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货物招标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三峰百 (略) 一台炉(#5炉或其他一台)水冷壁升级改造(第二次)补遗通知 各潜在竞选人: 现将“重庆三峰百 (略) 一台炉(#5炉或其他一台)水冷壁升级改造(第二次)”比选文件的补遗内容通知如下: 本项目比选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3)条-报价评分标准中内容,由“1.所有初步评审合格的竞选人的竞选报价取算术平均值作为竞选报价的评审基准价。2.竞选报价等于基准价得60分;3.其它有效报价分别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高于基准价#元扣1分;不足#元按比例计算,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1.所有初步评审合格的竞选人的竞选报价取算术平均值作为竞选报价的评审基准价。2.竞选报价等于基准价得60分;3.其它有效报价分别与评审基准价相比较,每高于基准价#元扣1分;每低于基准价#元扣0.5分。不足#元按比例计算,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本补遗是对原比选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与原比选文件有矛盾时,以本补遗内容为准,其余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比选人:重庆三峰百 (略) 日期:2025年2月21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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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货物招标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三峰百 (略) 一台炉(#5炉或其他一台)水冷壁升级改造(第二次)补遗通知 各潜在竞选人: 现将“重庆三峰百 (略) 一台炉(#5炉或其他一台)水冷壁升级改造(第二次)”比选文件的补遗内容通知如下: 本项目比选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3)条-报价评分标准中内容,由“1.所有初步评审合格的竞选人的竞选报价取算术平均值作为竞选报价的评审基准价。2.竞选报价等于基准价得60分;3.其它有效报价分别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高于基准价#元扣1分;不足#元按比例计算,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1.所有初步评审合格的竞选人的竞选报价取算术平均值作为竞选报价的评审基准价。2.竞选报价等于基准价得60分;3.其它有效报价分别与评审基准价相比较,每高于基准价#元扣1分;每低于基准价#元扣0.5分。不足#元按比例计算,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本补遗是对原比选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与原比选文件有矛盾时,以本补遗内容为准,其余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比选人:重庆三峰百 (略) 日期:2025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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