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水市医保基金综合监管第三方大数据分析与协查项目的更正公告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丽水市医保基金综合监管第三方大数据分析与协查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浙鼎峰招[2025]00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医保基金综合监管第三方大数据分析与协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调整 | 2025年3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2025年3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2 |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 演示或讲解:不组织 | 演示或讲解:组织。具体要求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3 |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三 评分标准:1业绩(自评表一并更正) | 1.1业绩: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含)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得2分。 注: 1)投标时须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一并附入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未明确签订时间或签订时间不在规定时间内的不得分; 3)同一业主的同一项目以年为单位续签的多份合同,视为一个业绩。 4)合同未能体现项目性质的,需同时提供业主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5)是否属于类似业绩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合同的内容、特点等与本项目需求的类似程度进行认定。 | 1.1业绩: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含)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得2分。 注: 1)投标时须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一并附入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未明确签订时间或签订时间不在规定时间内的不得分; 3)同一业主的同一项目以年为单位续签的多份合同,视为一个业绩。 4)合同未能体现项目性质的,需同时提供业主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5)是否属于类似业绩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合同的内容、特点等与本项目需求的类似程度进行认定。 |
4 |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三 评分标准:2企业综合实力(自评表一并更正) | 2.1认证证书: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4分。 注: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2.1认证证书: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4分。 注: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55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
质疑联系人:王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略) 庆春街979号3楼
传 真:0578-*
项目联系人(询问):应芳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
质疑联系人:林秋丽
质疑联系方式:057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略) 政府采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90号
传 真:0578-*
监督投诉电话:0578-*
附件信息: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丽水市医保基金综合监管第三方大数据分析与协查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浙鼎峰招[2025]00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医保基金综合监管第三方大数据分析与协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调整 | 2025年3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2025年3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2 |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 演示或讲解:不组织 | 演示或讲解:组织。具体要求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3 |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三 评分标准:1业绩(自评表一并更正) | 1.1业绩: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含)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得2分。 注: 1)投标时须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一并附入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未明确签订时间或签订时间不在规定时间内的不得分; 3)同一业主的同一项目以年为单位续签的多份合同,视为一个业绩。 4)合同未能体现项目性质的,需同时提供业主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5)是否属于类似业绩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合同的内容、特点等与本项目需求的类似程度进行认定。 | 1.1业绩: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含)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得2分。 注: 1)投标时须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一并附入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未明确签订时间或签订时间不在规定时间内的不得分; 3)同一业主的同一项目以年为单位续签的多份合同,视为一个业绩。 4)合同未能体现项目性质的,需同时提供业主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5)是否属于类似业绩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合同的内容、特点等与本项目需求的类似程度进行认定。 |
4 |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三 评分标准:2企业综合实力(自评表一并更正) | 2.1认证证书: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4分。 注: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2.1认证证书: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4分。 注: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55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
质疑联系人:王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略) 庆春街979号3楼
传 真:0578-*
项目联系人(询问):应芳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
质疑联系人:林秋丽
质疑联系方式:057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略) 政府采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90号
传 真:0578-*
监督投诉电话: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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