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土地出让中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澄清通知-更正事项
大厂回族自治县土地出让中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澄清通知-更正事项
澄清通知
项目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土地出让中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GZSH-[2025]3号
涉及标段:二标段
澄清事项:本项目二标段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九、相关承诺”第一项承诺内容与“符合性评审表”中“人员要求”内容一致,为:投标人须承诺在后续承接项目中委派的主持人同时具有有效的土地招拍挂主持人证书(格式自拟)(须提供承诺函,未提供的作无 (略) 理),其余内容不变。因本项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开标时间不再作调整。
注*本澄清通知自发出之日起即视为各潜在投标人已收到并悉知,各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获取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澄清通知
项目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土地出让中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GZSH-[2025]3号
涉及标段:二标段
澄清事项:本项目二标段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九、相关承诺”第一项承诺内容与“符合性评审表”中“人员要求”内容一致,为:投标人须承诺在后续承接项目中委派的主持人同时具有有效的土地招拍挂主持人证书(格式自拟)(须提供承诺函,未提供的作无 (略) 理),其余内容不变。因本项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开标时间不再作调整。
注*本澄清通知自发出之日起即视为各潜在投标人已收到并悉知,各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获取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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