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病房改造项目施工第1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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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病房改造项目施工第1次答疑

各投标人:

根据施工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答疑部分

1、综合楼—结构加固及扩建工程,单价措施项目,序号3垂直运输(结构加固),单位或工程量是否有误?请复核。

答:详见随答疑文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2、预付款合同未说明具体金额。

答:根据《湖北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及竣工结算办法》,工程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30%。

3、材料调差条款:本项目为改造项目,不调整二次浇筑的材料价格不合适,建议整项条例修改为: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钢材、水泥、砂石、商品混凝土及预拌砂浆、砖(砌块)、水稳料、路面沥青,以下同)如遇材料价格调整,或承包人自主报价的主要材料(钢材、水泥、砂石、商品混凝土及预拌砂浆、砖(砌块)、水稳料、路面沥青,以下同)价格变化超过约定幅度范围时,按下列规定执行: ①以招标时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格(以投标截止期前28天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略) 场信息价格为基准价格)或经发、承包双方签证 (略) 场价为基准价格,实际施工期间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主要材料信息价与招标当期信息价的变化幅度超过±5%或施工期间发承包双方签证确认 (略) 场价与招标当期 (略) 场价变化幅度超过±5%时应按现行计价程序调整综合单价及相应合同价款。”

答:材料调差条款修改为: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钢材、水泥、砂石、商品混凝土及预拌砂浆、砖(砌块)、电缆(线),以下同)如遇材料价格调整,或承包人自主报价的主要材料(钢材、水泥、砂石、商品混凝土及预拌砂浆、砖(砌块)、电缆(线),以下同)价格变化超过约定幅度范围时,按下列规定执行: ①以招标时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格(以投标截止期前28天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略) 场信息价格为基准价格)或经发、承包双方签证 (略) 场价为基准价格,实际施工期间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主要材料信息价与招标当期信息价的变化幅度超过±5%或施工期间发承包双方签证确认 (略) 场价与招标当期 (略) 场价变化幅度超过±5%时应按现行计价程序调整综合单价及相应合同价款。”

4、第二阶段综合楼 (略) 业务运行情况进行分段施工,请明确分段施工顺序便于施工进度计划排版。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P186中明确与医疗设备专项供应商签订设备维护保养协议,这个供应商是以前还是总包方单独另找的设备供应商。

答:供应商 (略) (略) 病房改造项目中所有提供医疗设备的投标单位。

6、招标文件P54,合同协议书四、签约合同价及合同价格形式,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未明确联合体付款相关条款。 问题:建议增加:4.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根据施工进度各自提供银行账户收取工程款,并分别向发包人开具发票。

答:联合体各方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根据施工进度各自提供银行账户收取工程款,并分别开具发票。

7、综合楼招标文件中写明更换现有4台电梯,新增电梯2台,但图中有(略)加XT01共7台电梯。

答:详见图纸和随答疑文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8、综合楼DT06为外部电梯,需补充钢结构图纸。

答:钢结构图纸含在结构加固图纸中。

9、住院部3号楼设计说明1.2条中说明保留原砌体外墙作为新建筑物围护墙体,但结构图中显示该建筑基础全部重新施工,原砌体墙如何保留?

答:详见施工图。

10、风雨连廊图中原位标注雨棚顶标高为67.3m,是否有误。

答:连廊雨篷高度为4.5m,67.300为绝对标高。

11、施工过程中,门诊医技、内科楼、综合楼 (略) 域是否继续使用。

答:门诊医技继续使用,内科楼全部腾空,综合楼半数病房使用。

12、“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分五次分别从前五期建安工程费进度款支付时等额扣回。”建议修改为从第三期开始。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3、招标文件P148第11.1 调整调差范围:“①主体结构钢筋。二次结构钢筋(包括圈梁、构造柱、过梁、门框柱、腰梁、后浇带、找平层钢筋、细 (略) 片等)均不参与调差。②主体结构砼。二次结构砼(包括圈梁、构造柱、过梁、门框柱、腰梁、窗台梁、压顶、楼地面与屋面细石混凝土找平层、后浇带、垫层混凝土等)均不参与调差。所有可调差的材料指建安工程费合同总价内的工程量(以下简称合同工程量)(不含损耗量)所包含的材料,不含工程变更、签证部分。③PC 预制构件。④本项目人工不调差。其它材料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予调整(发包人约定暂定价格的材料除外)。”不太合理 根据《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稳发展促转型的若干措施》:在招投标和施工合同中,主要材料价格约定的风险幅度范围宜控制在±5%以内,风险幅度以内的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风险幅度以外的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建议将11.1调整调差范围纳入调差范围。

