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物业服务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XZCG-G2025-0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自然资 (略) 物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02-25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中的“六、其他补充事宜”更正为: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20日9:30
2.递交:投标人应当通过 (略) 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
(二)询问和质疑
1. (略) 政府采购 (略) 土地储备中心(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 (略) 土地储备中心(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土地储备中心(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 (略) 土地储备中心(采购人) (略) 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 (略) 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7号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 (略) 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六)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服务电子招标投标。
1.电子投标准备: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 (略) 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 (略) 址:http://**;或进入徐州 (略) (网址:http://**)--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 (略) -行业规范-《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的获取及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可通过“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服热线进行咨询。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6.投标人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d3a-427c-911e-293eb78b0138
更正日期:2025-02-26
三、其他补充事宜(一)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二)询问和质疑
1. (略) 政府采购 (略) 土地储备中心(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 (略) 土地储备中心(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土地储备中心(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 (略) 土地储备中心(采购人) (略) 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 (略) 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7号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土地储备中心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7号
联系人:胡高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5号
联系人:魏雷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雷
电话:0516-*
无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XZCG-G2025-0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自然资 (略) 物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02-25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中的“六、其他补充事宜”更正为: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20日9:30
2.递交:投标人应当通过 (略) 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
(二)询问和质疑
1. (略) 政府采购 (略) 土地储备中心(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 (略) 土地储备中心(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土地储备中心(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 (略) 土地储备中心(采购人) (略) 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 (略) 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7号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 (略) 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六)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服务电子招标投标。
1.电子投标准备: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 (略) 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 (略) 址:http://**;或进入徐州 (略) (网址:http://**)--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 (略) -行业规范-《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的获取及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可通过“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服热线进行咨询。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6.投标人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d3a-427c-911e-293eb78b0138
更正日期:2025-02-26
三、其他补充事宜(一)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二)询问和质疑
1. (略) 政府采购 (略) 土地储备中心(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 (略) 土地储备中心(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土地储备中心(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 (略) 土地储备中心(采购人) (略) 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 (略) 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7号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土地储备中心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7号
联系人:胡高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5号
联系人:魏雷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雷
电话: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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