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更换空调机组更正公告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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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更换空调机组更正公告7

公告公示信息
(略) 政务服务中心更换空调机组更正公告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政务服务中心更换空调机组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问题1:1、更正公告 4/问题 1 回复:本条修改“制冷量≥410kw 制热量≥380kw”,制热量≥380kw 不满足现场实际需求。经我司现场勘查,原空调共6台机组分为两个独立系统,每个空调系统分别控 (略) 域,不能用两个独立系统的总制热量与原空调总制热量进行比较,所更换的空调设备的制热量应当分别满足各独立空调系统的总制热量,才能满足实际需求。原一号空调系统为2台主机,其总制冷量为766kw,总制热量为842kw,现招标要求每台主机制热量调整为≥380kw,2台主机的总热量为380*2=760kw,一号空调系统的总热量比原设计小82kw,降低的空调配置,不能满足冬季实际空调的需求。建议:本次更换原有空调机组的目的是确保优于原空调效果,若选用制冷量≥410kw 制热量≥380kw 的空调机组,比原空调机组降低了配置,更无法满足空调效果,建议调整为“制冷量≥410kw 制热量≥420kw”,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确保更换空调机组后不影响使用效果。2、更正公告 4/问题 1 回复:本条修改“制冷量≥410kw 制热量≥380kw”,制冷量与制热量的比例范围问题:在标准测试工况下(如制冷工况为室外35°C/室内 27°C,制热工况为室外 7°C/室内20°C),制热量通常比制冷量高 **10%-30%**,比例约为 **1:1.1至1:1.3**。例如:若制冷量为 100kW,制热量可能在 110kW 至130kW之间。能效比(COP)差异**- 制热压缩机 COP 通常略高于制冷压缩机 COP(如制冷压缩机 COP=3.68,制热压缩机 COP=3.76),因制热时压缩机做功与吸收的环境热量共同传递至室内。招标文件中,①规格参数:制冷量≥410kw,制热量≥380kw。按照★④压缩机能效 COP≥3.4 的要求,对应的压缩机功率应为 120.5KW 左右,此时的制热压缩机能效仅为3.15,远不满足压缩机能效要求。关于中央空调风冷热泵机组在标准工况下制冷量与制热量比例(1:1.1~1.3)的佐证资料;中国国家标准(1) GB/T *.1-2007《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该标准规定了风冷热泵机组的性能测试方法及要求。在标准工况下(制冷工况:室外 35°C,制热工况:室外 7°C),制热量与制冷量的比值(**COP 比**)通常为 **1.1~1.3**. 建议:修改“制冷量≥410kw 制热量≥420kw”。

回复:质疑所述“规格参数:制冷量≥410kw 制热量≥420kw”包含在现在要求的“制冷量≥410kw 制热量≥380kw”范围内,满足要求;且质疑中所述问题,招标文件已明确标明现有面积及所需设备等系列问题,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确定所供设备是否满足现场使用,本项目风冷热泵机组参数要求为综合性要求,并非只有质疑内容一条要求,针对参数中相关要求应最大限度满足,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参数要求、现场需求等确定所供货物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使用要求即可。此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2025年2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机关事 (略)

地址: (略) 龙蟠大道99号西二楼

联系方式:0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城投 (略)

地 址: (略) 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2楼

联系方式:0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强、毕玉

电 话:0550-*、0550-*、*

五、附件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略) 机关事 (略)
    业务提交
    2025/02/24 15:51:31
    0天0小时14分23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5/02/24 16:05:10
    0天0小时14分39秒

0天0小时14分23秒

0天0小时14分39秒

公告公示信息
(略) 政务服务中心更换空调机组更正公告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政务服务中心更换空调机组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问题1:1、更正公告 4/问题 1 回复:本条修改“制冷量≥410kw 制热量≥380kw”,制热量≥380kw 不满足现场实际需求。经我司现场勘查,原空调共6台机组分为两个独立系统,每个空调系统分别控 (略) 域,不能用两个独立系统的总制热量与原空调总制热量进行比较,所更换的空调设备的制热量应当分别满足各独立空调系统的总制热量,才能满足实际需求。原一号空调系统为2台主机,其总制冷量为766kw,总制热量为842kw,现招标要求每台主机制热量调整为≥380kw,2台主机的总热量为380*2=760kw,一号空调系统的总热量比原设计小82kw,降低的空调配置,不能满足冬季实际空调的需求。建议:本次更换原有空调机组的目的是确保优于原空调效果,若选用制冷量≥410kw 制热量≥380kw 的空调机组,比原空调机组降低了配置,更无法满足空调效果,建议调整为“制冷量≥410kw 制热量≥420kw”,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确保更换空调机组后不影响使用效果。2、更正公告 4/问题 1 回复:本条修改“制冷量≥410kw 制热量≥380kw”,制冷量与制热量的比例范围问题:在标准测试工况下(如制冷工况为室外35°C/室内 27°C,制热工况为室外 7°C/室内20°C),制热量通常比制冷量高 **10%-30%**,比例约为 **1:1.1至1:1.3**。例如:若制冷量为 100kW,制热量可能在 110kW 至130kW之间。能效比(COP)差异**- 制热压缩机 COP 通常略高于制冷压缩机 COP(如制冷压缩机 COP=3.68,制热压缩机 COP=3.76),因制热时压缩机做功与吸收的环境热量共同传递至室内。招标文件中,①规格参数:制冷量≥410kw,制热量≥380kw。按照★④压缩机能效 COP≥3.4 的要求,对应的压缩机功率应为 120.5KW 左右,此时的制热压缩机能效仅为3.15,远不满足压缩机能效要求。关于中央空调风冷热泵机组在标准工况下制冷量与制热量比例(1:1.1~1.3)的佐证资料;中国国家标准(1) GB/T *.1-2007《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该标准规定了风冷热泵机组的性能测试方法及要求。在标准工况下(制冷工况:室外 35°C,制热工况:室外 7°C),制热量与制冷量的比值(**COP 比**)通常为 **1.1~1.3**. 建议:修改“制冷量≥410kw 制热量≥420kw”。

回复:质疑所述“规格参数:制冷量≥410kw 制热量≥420kw”包含在现在要求的“制冷量≥410kw 制热量≥380kw”范围内,满足要求;且质疑中所述问题,招标文件已明确标明现有面积及所需设备等系列问题,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确定所供设备是否满足现场使用,本项目风冷热泵机组参数要求为综合性要求,并非只有质疑内容一条要求,针对参数中相关要求应最大限度满足,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参数要求、现场需求等确定所供货物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使用要求即可。此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2025年2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机关事 (略)

地址: (略) 龙蟠大道99号西二楼

联系方式:0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城投 (略)

地 址: (略) 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2楼

联系方式:0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强、毕玉

电 话:0550-*、0550-*、*

五、附件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略) 机关事 (略)
    业务提交
    2025/02/24 15:51:31
    0天0小时14分23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5/02/24 16:05:10
    0天0小时14分39秒

0天0小时14分23秒

0天0小时14分3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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