答:材料调差已修改,详见答疑招标文件。

14、招标文件P153第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进度款每月支付一次,由承包人在付款月 25 日前申报本次完成工程进度产值,进度款按照跟踪审计结果,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审核(只计合同内工程量)的80%支付”。 根据《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稳发展促转型的若干措施》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提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5%。建议将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调整为已完工程价款的85%。

答: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修改为:“进度款每月支付一次,由承包人在付款月25日前申报本次完成工程进度产值,进度款按照跟踪审计结果,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审核(只计合同内工程量)的85%支付;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14天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5%;待竣工结算审计通过并且所送资料符合归档要求后,14天内支付至审计结果的98.5%;剩余1.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无息支付。”

15、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中要求为“计划工期:240 日历天;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 (略) 段工期: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施工现场需分期进行施工:第一阶段:内科楼、白龙岗 3#楼改造施工;第二阶段:综合楼改造, (略) 业务运行情况,分段施工。门诊医技楼改造边运营边施工,视情况与一阶段二阶段同步进行,主要作业时间段考虑夜间。” 招标文件第53页,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二、合同工期中约定“工期总日历天数:240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两处描述不完全一致,请明确投标函附录“工期”处是否填写“240日历天”即可?

答:是的。

16、招标文件第157页,第15.2条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 招标文件第165页,三、缺陷责任期约定“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两处描述不完全一致,请明投标函附录“缺陷责任期”处是否填写“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即可?

答:是的。

17、投标函附录“安全文明施工违约金额”的约定内容,对应合同条款号第6.1条。招标文件第136页,第6.1条中6.1.1中约定“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略))的合格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安全达不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5%的违约金,并承担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一 (略) 罚及赔偿。” 请明确投标函附录中“安全文明施工违约金额”处是否填写“合同总价的 5%”即可?

答:是的。

18、投标函附录“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的约定内容,对应合同条款号第7.5.2条,是否填写“合同总价的 3%”即可?

答:是的。

19、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约定“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招标文件第54页,合同协议书 三、质量标准中约定“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招标文件第136页,专用合同条款5.1质量要求中第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约定:“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必须无条件修复至合同规定标准且工期不顺延,还须向发包人承担合同总价款 5%的违约金。” 关于质量要求,招标 (略) 描述不完全一致,请明确投标函附录“质量标准”是否填写“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即可?

答:是的。

20、招标文件第136页,专用合同条款5.1质量要求中第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约定:“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必须无条件修复至合同规定标准且工期不顺延,还须向发包人承担合同总价款 5%的违约金。”5.1.3其他违约责任中约定:“(1)工程保修期内发现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返工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并按该不合格 (略) 分项工程造价 5%计算向发包人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2)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时,发包人向承包人下达书 (略) 罚通知,每 (略) 罚金额在 0.5 万元(含 0.5 万元)以上的作为一次不良记录予以记载。对承包人严重违约的不良行为,发包人将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发包人在其以后工程招标中,承包人的不良记录将参与评审,予以扣分。” 请明确投标函附录“质量违约金”是否填写“合同总价 5%”即可?

答:是的。

21、投标函附录“预付款额度”的约定内容,对应合同条款号第12.2.1条未明确约定预付款额度或比例,请明确投标函附录“预付款额度”如何填写?

答:预付款额度为合同金额的30%。

22、投标函附录“预付款保函金额”的约定内容,对应合同条款号第12.2.2条未明确约定预付款保函金额,请明确投标函附录“预付款保函金额”如何填写?

答:预付款保函金额为合同金额的30%。

23、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社保是否需与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保持一致?即提供“2024 年 8 月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 (略) ,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

答:是的

24、招标文件与资格预审文件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不一致,但实质内容一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已提交过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是否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所提交的联合体协议书即可?

答:是的

2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已提交过“五、中小企业(残疾人、监狱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是否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所提交的“五、中小企业(残疾人、监狱企业)声明函”即可?

答:是的

26、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书是否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答:是的

27、能否提供建筑总平图?

答:建筑总平图随答疑文件发布。

28、边运营边施工有何具体要求?是以楼栋还是楼层为单位进行?

