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5年机关食堂农副产品采购的更正公告
剩余: 天 小时 分钟 秒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5年机关食堂农副产品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4日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昌吉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5年机关食堂农副产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中: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标项2 第(2)条;昌吉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5年机关食堂农副产品采购(第二包)公开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第3条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二 第(2)项 | (2)投标人如是经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能提供所投肉类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承诺函; | (2)投标人如是经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具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资料和能提供所投肉类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承诺函; |
2 | 昌吉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5年机关食堂农副产品采购(第二包)公开招标文件中: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1项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3项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第(2)项。 | (2)投标人如是经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能提供所投肉类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承诺函; | (2)投标人如是经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具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资料和能提供所投肉类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承诺函; |
3 | 昌吉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5年机关食堂农副产品采购(第二包)公开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表 第8项特定资质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如是经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能提供所投肉类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承诺函。(提供证书复印件和承诺函原件加盖电子章) | 投标人如是经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具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资料和能提供所投肉类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承诺函。(提供证书或备案资料复印件和承诺函原件加盖电子章) |
4 | 昌吉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5年机关食堂农副产品采购(第二包)公开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项 资格证明资料 第6.7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如是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许可证》; 投标人如是经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能提供所投肉类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承诺函。(提供证书复印件和承诺函原件加盖电子章) | 投标人如是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和承诺函原件加盖电子章)。 投标人如是经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具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资料和能提供所投肉类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承诺函;(提供证书或备案资料复印件和承诺函原件加盖电子章) |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均不变。
敬请潜在投标人关注以上内容。此公告一经发布视为潜在投标人已收到,不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确认。若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自行承担。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略) 街 (略) 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建业建设 (略)
地 址: (略) (略) 25-1号
联系方式:09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柴敏
电 话:0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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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5年机关食堂农副产品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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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昌吉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5年机关食堂农副产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中: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标项2 第(2)条;昌吉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5年机关食堂农副产品采购(第二包)公开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第3条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二 第(2)项 | (2)投标人如是经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能提供所投肉类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承诺函; | (2)投标人如是经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具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资料和能提供所投肉类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承诺函; |
2 | 昌吉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5年机关食堂农副产品采购(第二包)公开招标文件中: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1项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3项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第(2)项。 | (2)投标人如是经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能提供所投肉类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承诺函; | (2)投标人如是经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具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资料和能提供所投肉类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承诺函; |
3 | 昌吉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5年机关食堂农副产品采购(第二包)公开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表 第8项特定资质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如是经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能提供所投肉类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承诺函。(提供证书复印件和承诺函原件加盖电子章) | 投标人如是经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具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资料和能提供所投肉类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承诺函。(提供证书或备案资料复印件和承诺函原件加盖电子章) |
4 | 昌吉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5年机关食堂农副产品采购(第二包)公开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项 资格证明资料 第6.7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如是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许可证》; 投标人如是经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能提供所投肉类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承诺函。(提供证书复印件和承诺函原件加盖电子章) | 投标人如是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和承诺函原件加盖电子章)。 投标人如是经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具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资料和能提供所投肉类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承诺函;(提供证书或备案资料复印件和承诺函原件加盖电子章) |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均不变。
敬请潜在投标人关注以上内容。此公告一经发布视为潜在投标人已收到,不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确认。若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自行承担。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略) 街 (略) 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建业建设 (略)
地 址: (略) (略) 25-1号
联系方式:09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柴敏
电 话:0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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