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市大麦屿对台贸易加工区地下水管控工程项目效果评估服务的更正公告
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玉环市大麦屿对台贸易加工区地下水管控工程项目效果评估服务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大麦屿对台贸 (略) 地下水管控工程项目效果评估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情况 | 3、项目负责人入选省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库(浙里净土)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3、项目负责人入选省级及以上土壤污染防治类专家库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2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项目组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项目组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入选省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库(浙里净土)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4分;入选专家库的同时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社保材料需包含最近一个月,不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项目组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入选省级及以上土壤污染防治类专家库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4分;入选专家库的同时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社保材料需包含最近一个月,不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3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项目组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组成员参与土壤相关科研基金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国家级的得2分,省级的得1分,其他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须提供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社保材料需包含最近一个月,不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组成员参与土壤或地下水相关科研基金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须提供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社保材料需包含最近一个月,不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4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设备保障 | 投标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搭载声呐测扫的无人船、搭载红外相机的无人机、VOCs检测仪(FID),每提供1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以上设备若为投标人自有的得响应分值的100%分数,租赁的得响应分数的50%分数,自有设备须提供购置合同或发票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租赁设备须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投标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搭载红外相机的无人机、VOCs检测仪(FID),每提供1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以上设备若为投标人自有的得响应分值的100%分数,租赁的得响应分数的50%分数,自有设备须提供购置合同或发票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租赁设备须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5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5年03月05日 09:30(北京时间) | 2025年03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人民政府大麦屿街 (略)
地 址: (略) 大麦屿 (略) 16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赵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五石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51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
质疑联系人:徐少媚
质疑联系方式:057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 (略) (略) 130号财政大楼5楼
传 真:0576-#
监督投诉电话:0576-#
附件信息:
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玉环市大麦屿对台贸易加工区地下水管控工程项目效果评估服务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大麦屿对台贸 (略) 地下水管控工程项目效果评估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情况 | 3、项目负责人入选省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库(浙里净土)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3、项目负责人入选省级及以上土壤污染防治类专家库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2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项目组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项目组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入选省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库(浙里净土)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4分;入选专家库的同时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社保材料需包含最近一个月,不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项目组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入选省级及以上土壤污染防治类专家库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4分;入选专家库的同时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社保材料需包含最近一个月,不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3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项目组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组成员参与土壤相关科研基金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国家级的得2分,省级的得1分,其他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须提供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社保材料需包含最近一个月,不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组成员参与土壤或地下水相关科研基金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须提供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社保材料需包含最近一个月,不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4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设备保障 | 投标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搭载声呐测扫的无人船、搭载红外相机的无人机、VOCs检测仪(FID),每提供1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以上设备若为投标人自有的得响应分值的100%分数,租赁的得响应分数的50%分数,自有设备须提供购置合同或发票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租赁设备须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投标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搭载红外相机的无人机、VOCs检测仪(FID),每提供1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以上设备若为投标人自有的得响应分值的100%分数,租赁的得响应分数的50%分数,自有设备须提供购置合同或发票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租赁设备须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5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5年03月05日 09:30(北京时间) | 2025年03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人民政府大麦屿街 (略)
地 址: (略) 大麦屿 (略) 16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赵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五石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51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
质疑联系人:徐少媚
质疑联系方式:057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 (略) (略) 130号财政大楼5楼
传 真:0576-#
监督投诉电话: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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