答:内科楼全部清空,门诊医技楼和综合楼以楼层为单位,边运营边施工。

29、请提供项目施工临时水电接驳点位置及参数。

答:医院内接驳,满足施工要求。

30、请明确临 (略) 和工 (略) 布置位置。

答:医院内不具备条件布置临 (略) 和工 (略) ,投标人自行考虑。

31、请分别明确各楼栋是否可使用现有电梯用于施工运输材料。

答:投标人自行考虑垂直运输费用,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32、请分别明确各楼栋外立面施工对架体搭设或吊篮施工是否有限制。

答: (略) 运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局部可行。

33、为避免各单位利用标书页数恶意竞争,能否限定本项目各章节内容均不能超过300页。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4、请明确现场施工材料临时堆放、加工场地位置。

答: (略) 域内投标人自行考虑。

35、招标清单中土方工程量是否考虑工作面?

答: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略))清单计算规则计算。

36、招标清单中结构加固工程量是按加固范围计算还是按加固实粘面积计算?

答:粘贴钢板按实粘面积计算。

37、本项目综合楼、内科楼及门诊医技楼包含拆除内容,能否提 (略) 域并提供原始图纸?

答:装饰装修图纸中包含拆除平面图。

38、综合楼内有两台锅炉设备更换,现状综合楼是否具备吊装倒运的条件?

答:两台需要更换的锅炉在医技楼地下室锅炉房,不在综合楼。医技楼不具备吊装倒运条件。

  1. 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1.8 定标因素 “5、不良行为记录”修改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1.9 招标人对定标规则的补充已修改,详见2025年2月28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略)亿(略)仟(略)佰(略)(略)(略)万(略)仟(略)佰(略)(略)(略)元零(略)分 ((略).06元)。

    4、本项目开标会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03月17日9时,开标会地点 (略) (略) (政府采购中心)(城东大道2号)707开标厅。

    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以本次澄清修改时发放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严格按照本次答疑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 (略) ,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北门外正街15号碧水兰庭5号楼

    联系人:左 嘉

    联系电话:0717-(略)

    代理机构:湖北华审 (略)

    联系人:宋妍妍、宋晓欢、李艳丽

    联系电话:0717-(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

    2025年2月28日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各投标人:

根据施工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答疑部分

1、综合楼—结构加固及扩建工程,单价措施项目,序号3垂直运输(结构加固),单位或工程量是否有误?请复核。

答:详见随答疑文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2、预付款合同未说明具体金额。

答:根据《湖北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及竣工结算办法》,工程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30%。

3、材料调差条款:本项目为改造项目,不调整二次浇筑的材料价格不合适,建议整项条例修改为: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钢材、水泥、砂石、商品混凝土及预拌砂浆、砖(砌块)、水稳料、路面沥青,以下同)如遇材料价格调整,或承包人自主报价的主要材料(钢材、水泥、砂石、商品混凝土及预拌砂浆、砖(砌块)、水稳料、路面沥青,以下同)价格变化超过约定幅度范围时,按下列规定执行: ①以招标时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格(以投标截止期前28天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略) 场信息价格为基准价格)或经发、承包双方签证 (略) 场价为基准价格,实际施工期间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主要材料信息价与招标当期信息价的变化幅度超过±5%或施工期间发承包双方签证确认 (略) 场价与招标当期 (略) 场价变化幅度超过±5%时应按现行计价程序调整综合单价及相应合同价款。”

答:材料调差条款修改为: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钢材、水泥、砂石、商品混凝土及预拌砂浆、砖(砌块)、电缆(线),以下同)如遇材料价格调整,或承包人自主报价的主要材料(钢材、水泥、砂石、商品混凝土及预拌砂浆、砖(砌块)、电缆(线),以下同)价格变化超过约定幅度范围时,按下列规定执行: ①以招标时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格(以投标截止期前28天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略) 场信息价格为基准价格)或经发、承包双方签证 (略) 场价为基准价格,实际施工期间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主要材料信息价与招标当期信息价的变化幅度超过±5%或施工期间发承包双方签证确认 (略) 场价与招标当期 (略) 场价变化幅度超过±5%时应按现行计价程序调整综合单价及相应合同价款。”

4、第二阶段综合楼 (略) 业务运行情况进行分段施工,请明确分段施工顺序便于施工进度计划排版。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P186中明确与医疗设备专项供应商签订设备维护保养协议,这个供应商是以前还是总包方单独另找的设备供应商。

