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工程-崇宏街排水管道改造工程补充通知-招标/资审公告
泉州经济技 (略) 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工程-崇宏街排水管道改造工程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泉建招字[2025]012号
各投标人:
一、关于泉州经济技 (略) 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工程-崇宏街排水管道改造工程补充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编列内容第4条中“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修改为:“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 类。”
2、原招标文件第八章第1节十五、其他资料中,附件“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修改如下(详见附件1)。
3、补充本项目招标人电子印章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二、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本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有不 (略) ,以补充通知的内容为准。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 (略) 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看的,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泉州经济技 (略) (略)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盖章)
日期:2025年2月25日
附件1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承诺如下:
1.我单位没有失信记录或影响参与本次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2.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如果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将于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7日内将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按照弄虚作假情节严重行为追究法律责任,主动接受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对我单位作出 (略) 理。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须按以上格式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附件2
泉州经济技 (略) 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工程-崇宏街排水管道改造工程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泉建招字[2025]012号
各投标人:
一、关于泉州经济技 (略) 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工程-崇宏街排水管道改造工程补充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编列内容第4条中“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修改为:“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 类。”
2、原招标文件第八章第1节十五、其他资料中,附件“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修改如下(详见附件1)。
3、补充本项目招标人电子印章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二、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本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有不 (略) ,以补充通知的内容为准。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 (略) 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看的,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泉州经济技 (略) (略)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盖章)
日期:2025年2月25日
附件1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承诺如下:
1.我单位没有失信记录或影响参与本次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2.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如果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将于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7日内将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按照弄虚作假情节严重行为追究法律责任,主动接受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对我单位作出 (略) 理。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须按以上格式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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