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安防系统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变更公告
智慧安防系统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变更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智慧安防系统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6日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4-07-16,更正为:2025-02-25。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7-24,更正为:2025-03-05。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07 09:00:00,更正为:2025-03-18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8-07 09:00:00,更正为:2025-03-18 09:00:00。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踏勘时间:2024-07-26 09:00:00,更正为:2025-03-07 09:30:00。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踏勘联系人姓名:卢先生,更正为:卢参谋。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要求(说明):1.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人可根据需要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中标后中标人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向招标人提出的任何索赔,招标人不予受理。现场勘察时,采购单位会出具踏勘证明(格式详见附件,现场勘查时自行打印盖章携带),作为评标依据之一,如未参加现场勘查,视为无效投标。 7、采购单位统一组织所有潜在投标人同时进行现场勘察。 1)投标人申领招标文件后,如需勘察现场,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现场勘察授权书原件,到本项目指定地点按规定的时间集中进行现场勘察(过期不候)。 2)采购单位依法客观公正回答各投标人现场提出的问题。 3)采购单位组织供应商签到,查验勘察人员的有关证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现场勘察授权书)。签到时采购单位不得要求供应商勘察人员提供其本人或供应商其他相关人员联系方式。 4)参加勘察供应商名单及相关信息,采购单位应安排专人保管,按涉密信息进行管控。 5)投标人勘察现场产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6)现场勘察后,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采购单位联系人在现场勘察确认书上共同签字确认(投标供应商应把现场勘察确认书制作到投标书中作为评标依据)。,更正为:1.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人可根据需要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中标后中标人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向招标人提出的任何索赔,招标人不予受理。现场勘察时,采购单位会出具踏勘证明(格式详见附件,现场勘查时自行打印盖章携带),作为评标依据之一,如未参加现场勘查,视为无效投标。 7、采购单位统一组织所有潜在投标人同时进行现场勘察。 1)投标人申领招标文件后,如需勘察现场,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现场勘察授权书原件,到本项目指定地点按规定的时间集中进行现场勘察(过期不候)。 2)采购单位依法客观公正回答各投标人现场提出的问题。 3)采购单位组织供应商签到,查验勘察人员的有关证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现场勘察授权书)。签到时采购单位不得要求供应商勘察人员提供其本人或供应商其他相关人员联系方式。 4)参加勘察供应商名单及相关信息,采购单位应安排专人保管,按涉密信息进行管控。 5)投标人勘察现场产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6)现场勘察后,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采购单位联系人在现场勘察确认书上共同签字确认(投标供应商应把现场勘察确认书制作到投标书中作为评标依据)。 注意:前期已踏勘的供应商踏勘有效,无需重复踏勘。。
1.踏勘联系人及电话更改为:张先生 * 踏勘地点:广州(具体地址请提前联系);踏勘时间:2025年3月7日上午9:30
2.修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如所有要求出具的检测报告,删除“招标公告发布前”的时间限制条款等),具体内容见重新领取的《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请前期已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重新领取,申领后务必检查是否为最新版招标文件,如否,请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胡聪
电话:020-*转8213分机号(项目咨询);020-*
2025年02月25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智慧安防系统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6日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4-07-16,更正为:2025-02-25。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7-24,更正为:2025-03-05。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07 09:00:00,更正为:2025-03-18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8-07 09:00:00,更正为:2025-03-18 09:00:00。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踏勘时间:2024-07-26 09:00:00,更正为:2025-03-07 09:30:00。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踏勘联系人姓名:卢先生,更正为:卢参谋。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要求(说明):1.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人可根据需要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中标后中标人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向招标人提出的任何索赔,招标人不予受理。现场勘察时,采购单位会出具踏勘证明(格式详见附件,现场勘查时自行打印盖章携带),作为评标依据之一,如未参加现场勘查,视为无效投标。 7、采购单位统一组织所有潜在投标人同时进行现场勘察。 1)投标人申领招标文件后,如需勘察现场,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现场勘察授权书原件,到本项目指定地点按规定的时间集中进行现场勘察(过期不候)。 2)采购单位依法客观公正回答各投标人现场提出的问题。 3)采购单位组织供应商签到,查验勘察人员的有关证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现场勘察授权书)。签到时采购单位不得要求供应商勘察人员提供其本人或供应商其他相关人员联系方式。 4)参加勘察供应商名单及相关信息,采购单位应安排专人保管,按涉密信息进行管控。 5)投标人勘察现场产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6)现场勘察后,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采购单位联系人在现场勘察确认书上共同签字确认(投标供应商应把现场勘察确认书制作到投标书中作为评标依据)。,更正为:1.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人可根据需要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中标后中标人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向招标人提出的任何索赔,招标人不予受理。现场勘察时,采购单位会出具踏勘证明(格式详见附件,现场勘查时自行打印盖章携带),作为评标依据之一,如未参加现场勘查,视为无效投标。 7、采购单位统一组织所有潜在投标人同时进行现场勘察。 1)投标人申领招标文件后,如需勘察现场,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现场勘察授权书原件,到本项目指定地点按规定的时间集中进行现场勘察(过期不候)。 2)采购单位依法客观公正回答各投标人现场提出的问题。 3)采购单位组织供应商签到,查验勘察人员的有关证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现场勘察授权书)。签到时采购单位不得要求供应商勘察人员提供其本人或供应商其他相关人员联系方式。 4)参加勘察供应商名单及相关信息,采购单位应安排专人保管,按涉密信息进行管控。 5)投标人勘察现场产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6)现场勘察后,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采购单位联系人在现场勘察确认书上共同签字确认(投标供应商应把现场勘察确认书制作到投标书中作为评标依据)。 注意:前期已踏勘的供应商踏勘有效,无需重复踏勘。。
1.踏勘联系人及电话更改为:张先生 * 踏勘地点:广州(具体地址请提前联系);踏勘时间:2025年3月7日上午9:30
2.修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如所有要求出具的检测报告,删除“招标公告发布前”的时间限制条款等),具体内容见重新领取的《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请前期已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重新领取,申领后务必检查是否为最新版招标文件,如否,请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胡聪
电话:020-*转8213分机号(项目咨询);020-*
2025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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