交的与线下提交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线上提交的文件为准。
5.响应人所报的价格在协议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响应人应充分考虑其中的风险因素。
6.评定标准: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人名单,并发布结果公告。评定标准见附件。
三、资质审核
采购人将在竞争性磋商前对响应人进行资质审查,资质审查不符的响应人,不予以进入磋商环节。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也视为无效响应,不予以进入磋商环节:
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资质证明材料或提供无效材料。
2.响应文件没有签字和盖章、没有密封。
3.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4.响应人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出现两个或多个报价。
5.有拒绝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部分内容的声明,或承担的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相符。
6.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四、磋商
1.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公开进行首轮报价。
2.竞争性磋商以响应人签到顺序确定磋商顺序,依据相应文件的要求和各响应人响应文件的应答情况,与参加的响应人逐一进行两轮磋商,首轮为公开报价,第二轮为封闭报价(报价和承诺不公开),磋商小组将给予所有参加的响应人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进入磋商程序的响应人。
3.磋商内容:响应人企业基本情况、服务方案、价格因素、服务承诺措施等与磋商有关的事项。
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特别说明
1.建议磋商当天各响应人携带电脑至现场进行磋商,或保证磋商现场可以及时提供盖章版二次报价。
2.阳光招采系统自动检测串标:响应人报价过程中存在IP地址相同、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相同、报价联系人身份证号相同情况时,系统视其为围串标行为。一旦检测到围串标行为,响应人进入黑名单库, (略) 范围内生效,无法参 (略) 所属所有企业的任何类型采购。请参与的响应人合理合法参与此次采购。
五、签订协议
成交人须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采购人:【天津 (略) (略) 】
日期: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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