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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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00元
控制价(最高限价) 31,580,974元
评标办法 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2024 (略) (略) (略) 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现将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修改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 3 家(含牵头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组成;(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4)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现将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更改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 3 家(含牵头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组成;(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4)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现将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3.4.1修改为√ 免收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是 □ 否

4、现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4.3.1修改为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按发包人通知限期纠正,逾期不纠正按*/天支付违约金,直到纠正为止 。

5、现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4.3.2修改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得少于 22 天(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关键时期必须在施工现场)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每月在现场少于22天(经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的除外),则承包人按*/人/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延误的工期 。

6、现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4.3.3 修改为承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 (略) 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承包人有关的事宜。

7、现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4.3.4 修改为 承包人擅自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00元/次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延误的工期;承包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并更换同等资质或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8、现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4.3.5 修改为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00元/次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延误的工期,并按发包人通知限期撤换,逾期不撤换按*/天支付违约金,直到撤换为止。

9、现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8.3 修改为货物保险关于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办理财产保险的特别约定:/。

10、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现重新上传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自贡高新技术产 (略) 管理委员会

2025年02月21日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00元
控制价(最高限价) 31,580,974元
评标办法 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2024 (略) (略) (略) 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现将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修改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 3 家(含牵头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组成;(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4)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现将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更改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 3 家(含牵头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组成;(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4)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现将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3.4.1修改为√ 免收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是 □ 否

4、现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4.3.1修改为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按发包人通知限期纠正,逾期不纠正按*/天支付违约金,直到纠正为止 。

5、现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4.3.2修改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得少于 22 天(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关键时期必须在施工现场)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每月在现场少于22天(经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的除外),则承包人按*/人/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延误的工期 。

6、现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4.3.3 修改为承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 (略) 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承包人有关的事宜。

7、现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4.3.4 修改为 承包人擅自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00元/次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延误的工期;承包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并更换同等资质或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8、现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4.3.5 修改为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00元/次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延误的工期,并按发包人通知限期撤换,逾期不撤换按*/天支付违约金,直到撤换为止。

9、现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8.3 修改为货物保险关于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办理财产保险的特别约定:/。

10、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现重新上传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自贡高新技术产 (略) 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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