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章集街道薄弱村运维管护电动挂桶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第一批废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沭阳县章集街道薄弱村运维管护电动挂桶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第一批)) | ||
品目 | 其他车辆 | ||
采购单位 | 沭阳县人民政府章集街 (略) | ||
(略) 域 | 沭阳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26日 17:14 |
开标时间 | 2025年02月26日 16:41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樊昌玲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沭阳县人民政府章集街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沭阳县章集街道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庭升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沭阳县沭城镇峰尚国际2号楼A6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樊昌玲 |
采购项目编号:JSZC-*-TSZB-X2025-0002
采购项目名称:沭阳县章集街道薄弱村运维管护电动挂桶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第一批))
因询价小组未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六)项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第五十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五十六条有本办法以上违法行的,并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第二十一条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等规定,我单位决定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标。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沭阳县人民政府章集街 (略)
单位地址:沭 (略) 67号
联系人:宋泽勇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江苏庭升 (略)
单位地址:沭阳 (略) 第二汽车2楼
联系人:樊昌玲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昌玲
电话:*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沭阳县章集街道薄弱村运维管护电动挂桶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第一批)) | ||
品目 | 其他车辆 | ||
采购单位 | 沭阳县人民政府章集街 (略) | ||
(略) 域 | 沭阳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26日 17:14 |
开标时间 | 2025年02月26日 16:41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樊昌玲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沭阳县人民政府章集街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沭阳县章集街道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庭升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沭阳县沭城镇峰尚国际2号楼A6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樊昌玲 |
采购项目编号:JSZC-*-TSZB-X2025-0002
采购项目名称:沭阳县章集街道薄弱村运维管护电动挂桶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第一批))
因询价小组未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六)项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第五十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五十六条有本办法以上违法行的,并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第二十一条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等规定,我单位决定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标。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沭阳县人民政府章集街 (略)
单位地址:沭 (略) 67号
联系人:宋泽勇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江苏庭升 (略)
单位地址:沭阳 (略) 第二汽车2楼
联系人:樊昌玲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昌玲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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