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火化机用油柴油配送项目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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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火化机用油柴油配送项目终止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殡仪馆2025年火化机用油(柴油)配送项目
品目

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道路运输服务/道路货运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殡仪馆
(略) 域 安徽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27日 15:1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鹏
项目联系电话 0552-#
采购单位 (略) 殡仪馆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1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52-#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荣盛时代广场1号楼9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BB2025SQCGJ019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殡仪馆2025年火化机用油(柴油)配送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项目开启有3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经评审其中1家供应商初审不通过,剩余合格供应商数量不符合法定数量,本项目采购终止。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殡仪馆

地 址: (略) (略) (略) 16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荣盛时代广场1号楼909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鹏(采购人代表)、王贞(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附件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殡仪馆2025年火化机用油(柴油)配送项目
品目

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道路运输服务/道路货运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殡仪馆
(略) 域 安徽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27日 15:1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鹏
项目联系电话 0552-#
采购单位 (略) 殡仪馆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1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52-#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荣盛时代广场1号楼9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BB2025SQCGJ019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殡仪馆2025年火化机用油(柴油)配送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项目开启有3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经评审其中1家供应商初审不通过,剩余合格供应商数量不符合法定数量,本项目采购终止。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殡仪馆

地 址: (略) (略) (略) 16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荣盛时代广场1号楼909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鹏(采购人代表)、王贞(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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