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医院集团区人民医院2025年度放射性药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质疑事项的答复
远东鹏质疑复函〔2025〕1-9号
各投标人:
我司于2025年2月21日收到以电子邮件(电子文件)形式递交我司的《 (略) (略) (略) (略) 2025年度放射性药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质疑函》(以下简称《质疑函》)收悉,该《质疑函》就“ (略) (略) (略) (略) 2025年度放射性药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HDL#)”的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需求)进行质疑。经转采购人就有关质疑答复如下:
一、关于质疑事项1的问题及答复
(一)《质疑函》反映的问题:
质疑事项1: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目或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服条法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
事实依据:我公司有125碘密封粒子源的经营产品,符合本标书规定的配送条件,但本标书必须规定报价描述要求不能有漏项目或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服条法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 (略) 对125碘密封粒子源的投标报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附件提供125碘密封粒子源产品的注册证和放射性药品配送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实施条例,关于“挟嫌围标”和“定制式招标”的相关规定如下:挟嫌围标“挟嫌围标”属于串通投标的一种形式,主要涉及投标人之间的不正当行为。相关法条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明确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具体情形包括:?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约定中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按照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包括:?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定制式招标“定制式招标”通常指招标人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或特定要求,使招标文件符合特定投标人的情况,从而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相关法条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责令改正, (略) 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包括:?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按照特定中标人的特点量身定制招标文件,使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范围急剧缩小。法律责任1.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2.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行为导致中标无效。3.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上是关于“挟嫌围标”和“定制式招标”的相关法条及法律责任的规定。定制式招标可能触犯中国以下招投标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其第二十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若定制式招标通过设定特定技术参数、业绩要求等,为特定供应商量身打造招标文件,使其他潜在投标人难以满足条件,就违反了此条规定。 (略) 西环线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业绩、人员证书等要求,被指涉嫌通过设定特殊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包括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等。定制式招标若存在指定品牌、专利等情况,便属于此类违法情形。此外,《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也对政府采购领域的招标活动进行规范,定制式招标若发生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同样可能违反其中关于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和具体条款的规定。违反公平竞争原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捆绑招标可能被认定为招标人通过不合理的方式限制竞争,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从而违反公平竞争原则。2.违反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招标人不得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捆绑单一来源产品与其他产品招标,可能被视为为特定供应商提供便利,从而违反该条;3.违反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和论证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单一来源采购需 (略) 场调研和论证并在必要时进行公示”。如果捆绑招标未履行这些程序,可能被视为违反相关规定。4.可能涉及不正当竞争根据《反垄断法》,经营 (略) 场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如果捆绑招标的行为被认定为不合理搭售,可能违反反垄断法规。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五、请求:125碘密封粒子源配送服务,应拆分招标。
(质疑事项概括内容如上,详细 (略) 提交的《质疑函》为准)。
(二)答复:
1、经采购人核查后,确认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招标项目需求”中“项目服务要求-(一)药品要求-1.药物清单明细”中的9项药物为结合项目实际、专业特点和项目需求而提出,经市场调查,市场上充分满足3家及以上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满足政府采购项目竞争和择优的原则,不存在“挟嫌围标”和“定制式招标”,不存在对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并未要求供应商取得“合法授权供应商的证明”即供应商为药物的“经销商”、“代理商”、“生产厂家”等均可以参与本项目投标。不存在差别对待。
法律依据:
1、《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11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6条等政府采购规定的精神,为实现项目目标,从项目需求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和实际需要出发设置与本项目履约能力保障等相关的商务条款。
3、《深圳 (略) 政府采购条例》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采购人履行下列职责:(三)提出政府采购需求并确认采购文件。
4、《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 (略) ”、“ (略) ”以及“ (略) 政府 (略) ”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信息为准。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8.供应商承诺“本单位(公司)不存在《 (略)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非法转包分包。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是产品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辐射安全许可证》;投标人如是产品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辐射安全许可证》,同时提供产品生产商的《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等法规的规定,贵公司如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 (略) (略) (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依法合规、公平公正、优质服务、廉洁高效”是我们的宗旨,贵公司来函有利于我们完善和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欢迎继续对我们工作进行监督。(质疑咨询电话:0755-#转108)
此复。
