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仪废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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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仪废标公告



     (略) 市公共资 (略) 受采购单位委托,对符合协议供货要求 (略) 网上竞价,根据成交原则及采购人确认,现将本次采购结果公布如下: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分标号 品目名称 参考
品牌 型号、规格或技术参数 数量 备注
001 扫描仪 松下 规格型号:松下KV-SL1066高性能高速扫描仪 详细技术参数:类型 A4双面自动送稿扫描仪扫描速度 (黑白、灰度、彩色) 不低于单面65ppm/双面130ipm(A4 200、300dpi)图像传感器类型 CMOS光学分辨率 600dpi x 600dpi(主扫描+分支扫描)输出分辨率 100dpi~600dpi (1dpi步级) (黑白 / 彩色) (光学分辨率600dpi)扫描仪光源 光源LEDADF进出纸通道 直通道扫描模式 支持单面和双面扫描,彩色/灰度/黑白扫描仪幅面 支持A4-A8扫描幅面长纸扫描 扫描仪应支持不低于10000mm的长纸扫描ADF容量 不低于100张(80g/A4),3张硬卡片(ISO7810 ID-1) 1.00 

 

    三、成交供应商信息:

    001分标

    因供应商报价均超出政府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予以废标, (略) 门批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联系人:宋泽威

    2、联系地址: (略) 市新柳大道115号 (略) (略) (略) 十楼

    3、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4、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五、公告时间: * 日至 * 日

    六、 (略) 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未成交项目重新组织采购。

    七、公告说明:

    1、报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 (略) 门投诉。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略) 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 (略) 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 (略) 理办法》(中华人民 (略) 第20号令) (略) 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3、 (略) 门: (略) 政府采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略) 市公共资 (略)

二○一七年一月三日
 
 



     (略) 市公共资 (略) 受采购单位委托,对符合协议供货要求 (略) 网上竞价,根据成交原则及采购人确认,现将本次采购结果公布如下: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分标号 品目名称 参考
品牌 型号、规格或技术参数 数量 备注
001 扫描仪 松下 规格型号:松下KV-SL1066高性能高速扫描仪 详细技术参数:类型 A4双面自动送稿扫描仪扫描速度 (黑白、灰度、彩色) 不低于单面65ppm/双面130ipm(A4 200、300dpi)图像传感器类型 CMOS光学分辨率 600dpi x 600dpi(主扫描+分支扫描)输出分辨率 100dpi~600dpi (1dpi步级) (黑白 / 彩色) (光学分辨率600dpi)扫描仪光源 光源LEDADF进出纸通道 直通道扫描模式 支持单面和双面扫描,彩色/灰度/黑白扫描仪幅面 支持A4-A8扫描幅面长纸扫描 扫描仪应支持不低于10000mm的长纸扫描ADF容量 不低于100张(80g/A4),3张硬卡片(ISO7810 ID-1) 1.00 

 

    三、成交供应商信息:

    001分标

    因供应商报价均超出政府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予以废标, (略) 门批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联系人:宋泽威

    2、联系地址: (略) 市新柳大道115号 (略) (略) (略) 十楼

    3、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4、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五、公告时间: * 日至 * 日

    六、 (略) 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未成交项目重新组织采购。

    七、公告说明:

    1、报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 (略) 门投诉。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略) 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 (略) 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 (略) 理办法》(中华人民 (略) 第20号令) (略) 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3、 (略) 门: (略) 政府采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略) 市公共资 (略)

二○一七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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