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白江区90亩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标段”的补遗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 (略) 90亩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标段”的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就“ (略) 90亩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标段”招标,发布第01号补遗书: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5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设计负责人须具有1个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2亿元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更改为:“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设计负责人须具有1个已完成的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2亿元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设计负责人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 “2.满足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业绩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设计负责人每增加1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2亿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加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更改为:“2.满足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业绩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设计负责人每增加1个已完成的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2亿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加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 招标人:成都 (略) (略) :四川 (略) 2025 年 02 月 24 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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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 (略) 90亩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标段”的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就“ (略) 90亩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标段”招标,发布第01号补遗书: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5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设计负责人须具有1个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2亿元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更改为:“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设计负责人须具有1个已完成的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2亿元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设计负责人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 “2.满足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业绩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设计负责人每增加1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2亿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加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更改为:“2.满足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业绩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设计负责人每增加1个已完成的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2亿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加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 招标人:成都 (略) (略) :四川 (略) 2025 年 02 月 2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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