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中心医院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施工项目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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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中心医院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施工项目答疑公告

绍兴市中心医院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施工项目答疑公告

各投标人在 (略) (略) 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施工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后,各投标人于2025年2月27日16时前提交了投标提问书,现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提问和招标文件作如下说明:

一、对各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问1:缺少总平图及场外图纸。

答:本项目无总平面图;场外电气部分图纸已上传,请至本公 (略) 下载。

问2:编制说明第三页第9点.规费按各专业工程标准费率的100%计取与标底中安装部分规费的取费,只取了标准费率的36%,有误。

答:编制说明中关于规费的条款说明有误,安装规费以安装清单标底里面的规费为准。

问3:招标文件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其中DSA复合手术室、脑科监护、体检中心在2025年5月31日完成。DSA复合手术室与体检中心图纸有体现,请问脑科监护具体部位在哪?

答:脑科 (略) 部四楼。

问4:业绩不是联合体,本公司是总施工单位下面有分包单位的业绩可以使用吗?验收报告是单位工程验收记录认可吗?

答:不可以;不认可。

问5:投标制作软件提示:请将工程量清单封面打印后加盖印章扫描上传。一问: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投标,可否直接使用电子印章加盖的形式,而无需打印后盖章扫描?二问:该封面清单扉页有编制人一栏,是否要求填写?

答:问题一: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投标,可采用电子签章,无需打印出来加盖公章再扫描导入。问题二:需要填写,无需签字盖章。

问6:招标文件中业绩证明文件要求:“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合同、施工许可证、工程验收资料 【四方/五方(四方即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体盖章的验收证明材料或验收证书或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缺其中任何一项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请问:由于近几年竣工的工程有 (略) (略) 上竣工备案系统,我司针对工程验收资料,提供竣工备案系统出具的“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含电子二维码)”是否可以等同于工程验收资料?请予以明确,谢谢!具体资料详见电子件。

答:予以认可。

二、对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如下:

1、原招标文件P95“投标函附录第9点预付款金额:/”调整为“投标函附录第9点预付款金额:12.2.1”;“投标函附录第10点预付款保函金额:12.2.1”调整为“投标函附录第10点预付款保函金额:12.2.2”;“投标函附录第11点进度款付款金额:12.2.2”调整为“投标函附录第11点进度款付款金额:12.4.1”;“投标函附录第13点保修期:12.4.1”调整为“投标函附录第13点保修期:15.4.1”。

2、原招标文件P7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21. 补充条款”新增“21.33施工材料堆放、施工作业面及范围都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需积极配合,不得胡乱堆放及施工。拆除后需进行回收的风机盘管等设备、材料,施工单位要根据建设单位要求放置在指定位置,由建设单 (略) 置,请投标单位投标时综合考虑该因素”。

招标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浙江公诚 (略)

2025年3月3日

附件:答疑澄清公告.pdf附件:电气- (略) (略) 总图-12.31.zip

绍兴市中心医院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施工项目答疑公告

各投标人在 (略) (略) 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施工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后,各投标人于2025年2月27日16时前提交了投标提问书,现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提问和招标文件作如下说明:

一、对各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问1:缺少总平图及场外图纸。

答:本项目无总平面图;场外电气部分图纸已上传,请至本公 (略) 下载。

问2:编制说明第三页第9点.规费按各专业工程标准费率的100%计取与标底中安装部分规费的取费,只取了标准费率的36%,有误。

答:编制说明中关于规费的条款说明有误,安装规费以安装清单标底里面的规费为准。

问3:招标文件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其中DSA复合手术室、脑科监护、体检中心在2025年5月31日完成。DSA复合手术室与体检中心图纸有体现,请问脑科监护具体部位在哪?

答:脑科 (略) 部四楼。

问4:业绩不是联合体,本公司是总施工单位下面有分包单位的业绩可以使用吗?验收报告是单位工程验收记录认可吗?

答:不可以;不认可。

问5:投标制作软件提示:请将工程量清单封面打印后加盖印章扫描上传。一问: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投标,可否直接使用电子印章加盖的形式,而无需打印后盖章扫描?二问:该封面清单扉页有编制人一栏,是否要求填写?

答:问题一: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投标,可采用电子签章,无需打印出来加盖公章再扫描导入。问题二:需要填写,无需签字盖章。

问6:招标文件中业绩证明文件要求:“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合同、施工许可证、工程验收资料 【四方/五方(四方即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体盖章的验收证明材料或验收证书或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缺其中任何一项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请问:由于近几年竣工的工程有 (略) (略) 上竣工备案系统,我司针对工程验收资料,提供竣工备案系统出具的“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含电子二维码)”是否可以等同于工程验收资料?请予以明确,谢谢!具体资料详见电子件。

答:予以认可。

二、对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如下:

1、原招标文件P95“投标函附录第9点预付款金额:/”调整为“投标函附录第9点预付款金额:12.2.1”;“投标函附录第10点预付款保函金额:12.2.1”调整为“投标函附录第10点预付款保函金额:12.2.2”;“投标函附录第11点进度款付款金额:12.2.2”调整为“投标函附录第11点进度款付款金额:12.4.1”;“投标函附录第13点保修期:12.4.1”调整为“投标函附录第13点保修期:15.4.1”。

2、原招标文件P7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21. 补充条款”新增“21.33施工材料堆放、施工作业面及范围都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需积极配合,不得胡乱堆放及施工。拆除后需进行回收的风机盘管等设备、材料,施工单位要根据建设单位要求放置在指定位置,由建设单 (略) 置,请投标单位投标时综合考虑该因素”。

招标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浙江公诚 (略)

2025年3月3日

附件:答疑澄清公告.pdf附件:电气- (略) (略) 总图-12.31.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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