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南州九万大山石漠化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2024年营造林标段第2次答疑澄清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贵州省黔东南州九万大山石漠化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2024年营造林标段第2次答疑澄清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贵州省黔东南州九万大山石漠化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2024年)营造林标段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第三章:评分内容修改如下:

序号

原内容:

修改后内容为:

1

施工组织设计20分

施工组织设计26分

2

其他评审因素10分

其他评审因素4分

3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工程质量保证措施(7分):分值7分,按是否具有合理性、可靠性、针对性等评为:优:7.0-5.6分,良:5.6-3.1分,一般:3.0-1.1,差:1.0-0.1分,缺项:0分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工程质量保证措施(7分):分值7分,按是否具有合理性、可靠性、针对性等评为:优5.0-7.0分、良3.0-4.9分、一般1.0-2.9分、差0.9分以下,缺项0分。

4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现场组织管理机构(1分)分值1分,按是否具有合理性、可靠性、针对性等评为:优:1.0-0.8分,良:0.7-0.5分,一般:0.4-0.3分,差:0.2-0.1分,缺项:0分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现场实施及组织管理(7分)围绕项目退化林修复和封山育林现场实施及组织管理阐述”,按是否合理性、针对性、可靠性等评分:优:7.0-5.6分,良:5.5-3.1分,一般:3.0-1.1,差:1.0-0.1分,缺项:0分。

5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业绩(8分):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已按时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以此类推,本项满分8分。

注:(1)类似业绩:是指实施林业工程、石漠化治理、营造林、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等工程及类似业绩。(2)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并需项目业主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佐证,原件应在招标结束后提供备查,如提供证明材料为虚假材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且没收投标保证金,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相关行业监督部门备案。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业绩(2分)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已按时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以此类推,本项满分2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并需项目业主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佐证,原件应在招标结束后提供备查,如提供证明材料为虚假材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且没收投标保证金,己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相关行业监督部门备案。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5:补充:22、各投标人可投标本招标项目(贵州省黔东南州九万大山石漠化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2024年)标段中的1个或多个标段,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若同一家投标人中标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2个及以上标段的,则以评标报告在前中标标段作为该投标人中标标段,其中标其他标段则顺延至第二中标侯选人;若第二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按评标报告推荐顺序顺延至第三中标侯选人。若因前述原因第三中标候选人不能签订施工合同的,本项目标段将重新招标。

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黔东南州生态修复与利用中心

2025年02月28日

黔东南州生态修复与利用中心(中鼎 (略) )
2025年02月28日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贵州省黔东南州九万大山石漠化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2024年)营造林标段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第三章:评分内容修改如下:

序号

原内容:

修改后内容为:

1

施工组织设计20分

施工组织设计26分

2

其他评审因素10分

其他评审因素4分

3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工程质量保证措施(7分):分值7分,按是否具有合理性、可靠性、针对性等评为:优:7.0-5.6分,良:5.6-3.1分,一般:3.0-1.1,差:1.0-0.1分,缺项:0分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工程质量保证措施(7分):分值7分,按是否具有合理性、可靠性、针对性等评为:优5.0-7.0分、良3.0-4.9分、一般1.0-2.9分、差0.9分以下,缺项0分。

4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现场组织管理机构(1分)分值1分,按是否具有合理性、可靠性、针对性等评为:优:1.0-0.8分,良:0.7-0.5分,一般:0.4-0.3分,差:0.2-0.1分,缺项:0分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现场实施及组织管理(7分)围绕项目退化林修复和封山育林现场实施及组织管理阐述”,按是否合理性、针对性、可靠性等评分:优:7.0-5.6分,良:5.5-3.1分,一般:3.0-1.1,差:1.0-0.1分,缺项:0分。

5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业绩(8分):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已按时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以此类推,本项满分8分。

注:(1)类似业绩:是指实施林业工程、石漠化治理、营造林、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等工程及类似业绩。(2)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并需项目业主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佐证,原件应在招标结束后提供备查,如提供证明材料为虚假材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且没收投标保证金,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相关行业监督部门备案。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业绩(2分)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已按时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以此类推,本项满分2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并需项目业主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佐证,原件应在招标结束后提供备查,如提供证明材料为虚假材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且没收投标保证金,己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相关行业监督部门备案。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5:补充:22、各投标人可投标本招标项目(贵州省黔东南州九万大山石漠化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2024年)标段中的1个或多个标段,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若同一家投标人中标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2个及以上标段的,则以评标报告在前中标标段作为该投标人中标标段,其中标其他标段则顺延至第二中标侯选人;若第二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按评标报告推荐顺序顺延至第三中标侯选人。若因前述原因第三中标候选人不能签订施工合同的,本项目标段将重新招标。

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黔东南州生态修复与利用中心

2025年02月28日

黔东南州生态修复与利用中心(中鼎 (略) )
2025年02月28日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