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4日—2025年3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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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4日—2025年3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2025年1月14日—2025年3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11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4-#

联系地址: (略) 松木经 (略) 管委会二楼205室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批复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1

衡环松评〔2025〕 1号

(略) (略)

(略) (略)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转运建设项目批复

2

衡环许决〔2025〕43号

湖南力泓新 (略)

# (略) (略) 关于湖南力泓新 (略) 年产#吨硫酸锌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最终版

3

衡环许决〔2025〕44号

建滔(衡阳) (略)

烧碱生产装置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

4

衡环许决〔2025〕45号

湖南湘蓝 (略)

松 (略) 循环经济产业基地项目废旧金属塑料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子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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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2025年1月14日—2025年3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11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4-#

联系地址: (略) 松木经 (略) 管委会二楼205室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批复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1

衡环松评〔2025〕 1号

(略) (略)

(略) (略)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转运建设项目批复

2

衡环许决〔2025〕43号

湖南力泓新 (略)

# (略) (略) 关于湖南力泓新 (略) 年产#吨硫酸锌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最终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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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滔(衡阳) (略)

烧碱生产装置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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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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