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物业服务招标变更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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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物业服务招标变更公告第一次

我部于2025年01月26日 发布了2024-(略)综合物业服务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变更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5-01-26,更正为:2025-02-25。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02-12,更正为:2025-03-04。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02-27 08:00:00,更正为:2025-03-25 08:0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2-27 09:30:00,更正为:2025-03-25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2-27 09:30:00,更正为:2025-03-25 09:30:00。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踏勘时间:2025-02-14 15:00:00,更正为:2025-03-19 09:00:00。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踏勘地点: (略) (略) 中滩村401号(体工队),更正为: (略) (略) 。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要求(说明):1.每家供应商最多来访2人;2.现场踏勘由采购单位统一组织,不参加视为了解采购单位相关要求,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和责任自负。,更正为:1.每家供应商最多来访2人; 2.现场踏勘由采购单位统一组织,不参加视为了解采购单位相关要求,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和责任自负;3.具体踏勘地点联系胡先生((略))。


更正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为保障开标顺利,避免供应商因编制文件粗疏错漏导致项目流废标,于《招标文件》-专用文件-特别提示中增设温馨提示,内容如下:(1)投标时请单独携带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以便后期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2)电子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规定递交,请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前对照《招标文件》-通用文件中“投标供应商须知”第20条的要求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密封是否有误。(3)投标供应商应自带载有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备份,以防原件损坏。在投标截止前,拷贝上传不成功的,可以替换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确保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拷贝上传系统顺利,建议:①请各供应商尽早到达投标地点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也可于开标前一日在开标中心一楼大厅自助终端机自行上传加密文件;②建议各供应商投标时携带载有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电脑,做到可以现场刻录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光盘损毁、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文件格式不正确等突发情况。(4)请各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仔细审阅《招标文件》-专用文件中特别提示内容,逐项核对《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内容,避免因编制粗疏错漏导致无法进入后续评审。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内容有1项不满足即投标无效,请各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之后重点核对以下内容:①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近3年审计报告等材料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范围提供。②《投标文件》对商务要求和技术要求中的“★”项响应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投标(报价)供应商提供的非自行编制材料(如CMMI、PMP、FDA、CE等英文文本证书)以及外文合同等其他外文资料,均属于投标(报价)文件的一部分,应按照《采购文件标准文本(2.0版)》中有关规定提供中文译文;如未提供,该文本无效。另,供应商提供使用其他语言书写的相关材料的中文译文,应加盖投标(报价)供应商公章,投标(报价)文件加盖骑缝章的,视同加盖公章,否则该文本无效。

2025年02月25日


, (略) , (略)

我部于2025年01月26日 发布了2024-(略)综合物业服务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变更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5-01-26,更正为:2025-02-25。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02-12,更正为:2025-03-04。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02-27 08:00:00,更正为:2025-03-25 08:0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2-27 09:30:00,更正为:2025-03-25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2-27 09:30:00,更正为:2025-03-25 09:30:00。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踏勘时间:2025-02-14 15:00:00,更正为:2025-03-19 09:00:00。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踏勘地点: (略) (略) 中滩村401号(体工队),更正为: (略) (略) 。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要求(说明):1.每家供应商最多来访2人;2.现场踏勘由采购单位统一组织,不参加视为了解采购单位相关要求,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和责任自负。,更正为:1.每家供应商最多来访2人; 2.现场踏勘由采购单位统一组织,不参加视为了解采购单位相关要求,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和责任自负;3.具体踏勘地点联系胡先生((略))。


更正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为保障开标顺利,避免供应商因编制文件粗疏错漏导致项目流废标,于《招标文件》-专用文件-特别提示中增设温馨提示,内容如下:(1)投标时请单独携带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以便后期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2)电子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规定递交,请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前对照《招标文件》-通用文件中“投标供应商须知”第20条的要求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密封是否有误。(3)投标供应商应自带载有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备份,以防原件损坏。在投标截止前,拷贝上传不成功的,可以替换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确保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拷贝上传系统顺利,建议:①请各供应商尽早到达投标地点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也可于开标前一日在开标中心一楼大厅自助终端机自行上传加密文件;②建议各供应商投标时携带载有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电脑,做到可以现场刻录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光盘损毁、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文件格式不正确等突发情况。(4)请各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仔细审阅《招标文件》-专用文件中特别提示内容,逐项核对《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内容,避免因编制粗疏错漏导致无法进入后续评审。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内容有1项不满足即投标无效,请各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之后重点核对以下内容:①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近3年审计报告等材料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范围提供。②《投标文件》对商务要求和技术要求中的“★”项响应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投标(报价)供应商提供的非自行编制材料(如CMMI、PMP、FDA、CE等英文文本证书)以及外文合同等其他外文资料,均属于投标(报价)文件的一部分,应按照《采购文件标准文本(2.0版)》中有关规定提供中文译文;如未提供,该文本无效。另,供应商提供使用其他语言书写的相关材料的中文译文,应加盖投标(报价)供应商公章,投标(报价)文件加盖骑缝章的,视同加盖公章,否则该文本无效。

2025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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