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181,8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免 (略) 补充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文件补遗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免 (略) 补充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通知: 一、将本项目第五章“供货要求”中“二、技术参数”的16.浮游菌采样器中1、采样量:可从1-9999m3任意设定”修改为:1、采样量:可从1-9999L任意设定。 二、将本项目第五章“供货要求”中“二、技术参数”的16.浮游菌采样器中4、培养皿尺寸:90×15mm3;更换方便”修改为:4、培养皿尺寸:90×15mm。 三、将本项目第五章“供货要求”中“二、技术参数”的21.全血分选器中★2、 (略) 理104 -107cells的样本(范围越大越好)”修改为:★2、 (略) 理104 -107cells的样本(范围越大越好)。 四、招标文件相关时间调整如下: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3月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 2.本项目开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3月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注:若本通知与招标文件相矛盾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金凤实验室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5年2月20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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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181,8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免 (略) 补充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文件补遗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免 (略) 补充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通知: 一、将本项目第五章“供货要求”中“二、技术参数”的16.浮游菌采样器中1、采样量:可从1-9999m3任意设定”修改为:1、采样量:可从1-9999L任意设定。 二、将本项目第五章“供货要求”中“二、技术参数”的16.浮游菌采样器中4、培养皿尺寸:90×15mm3;更换方便”修改为:4、培养皿尺寸:90×15mm。 三、将本项目第五章“供货要求”中“二、技术参数”的21.全血分选器中★2、 (略) 理104 -107cells的样本(范围越大越好)”修改为:★2、 (略) 理104 -107cells的样本(范围越大越好)。 四、招标文件相关时间调整如下: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3月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 2.本项目开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3月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注:若本通知与招标文件相矛盾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金凤实验室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5年2月20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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