答:供应商 (略) (略) 病房改造项目中所有提供医疗设备的投标单位。

6、招标文件P54,合同协议书四、签约合同价及合同价格形式,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未明确联合体付款相关条款。 问题:建议增加:4.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根据施工进度各自提供银行账户收取工程款,并分别向发包人开具发票。

答:联合体各方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根据施工进度各自提供银行账户收取工程款,并分别开具发票。

7、综合楼招标文件中写明更换现有4台电梯,新增电梯2台,但图中有(略)加XT01共7台电梯。

答:详见图纸和随答疑文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8、综合楼DT06为外部电梯,需补充钢结构图纸。

答:钢结构图纸含在结构加固图纸中。

9、住院部3号楼设计说明1.2条中说明保留原砌体外墙作为新建筑物围护墙体,但结构图中显示该建筑基础全部重新施工,原砌体墙如何保留?

答:详见施工图。

10、风雨连廊图中原位标注雨棚顶标高为67.3m,是否有误。

答:连廊雨篷高度为4.5m,67.300为绝对标高。

11、施工过程中,门诊医技、内科楼、综合楼 (略) 域是否继续使用。

答:门诊医技继续使用,内科楼全部腾空,综合楼半数病房使用。

12、“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分五次分别从前五期建安工程费进度款支付时等额扣回。”建议修改为从第三期开始。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3、招标文件P148第11.1 调整调差范围:“①主体结构钢筋。二次结构钢筋(包括圈梁、构造柱、过梁、门框柱、腰梁、后浇带、找平层钢筋、细 (略) 片等)均不参与调差。②主体结构砼。二次结构砼(包括圈梁、构造柱、过梁、门框柱、腰梁、窗台梁、压顶、楼地面与屋面细石混凝土找平层、后浇带、垫层混凝土等)均不参与调差。所有可调差的材料指建安工程费合同总价内的工程量(以下简称合同工程量)(不含损耗量)所包含的材料,不含工程变更、签证部分。③PC 预制构件。④本项目人工不调差。其它材料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予调整(发包人约定暂定价格的材料除外)。”不太合理 根据《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稳发展促转型的若干措施》:在招投标和施工合同中,主要材料价格约定的风险幅度范围宜控制在±5%以内,风险幅度以内的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风险幅度以外的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建议将11.1调整调差范围纳入调差范围。

答:材料调差已修改,详见答疑招标文件。

14、招标文件P153第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进度款每月支付一次,由承包人在付款月 25 日前申报本次完成工程进度产值,进度款按照跟踪审计结果,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审核(只计合同内工程量)的80%支付”。 根据《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稳发展促转型的若干措施》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提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5%。建议将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调整为已完工程价款的85%。

答: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修改为:“进度款每月支付一次,由承包人在付款月25日前申报本次完成工程进度产值,进度款按照跟踪审计结果,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审核(只计合同内工程量)的85%支付;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14天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5%;待竣工结算审计通过并且所送资料符合归档要求后,14天内支付至审计结果的98.5%;剩余1.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无息支付。”

15、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中要求为“计划工期:240 日历天;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 (略) 段工期: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施工现场需分期进行施工:第一阶段:内科楼、白龙岗 3#楼改造施工;第二阶段:综合楼改造, (略) 业务运行情况,分段施工。门诊医技楼改造边运营边施工,视情况与一阶段二阶段同步进行,主要作业时间段考虑夜间。” 招标文件第53页,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二、合同工期中约定“工期总日历天数:240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两处描述不完全一致,请明确投标函附录“工期”处是否填写“240日历天”即可?

答:是的。

16、招标文件第157页,第15.2条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 招标文件第165页,三、缺陷责任期约定“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两处描述不完全一致,请明投标函附录“缺陷责任期”处是否填写“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即可?

答:是的。

17、投标函附录“安全文明施工违约金额”的约定内容,对应合同条款号第6.1条。招标文件第136页,第6.1条中6.1.1中约定“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略))的合格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安全达不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5%的违约金,并承担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一 (略) 罚及赔偿。” 请明确投标函附录中“安全文明施工违约金额”处是否填写“合同总价的 5%”即可?

答:是的。

18、投标函附录“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的约定内容,对应合同条款号第7.5.2条,是否填写“合同总价的 3%”即可?

