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杨柳镇卫生院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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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杨柳镇卫生院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补遗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资格条件中企业业绩要求与招标公告中企业业绩要求不一致,现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企业业绩中提到的建安工程费不低于#元澄清补遗为:建安工程费不低于#元。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资格条件中企业业绩要求与招标公告中企业业绩要求不一致,现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企业业绩中提到的建安工程费不低于#元澄清补遗为:建安工程费不低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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