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 (略)
2025年2月24日
远东鹏质疑复函〔2025〕1-9号
各投标人:
我司于2025年2月21日收到以电子邮件(电子文件)形式递交我司的《 (略) (略) (略) (略) 2025年度放射性药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质疑函》(以下简称《质疑函》)收悉,该《质疑函》就“ (略) (略) (略) (略) 2025年度放射性药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HDL#)”的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需求)进行质疑。经转采购人就有关质疑答复如下:
一、关于质疑事项1的问题及答复
(一)《质疑函》反映的问题:
质疑事项1: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目或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服条法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
事实依据:我公司有125碘密封粒子源的经营产品,符合本标书规定的配送条件,但本标书必须规定报价描述要求不能有漏项目或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服条法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 (略) 对125碘密封粒子源的投标报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附件提供125碘密封粒子源产品的注册证和放射性药品配送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实施条例,关于“挟嫌围标”和“定制式招标”的相关规定如下:挟嫌围标“挟嫌围标”属于串通投标的一种形式,主要涉及投标人之间的不正当行为。相关法条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明确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具体情形包括:?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约定中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按照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包括:?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定制式招标“定制式招标”通常指招标人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或特定要求,使招标文件符合特定投标人的情况,从而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相关法条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责令改正, (略) 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包括:?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按照特定中标人的特点量身定制招标文件,使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范围急剧缩小。法律责任1.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2.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行为导致中标无效。3.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上是关于“挟嫌围标”和“定制式招标”的相关法条及法律责任的规定。定制式招标可能触犯中国以下招投标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其第二十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若定制式招标通过设定特定技术参数、业绩要求等,为特定供应商量身打造招标文件,使其他潜在投标人难以满足条件,就违反了此条规定。 (略) 西环线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业绩、人员证书等要求,被指涉嫌通过设定特殊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包括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等。定制式招标若存在指定品牌、专利等情况,便属于此类违法情形。此外,《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也对政府采购领域的招标活动进行规范,定制式招标若发生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同样可能违反其中关于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和具体条款的规定。违反公平竞争原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捆绑招标可能被认定为招标人通过不合理的方式限制竞争,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从而违反公平竞争原则。2.违反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招标人不得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捆绑单一来源产品与其他产品招标,可能被视为为特定供应商提供便利,从而违反该条;3.违反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和论证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单一来源采购需 (略) 场调研和论证并在必要时进行公示”。如果捆绑招标未履行这些程序,可能被视为违反相关规定。4.可能涉及不正当竞争根据《反垄断法》,经营 (略) 场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如果捆绑招标的行为被认定为不合理搭售,可能违反反垄断法规。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五、请求:125碘密封粒子源配送服务,应拆分招标。
(质疑事项概括内容如上,详细 (略) 提交的《质疑函》为准)。
(二)答复:
1、经采购人核查后,确认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招标项目需求”中“项目服务要求-(一)药品要求-1.药物清单明细”中的9项药物为结合项目实际、专业特点和项目需求而提出,经市场调查,市场上充分满足3家及以上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满足政府采购项目竞争和择优的原则,不存在“挟嫌围标”和“定制式招标”,不存在对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并未要求供应商取得“合法授权供应商的证明”即供应商为药物的“经销商”、“代理商”、“生产厂家”等均可以参与本项目投标。不存在差别对待。
法律依据:
1、《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11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6条等政府采购规定的精神,为实现项目目标,从项目需求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和实际需要出发设置与本项目履约能力保障等相关的商务条款。
3、《深圳 (略) 政府采购条例》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采购人履行下列职责:(三)提出政府采购需求并确认采购文件。
4、《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 (略) ”、“ (略) ”以及“ (略) 政府 (略) ”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信息为准。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8.供应商承诺“本单位(公司)不存在《 (略)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非法转包分包。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是产品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辐射安全许可证》;投标人如是产品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辐射安全许可证》,同时提供产品生产商的《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等法规的规定,贵公司如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 (略) (略) (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依法合规、公平公正、优质服务、廉洁高效”是我们的宗旨,贵公司来函有利于我们完善和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欢迎继续对我们工作进行监督。(质疑咨询电话:0755-#转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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