答:是的。

19、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约定“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招标文件第54页,合同协议书 三、质量标准中约定“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招标文件第136页,专用合同条款5.1质量要求中第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约定:“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必须无条件修复至合同规定标准且工期不顺延,还须向发包人承担合同总价款 5%的违约金。” 关于质量要求,招标 (略) 描述不完全一致,请明确投标函附录“质量标准”是否填写“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即可?

答:是的。

20、招标文件第136页,专用合同条款5.1质量要求中第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约定:“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必须无条件修复至合同规定标准且工期不顺延,还须向发包人承担合同总价款 5%的违约金。”5.1.3其他违约责任中约定:“(1)工程保修期内发现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返工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并按该不合格 (略) 分项工程造价 5%计算向发包人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2)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时,发包人向承包人下达书 (略) 罚通知,每 (略) 罚金额在 0.5 万元(含 0.5 万元)以上的作为一次不良记录予以记载。对承包人严重违约的不良行为,发包人将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发包人在其以后工程招标中,承包人的不良记录将参与评审,予以扣分。” 请明确投标函附录“质量违约金”是否填写“合同总价 5%”即可?

答:是的。

21、投标函附录“预付款额度”的约定内容,对应合同条款号第12.2.1条未明确约定预付款额度或比例,请明确投标函附录“预付款额度”如何填写?

答:预付款额度为合同金额的30%。

22、投标函附录“预付款保函金额”的约定内容,对应合同条款号第12.2.2条未明确约定预付款保函金额,请明确投标函附录“预付款保函金额”如何填写?

答:预付款保函金额为合同金额的30%。

23、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社保是否需与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保持一致?即提供“2024 年 8 月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 (略) ,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

答:是的

24、招标文件与资格预审文件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不一致,但实质内容一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已提交过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是否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所提交的联合体协议书即可?

答:是的

2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已提交过“五、中小企业(残疾人、监狱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是否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所提交的“五、中小企业(残疾人、监狱企业)声明函”即可?

答:是的

26、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书是否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答:是的

27、能否提供建筑总平图?

答:建筑总平图随答疑文件发布。

28、边运营边施工有何具体要求?是以楼栋还是楼层为单位进行?

答:内科楼全部清空,门诊医技楼和综合楼以楼层为单位,边运营边施工。

29、请提供项目施工临时水电接驳点位置及参数。

答:医院内接驳,满足施工要求。

30、请明确临 (略) 和工 (略) 布置位置。

答:医院内不具备条件布置临 (略) 和工 (略) ,投标人自行考虑。

31、请分别明确各楼栋是否可使用现有电梯用于施工运输材料。

答:投标人自行考虑垂直运输费用,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32、请分别明确各楼栋外立面施工对架体搭设或吊篮施工是否有限制。

答: (略) 运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局部可行。

33、为避免各单位利用标书页数恶意竞争,能否限定本项目各章节内容均不能超过300页。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4、请明确现场施工材料临时堆放、加工场地位置。

答: (略) 域内投标人自行考虑。

35、招标清单中土方工程量是否考虑工作面?

答: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略))清单计算规则计算。

36、招标清单中结构加固工程量是按加固范围计算还是按加固实粘面积计算?

答:粘贴钢板按实粘面积计算。

37、本项目综合楼、内科楼及门诊医技楼包含拆除内容,能否提 (略) 域并提供原始图纸?

答:装饰装修图纸中包含拆除平面图。

38、综合楼内有两台锅炉设备更换,现状综合楼是否具备吊装倒运的条件?

答:两台需要更换的锅炉在医技楼地下室锅炉房,不在综合楼。医技楼不具备吊装倒运条件。

  1. 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1.8 定标因素 “5、不良行为记录”修改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1.9 招标人对定标规则的补充已修改,详见2025年2月28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略)亿(略)仟(略)佰(略)(略)(略)万(略)仟(略)佰(略)(略)(略)元零(略)分 ((略).06元)。

    4、本项目开标会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03月17日9时,开标会地点 (略) (略) (政府采购中心)(城东大道2号)707开标厅。

    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以本次澄清修改时发放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严格按照本次答疑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 (略) ,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北门外正街15号碧水兰庭5号楼

    联系人:左 嘉

    联系电话:0717-(略)

    代理机构:湖北华审 (略)

    联系人:宋妍妍、宋晓欢、李艳丽

    联系电话:0717-(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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